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要谈的,就是中国古代的主要耕具是怎么式样的?它们的作用究竟如何?
自从汉代以来,学者们对于耒和耜的结构,就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一种说法,认为耒和耜是一件耕具上的两部分,耒是耜上的弓形的曲柄,耜是耒下的木制或金属制的锋刃部分,即所谓“钉”或“金”。《周易·系辞传》释文引京房说、《礼记·月令》篇郑玄注、《说文解字》“耒”和“鮝”(即耜字的或体)的解说,都是如此。另一种说法,认为耜是和絃相同的工具,在《说文解字》中,“耜”又写作“&”①,说:“&,絃也。”《说文解字》说“&”或作“腂”,而《方言》卷五又说“絃”和“腂”是异名同实的,“江淮南楚之间谓之絃”,“东齐谓之腂”。有许多注释家也往往用“絃”来解释“耜”或“腂”的。例如《孟子·滕文公》篇说:“盖归反?腂而掩之。”赵岐注就说:“?腂,笼絃之属,可以取土者也。”在《说文解字》中,“鮝”和“&”,都是“耜”的异体字,而许慎一面把“鮝”解释为“耒癩”(《齐民要术》引作“耒癩木”),一面又把“&”解释为“絃”。那么,是不是许慎把“&”解释为“絃”,解释错了呢?不是的。《庄子·天下》篇说:“禹亲自操橐耜。”《释文》引崔@注说:“耜,絃也。”而《韩非子·五蠹》篇正作禹“身执耒絃”,《淮南子·要略》篇也正作“禹身执?絃”。古书中每多以耒&连称,也往往以耒絃连称,例如《盐铁论·国病》篇说:“秉耒抱插,躬耕身织者寡。”“插”就是“絃”,也是指“耜”。那么,“絃”是不是就是“耒癩”呢?我们认为也不是的。絃是另外一种工具,它是和铲差不多的。《方言》卷五曾说絃有,、铧、.、畚、?、腂等不同名称,《释名》卷七曾说锸有销、铧等不同名称。《释名》卷七《释用器》篇说:
锸,插也,插地起土也。或曰销,销,削也,能有所穿削也。或曰铧,铧,刳也,刳地为坎也,其板曰叶,象木叶也。原来锸有销、铧等名称,是由于“插地起土”、“有所穿削”、“刳地为坎”而得名的。很清楚的,它是和铲差不多的工具,王祯《农书》上把它画成铲的式样(见图一),是不错的。
“絃”古或作“?”,《尔雅·释器》篇说:“,谓之?。”郭璞注:“皆古锹锸字。”《说文解字》也说:“?,,也,古田器也。”“絃”和“?”,是一声之转,“,”就是“铫”,古同音通用。“絃”这名称是取义于“插”的,“铫”和“,”的名称是取义于“挑”的,而“插”和“挑”在意义上是有相通之处的。这一点,钱绎在《方言笺疏》中解释得很好,他说:
&之言挑也,《少牢馈食》下篇“二手执挑匕枋以挹?”,郑注:“挑谓之歃,读如或舂或窩之窩,或作挑者,秦人语也。”案《尔雅》之&,本是田器,而郑引以释挑匕者,盖&所以插取土,挑匕所以插取食,二者不同,而同为插取之义,故读从之。凡物异类而同名者,其命名之意多相近,犹《释器》“´谓之救”,郭注:“薻名。”而郑注《周官·屦人》云:“´谓之救,着于舄屦之头以为行戒。”盖´所以拘持鸟兽,´所以拘持屦头,二者不同,而同为拘持之义,故其训亦同也。
钱绎这个解说是合情合理的。絃的得名确是由于“插地起土”。用絃来“插地起土”,在把絃插入土中以后必须向外挑拨,,和铫的得名,该就是由于“挑”吧!絃之所以又称为铧,也不是没有道理的。《礼记·曲礼》篇:“为国君〔削瓜〕者华之。”郑注:“华,中裂之。”钱绎《方言笺疏》说:“中裂谓之华,故以絃入地使土中裂,即谓之铧矣。”我们从絃、销、铫、铧等名称的“命名之意”来看,絃确是和铲差不多的“插地起土”的工具。我们从古书上谈到絃的地方,也同样可以证明这一点。所有古书,都是把絃作为开沟洫的工具的。例如《管子·度地》篇谈到治水,主张巡视民间的“备水之器”,曾说:“笼絃板筑各什六。”《淮南子·精神训》说:“今夫繇(徭)者,揭絃,负笼土。”高诱注说:“絃,铧也,青州谓之铧,有刃也,三辅谓之C。”《汉书·沟洫志》记述白渠开凿完成后,人民歌颂道:“举絃为云,决渠为雨。”颜师古注说:“絃,-也,所以开渠者也。”在古书上,往往把絃和盛土之器笼、?等连举,就是因为絃是“插地起土”之器。
絃是一种铲样的“插地起土”之器,它的刃部或称D。《说文解字》说:“D,河内谓絃头金也。”《方言》卷五郭璞注又说:“江东又呼-刃为D。”如今徐中舒同志为了否认耜是絃一类的农具,认为絃是犁刃,絃是犁$形农具的通称。他说我不知道絃的“命名之故”,他对絃的“命名之故”另作了新的解说。他说:
至于锸(絃)和犁刃,也只是异名同实的东西。以金属锋刃戴于木制农具上,则称为犁冠。以木制柄插入金属锋刃中,则称为锸(絃)。锸就是具有犁(形农具的通称,所以耜也可以称为锸,)(或铫)也可以称为锸,*(铧)也可以称为锸。
徐同志认为絃不是由“插地起土”得名,而是“以木制柄插入金属锋刃”得名。据我们了解,古代“以木制柄插入金属锋刃”的工具还不止耜、铫、铧等几种,还有锄、斧、凿等,是否一概都可称为絃呢?如果说絃是犁刃,是犁$形农具的通称,为什么古书上只把它当作治沟洫的工具呢?为什么古书上只是在谈到治沟洫的时候提到它呢?很显然,徐同志的新解说是讲不通的。
耒和耜是两种不同结构的耕具,清代学者邹汉勋和徐灏已经指出这一点。徐灏在《说文解字注笺》中,认为许慎把“&”解释为“絃”是对的,把“&”的异体字“鮝”解释为“耒癩”是不对的,我同意这个看法。我们认为耒和耜的基本区别,在于耒是尖刃的,耜是平刃的。耒下的尖刃,《考工记》称为“?”,郑玄注说:“?读为棘刺之刺。”?就是尖刃,用来刺地的。《考工记》又说:“坚地欲直?,柔地欲句?,直?则利推,句?则利发。”因为地坚,直?比较容易刺入,比较容易向前推,而句?则便于把柔土句起,比较容易把土发掘起来。耒的尖刃是为了便于刺土,所以《庄子·紸箧》篇曾说:“耒耨之所刺。”日本奈良正仓院藏有一件“子日手辛锄”,柄弯曲作弓形,长153.5厘米,刃部作尖头平叶状,在刃部上面的柄上,贯有一小横木,是耕作时脚踏处。
柄上有“东大寺子日献
天平宝字二年正月”题字。这是公元七五八年正月三日丙子日本天皇使用它“亲耕”以后,献给东大寺的①。我们认为这就是耒的遗制。它的结构,基本上和戴震《考工记图》和程瑶田《考工创物小记》根据《考工记》所画出的耒是相同的。徐中舒同志把“子日手辛锄”认为是耜的遗制,是有问题的(参看图二、图三、图四)。至于耜,它是有宽广的平刃的,所以《考工记》说:“耜广五寸。”《吕氏春秋·任地》篇说:“其博八寸。”耜的宽广的平刃,是为了便于插地翻土。《考工记》说:“匠人为沟洫,耜广五寸,二耜为耦,一耦之伐,广尺深尺,谓之%。”因为耜有五寸宽广的平刃,一伐能翻起方五寸的土,两耜并伐就能翻起“广尺深尺”的土。如果用尖刃的工具去刺的话,即使刃的上部宽五寸,两耜并伐,怎能掘成“广尺深尺”的%呢?要开掘“广尺深尺”的%,所用的工具就必须是平刃的,至少是弧形的刃。
我在《论西周时代的农业生产》一文中说:“钱就是后世所谓/,也就是铲。”又说:“!是一种短柄宽刃的小锄头,……它是用句曲的树枝制成的,所以也或称为句0。”如今徐中舒同志也说:“!是指肩下博大之意。它是以曲木为柄,将肩部缚于曲柄的一端,如今之锄,……!与/的分别,前者是曲柄,后者是直柄。”我们看,《吕氏春秋·任地》篇说:“耨柄尺,此其度也,其博六寸(‘博’字旧误作‘耨’,此从谭戒甫先生《吕子遗谊》校正),所以间稼也。”这里所说的“耨”,就是“!”,《吕氏春秋》说:“其博六寸。”高诱注也说:“刃广六寸。”!这耨具,确是由于锋刃广博而得名的。《吕氏春秋》谈到耜,又说:“其博八寸,所以成癒也。”高诱注也说:“其刃广八寸。”我们又怎能否认耜有宽博的锋刃呢?
徐中舒同志说:“耒耜是牛耕以前的主要农具,因为它要刺土深入,所以它的下端必须是尖锐而具有锋刃的。杨宽先生对于这样耕作实际上的需要完全没有理解,他就贸然的肯定耜是直柄方刃如同铲一样的伐地起土之器,……他这样的论断,实在太轻率。”实际上,我的论断是符合于耕作实际上的需要的,不是太轻率的。世界上的耕具,向来就有尖刃和平刃两种。就是在犁发明以后,平刃的犁和尖刃的犁也还是长期并存的。尖刃的犁,便于刺土深入,能够在坚硬的泥土上进行耕作,这不是平刃的犁所能胜任的。平刃的犁,便于把泥土翻动过来,而尖刃的犁是不可能把掀起的泥土从底里向上翻的。我们要知道,在耕作上把泥土翻动过来是很重要的,这样对于后来的收成关系很大的,所以这二种犁彼此间竞争了几千年之久,不分胜负。我国古代所以会出现两种耕具,一种尖刃的耒和一种平刃的耜,就是由于耕作实际上的需要。那么,西周时代为什么耜会比耒流行呢?因为西周所统治的主要地区,都是黄土地带,泥土比较松而肥,是容易用平刃的耕具把土翻起来的,采用平刃的耜来垦耕是比较有利的。
《周礼·秋官·?氏》条说:
?氏掌杀草,春始生而萌之,夏日至而夷之,秋绳而芟之,冬日至而耜之。
郑玄注说:“耜之,以耜测冻土/之。”这里谈的是四季“杀草”方法,所谓“萌之”就是除去其萌芽,所谓“夷之”就是把草削除,所谓“芟之”就是把草?除,所谓“耜之”就是用耜来/土除草。因为耜是平刃的,所以能够起“/”的作用。
耜能起/的作用,和/(钱)是相同的。实际上,/或钱就是一种带有金属锋刃的耜,这一点,在清代学者中已有人认识到的。倪倬《农雅》第四篇《释器》,曾因为《诗经毛传》把“钱”解释为“铫”,而铫是耜属,认为“耜用金,其窻于周欤”?胡承珙《毛诗后笺》也说:
钱,《说文》用毛传训铫,云:古者田器。斗部&下引《尔雅》“&谓之?”,古田器也。是铫&同物,即今之铧),所用以耕者①。
我们断定钱是一种带有金属锋刃的耜,我在《论西周时代的农业生产》中,已举出三点理由来证明这一点,这里不再列举了。钱这种带有金属锋刃的农具,起源是很早的,它远在殷代已有。一九五三年安阳大司空村殷代遗址中曾出土一把铜铲,全长22.45厘米,上部有长而大的方銎,刃部作长方形,因为使用关系,刃有卷起的痕迹。方銎的长度约当长方形刃部的一半②。一九五二年在洛阳下瑶村第一五九号殷人墓葬中也发现一把铜铲,形式和大司空村出土的铜铲全同,只是比较小,全长11.8厘米,铜质不精,不是实用物③。从两个不同地点发掘出来的两件殷代青铜铲,它们的形式结构完全相同,决不是偶然的巧合。这种铲一定在殷代曾经较长时间在宽阔的地区内应用,所以它已有较固定的形式了。从此可知钱这种农具,到西周时代会流行,是有渊源的。我们再从春秋战国时代所流行的作为货币的“钱”来看,其中流行于周和三晋等中原地区的布币,不论是所谓空首布、方足布、圆足布、尖足布,基本上都是铲的形式,该就是从农具中的钱演变来的。很清楚的,因为钱在西周春秋是主要的耕具,所以人们才会重视它,作为交易的媒介物,逐渐成为一种货币形式。如果说,钱只是一种辅助的农具,就很难理解为什么当时人们不用主要农具作交易媒介物,而要用辅助的农具来作为交易媒介物呢?
这种称为钱或/的耕具,源流是很长的。直到犁广泛应用以后,也还有一种称为/的耕具。王祯《农书》卷十三说:(www.xing528.com)
+,俗又名镑,《周礼》:“?氏掌杀草,冬日至而耜之。”郑玄谓:“以耜测冻土而+之。”其刃如锄而阔,上有深,,插于犁底所置处。其犁轻小,用一牛,或人挽行,北方幽冀等处,遇有下地,经冬水涸,至春首浮冻稍苏,乃用此器,+土而耕,草根既断,土脉亦通,宜春种-麦。凡草莽污泽之地,皆可用之。盖地既淤壤肥沃,不待深耕,仍火其积草而种,乃倍收。斯因地制器,+土除草,故名+,兼体用而言也。诗云,制器相地宜,+名良有义;起土与耜同,除荒过.利。既能耕垦兼,仍取播殖易;面看功施何,春麦已交翠。
这种“起土与耜同”的称为/的耕具,很明显,是由古代的“耜”和“钱”这种耕具演变来的。它的功用,也是和古代的“耜”和“钱”相同的。在西周所统治的黄土地带,土地肥松,耜和钱这种耕具是能够“/土而耕”和“/土除草”的,是“能耕垦兼”的。在当时,这种耜和钱的制作,也是相地制宜的。《诗经·周颂·良耜》篇说:“繱繱良耜,?载南亩。”《载芟》篇说:“有略其耜,?载南亩。”《小雅·大田》篇说:“以我覃耜,?载南亩。”郑笺把“?载”读做“炽”,孔颖达《正义》解释说:“谓耜之炽而入地以杀其草,故《方言》:‘入地曰炽,反草曰。’”如此说来,所谓“?载”或“炽”,也正是“/土而耕”和“/土除草”之意。在后世的耕具中,其实不但/能够“/土而耕”和“/土除草”,所有平刃的犁都能“/土而耕”和“/土除草”的。后世称为/的耕具,用牛拖着前进,或由人拉着前进,往往不能深耕。古代的耜和钱是脚踏的耕具,除了靠手把着柄向泥土中推以外,还可以靠脚踏在刃部的肩上或柄上所贯的小横木上用力向下推。如果用力向下多推一下,它还是比较能够深耕的。在后世,虽然已不用耜和钱作为耕具,但是人们在挖掘泥土时,还是用铲作为主要工具的。在耘耨时,也还用铲作为除草工具的①。
我们认为,古代耜的发展,有下列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耜的下部长方形的平版连同柄都是用木斫削成的,《周易·系辞传》所谓:“神农氏作,賙木为耜,揉木为耒②。”第二阶段,耜的下部长方形的平版连同柄仍都用木斫削而成,只是在长方形的平版下边边缘有金属锋刃镶包着的。
第三阶段,耜的下部长方形的平版连同锋刃全是金属制的,它的上边中间有銎,以便装上木柄,像安阳大司空村和洛阳下瑶村所出土的青铜铲便是这样,后世所流行的铲,也都如此。上述两种有金属锋刃的耜,也或称为钱。
上述三个阶段的耜的式样,在它的发展过程中是逐渐淘汰的,大概在冶铸青铜的技术发展以后,第二第三阶段的式样已逐渐出现,越到后来,第三阶段的式样就越占优势。在王祯《农书》卷十三,有一种铲样的农具叫做“竒”的,有木竒、铁刃木竒、铁竒三种。他说:“竒,絃属,但其首方阔,柄无短拐,此与锹絃异也。”木竒是“剡木为首”的,柄和长方形平版全是木制的;铁刃木竒是在木竒的长方形平版下边加有一条铁刃的;铁竒是“煅铁为首”的,长方形平版连同锋刃全用铁制,上边有圆銎装柄(见图五)。这三种竒,实际上代表着三种不同的发展阶段①。这三种竒在今天农村中也还有应用的,例如蒋若是在《洛阳古墓中的铁制生产工具》一文②中,说汉墓中有一种铁的铲刃,“与今日农村常见之夹刃铁铣同型”,有注说:“洛阳农村木铣前端,常加铁刃,俗称夹刃铣。”
我在《论西周时代的农业生产》中说:“古代农具的金属锋刃和后世农具很不相同,仅仅在锋刃的边缘上有一条金属包着,这种情况直到战国秦汉间铁农具相当普遍流行时,还大都如此。”我所指的,就是上述第二阶段的形式,不但耜和钱曾有这种形式,许多工具都曾有这种形式。徐中舒同志批评我说:“他不知这样的农具,就叫做犁$。犁$之义就是像犁之有冠($也可写作冠);不但秦汉铁农具如此,即解放前农人所用犁铧头,也还是犁$的遗制。”这个批评显然是不对的。我们以《辉县考古发掘报告》所载辉县出土的战国铁器为例,除了铁口犁(固围村二号墓)是犁$以外,还有凹形铁口锄(固围村一号墓二号墓)、长方形铁口锄(固围村一号墓三号墓)、凹形斧刃(固围村一号墓)等,都是用长方形或凹形的铁刃包在工具的锋刃边缘上的。难道所有出土的战国秦汉时代工具上的长方形和凹形铁刃都一概可以称为犁$么?①
耜和钱的形式,除了有上述三个阶段的演变以外,在各个地区长期的应用中,也还有各种不同的变化,有各种不同的式样出现。我们看,春秋战国时代从钱这种农具演变来的布币,它下边的锋刃,在各个地区就有“方足”、“圆足”、“尖足”等不同形式。它们的基本形式是铲,而其下边锋刃所以会有“方足”、“圆足”、“尖足”等凸出部分,无非为了便于插入土中。汉代还有一种称为“G”的两刃絃,它和方足布不同,方足布只是在刃边开了方形的H,而两刃絃已在一个柄上装有两个絃一样的刃部了。它虽有两个絃样的刃部,但每个刃部是长方形的,它的功用还是和絃相同的。汉代武梁祠石刻上有神农和夏禹的画像,都手执农具的。神农画像的题字是,“神农氏因宜教田,辟土种谷,以振万民”。所画的神农,身躯略为伛偻,眼向前看,双手斜把着农具的柄,正作“辟()土”之状。这农具的柄略作弯形,下部有长方形的歧头双刃,锋刃是平头的,整个刃部的头略为向上翘起(见图六)。夏禹画像的题字:“夏禹长于地理,脉(“9”的假借字,观察之意)泉知阴,随时设防,退(减退之意)为肉刑。”所画的夏禹,头戴三角形的笠,右手向上斜举着农具。这农具和神农手执的农具相似,只是形状比较短小,柄和刃部都是直的,并不弯曲(见图七)。
武梁祠石刻上夏禹手执的农具,清代学者如王念孙瞿中溶叶德炯等,都认为是两刃絃。王念孙《读书杂志》第十种《汉隶拾遗武梁石室画像三石》条说:
所图禹象,其冠上锐下广如笠形,手执两刃絃。(原注:《说文》:“/,两刃絃也。”《玉篇》胡瓜切,云:“今为铧。”俗语所谓铧锹是。)案《庄子·天下》篇引《墨子》云:“禹之湮洪水,决江河,亲自操橐耜,(原注:司马彪云:‘橐,盛土器也。’崔0云:‘耜,插也。’插与絃同。)沐甚雨,栉疾风。”《淮南子·修务训》云:“禹沐霪雨,栉扶风,决江疏河。”《要略》云:“天下大水,禹身执?絃,以为民先。”(原注:今本絃讹作垂,辨见《淮南》。)此图头戴笠,手执絃,正所谓栉风沐雨,身执?絃者也。
王念孙这个说法是很正确的。因为惟有把禹手执的农具解释为絃,才和文献相合。瞿中溶所著《武梁祠堂石刻画像考》,因为相信耒耜是一器,就认为石刻上神农和夏禹手执的农具,就是耒耜,也就是絃,而其刃部歧头已是汉代的形式。他说:
神农手中所用之形,……正作辟土之状,惟据《考工记》文,下当广而不当分歧,则画者亦同二郑,(案二郑指郑众、郑玄,贾公彦《考工记疏》说:“先郑(指郑众)云,耒下歧,后郑(指郑玄)上注亦云:今之耜歧头。”)据汉时所用之形图之,未能尽合于古也。
(卷一)
案此图禹手执之器,较神农所持者,短而直,然下出两歧,形制略同。《庄子》言“亲操橐耜”,《韩非子》言“手执耒絃”,《淮南子》又作“畚絃”,盖亦耒耜之类,而汉时所谓絃之器正如此。(卷二)瞿中溶认为石刻上神农和夏禹所执之器同样是&或絃,而王先谦《释名疏证补》引叶德炯说,又认为神农手持的是耜,而夏禹手持的是絃。他说:其图神农手持之器,柄曲而下翘,头歧而二,则此耜也。
图绘禹持之器,似神农手持之耜,柄直而头平,头亦两歧,即此锸也。耜为耒田之用,故头翘起,锸为锸地之用,故头宜平。
《说文》/下从木,乃会意,上从1,是像歧头之形。
我们认为瞿中溶和叶德炯的说法都对的。耜在古代农业耕作中,主要有两种功用:一种是《考工记》所谓“为沟洫”,石刻中禹手执的农具便是“为沟洫”的,一种是《诗经》所谓“?载南亩”,就是在垄亩上进行“/土”的垦耕作业,石刻中的神农像正是手执耜作辟土之状。“为沟洫”的耜,主要的作用是挖土,需要直柄平刃。进行垦耕作业的耜,有的柄和刃部略作弯形,为了便于“/土而耕”和“/土除草”,但是它们基本的形式还是相同的。石刻上所刻神农和夏禹所执的农具,虽然已经是汉代的形式,是“歧头两金”的耜,是所谓两刃絃,但是它们都是长方形的平刃,基本形式还是相同的,它们既是耜,也是絃。孙诒让《周礼正义》说:“《说文》木部云:‘&,絃也’,‘G,两刃絃也’,&即耜正字。絃与耜形制略同,但絃柄直,耜辕曲,故许通训&为絃也,汉时耜两金,盖与G同。”这个解释是很正确的。
元代王祯《农书》记述有三种脚踏耕具,一种叫锋,“其金比犁小而加锐,其柄如耒,首如刃锋”(见图八)。一种叫耩,和锋相似而是歧头的。一种叫长,也叫踏犁,“比之犁颇狭,……柄长三尺余,后偃而曲,上有横木如拐,以两手按之,用足踏其柄后跟,其锋入土,乃捩柄以起(也”(见图九)。徐中舒同志认为:“耩歧头,即耒之遗制,锋首如刃锋,即耜之遗制。”我们认为歧头与否,并不是耒和耜的根本区别。早期的耒大都歧头,后期的耒就不一定是歧头的,例如《考工记》所记述的耒的结构,就不是歧头的。早期的耜固然大都是单刃的,但到汉代就很多是歧头的,即所谓两刃絃。实际上,这些流传在后世的尖刃的脚踏耕具,都应该是耒的遗制。阮福在《耒耜考》一文中①,记述他父亲阮元的话说:
曾在山东道中,见农间尚有耒耜之器,与古制小异。古之金前锐而后方,今之金盖长方形,复于接耜之处又横一小木。盖以手持耒首,而复以足踏小横木,合力前推,絃入土中,复仰耒首,则絃上仰而土起矣。此乃人耕,用力多而见功少,不若后世之牛耕,则用力少而见功多也。在这文后面,还附有两张图,一张图是从戴震《考工记图》上摹绘来的,锋刃是尖的。一张图是阮元“就道中所见约略画之”,木柄略为弯曲,刃部完全是铲的形状,在刃部上端的木柄上贯有小横木(见图十)。阮元认为这两种刃部不同的耕具,是古今异制。实际上,这不是古今异制,尖刃的是有?(刺)的耒,具有铲形刃部的便是称为絃的耜。流传在山东地区的这种具有铲形刃部的脚踏耕具,我们认为就是古代耜的遗制,它的耕作方法,也就是古代耜的耕作方法。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