课程目标指预期的学习结果,即期望学生学习某门课程后,在知识、技能、态度方面所达到的要求,理解课程目标这一概念时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①课程目标指的是预期的学习结果,而不是实际的学习结果。通过学习以后,学生或许并不能完全达到预期的结果,但所设定的课程目标必须高于学生现有的学习水平,这意味着在制订课程目标时课程开发者应充分发挥想象力。②课程目标指的是学习结果而不是学习过程。课程目标表述要聚焦最终的学习结果状态,不能把结果与过程相混淆,但这是课程目标编写时很容易发生的错误,许多课程目标所表述的是要学生做什么(活动),而不是做了以后要达到的心理与身体的变化结果。③课程目标的承载主体是学生而不是教师。无论教师做了什么,能做什么,它要表达的都是学生所要产生的变化。④这种变化不能仅仅停留于知识层面(如对知识的掌握程度),而是要深入到心理结构层面(如对能力和价值观的改变),要表达出学生在学习课程内容后在认知与行为方面改变的结果。⑤课程目标指的是通过对课程的学习后能获得的学习结果,而不是完全现实中的要求,它是一个教育学的概念。职业教育课程在某些时候会要求课程目标与岗位实际能力要求尽可能地接近,但它们仍然是两种不同要求,课程目标开发中应注意区分。
课程标准是把课程理念转化为课程内容和课程实施要求的关键性纽带,开发出明确、清晰、能有效促进学生发展的课程目标,对课程标准来说极为重要。课程开发者往往感觉到制订明确、清晰的课程目标非常困难,这不是因为这一要求过高,而是因为我们对该门课程的目标定位研究得不够深入。
传统的课程目标表达习惯用布鲁姆的教学目标分类理论,即把课程目标区分为知识目标、技能目标和素质目标。由于布鲁姆当时只是完成了这三大领域的划分,以及认知领域的亚领域的划分,其他两个领域的进一步细分其实是由别的学者完成的,因此这一目标分类体系存在内部矛盾,在实践中很难操作。比如“能区分某某两个概念”,这一目标应纳入认知领域还是技能领域?似乎都可以。在这个目标分类理论中,认知与技能是完全割裂开来的,技能只限于动作技能,但在职业情境中认知技能是无法与动作技能完全区分开来的,有时甚至不能区分。情感目标虽然在内容上比较容易与其他两大领域相区分,但若单独进行表述,往往也会使它缺乏具体依托,以致内容空洞。因此建议在课程目标开发时,把布鲁姆教学目标分类理论只是作为对目标进行研究的思考框架,而在表述上则可把各种学习结果要素综合起来进行表述。(www.xing528.com)
德国的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这一课程目标三维分类框架,也非常值得课程标准开发者借鉴。的确,教育不仅要培养学生扎实的专业能力,还要培养他们合理、有限的学习与发展的方法,更要培养他们优秀的职业品质。能力、方法与品质应当构成教育的三大基本内容。在表述技能目标时要采取成就目标的表达方式。成就目标是一个准确描述在某门课程中个体能做什么的简短陈述,以展示学习活动结束后个体对任务的掌握情况。成就目标包含三个要素:行动、条件、标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