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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河北省委年度考核程序及结果总结

更新时间:2025-01-17 工作计划 版权反馈
【摘要】:民革河北省委员会机关工作人员按照程序、规范进行的年度考核是从1996年开始的。本人填写的“年度考核登记表”最后由民革河北省委员会的机关负责人在“本单位评鉴意见”栏内将群众评定的结果填写后交由被考核人签字。每个年度的考核总结和“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档案。

民革河北省委员会机关工作人员按照程序、规范进行的年度考核是从1996年开始的。每到年末,对考核工作进行布置,要求每人准备述职报告和个人总结。

1999年1月14日,按照对副厅级以上干部和机关年底考核的要求。1999年1月22日,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听取了驻会副主委赵伟铎的述职报告和机关的年度工作总结,并由中共河北省委统战部的工作人员分别征求了机关处以上干部的意见。

1999年2月24日,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开始进行个人年度考核。先由本人宣读个人总结或述职报告,之后由大家提出优缺点补充意见。由于准备比较充分,大家本着互相帮助、与人为善、增进团结、改进工作的目的发表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使整个考核活动在民主、严肃、和谐的气氛中顺利完成。民革河北省委员会的做法是把德、能、勤、绩4个方面细化成15个小项,即“德”包括政治表现、政策水平、作风正派、廉洁自律、襟怀坦白和实事求是;“能”包括知识面、工作能力;“勤”包括敬业精神、工作态度、出勤、团结互助、坚守岗位;“绩”包括工作效率、工作成绩。每项分为好(2分)、一般(1分)、差(0分)三个档次,按分数合计量化,综合结果再分别评定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机关内的工人则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本人填写的“年度考核登记表”最后由民革河北省委员会的机关负责人在“本单位评鉴意见”栏内将群众评定的结果填写后交由被考核人签字。每个年度的考核总结和“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档案。(www.xing528.com)

以上考核程序和考核内容,从1996年开始坚持到2002年,以后程序有所简化,不再填写“民意测验表”量化指标。

机关的副厅级以上干部即“省管干部”,按照有关规定,公布被考核人的述职报告,充分落实干部群众在考核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在规定日期内进行实地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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