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筹建民革河北省委会组织时仅有的几名成(党)员王葆真、李兴中、于学忠等都是由民革中央从北京转来或是从外省调到河北省工作的干部。以后发展的党员,如高树勋等有的是起义将领,有的是在国民党军、政界担任过高级职务的上层人士。平均年龄超过60岁。
1956年7月民革河北省委员会成立时已有党员238人,1957年发展组织的范围有所扩大,党员总数增加到634人。“文化大革命”期间,民革组织受到了严重破坏。1979年刚恢复活动时,全省民革党员共231人,平均年龄达70岁。
1980年3月,相隔17年后召开民革河北省第四次代表大会时,全省民革党员共有251人。平均年龄达70岁。
1983年11月,中共中央统战部邀请各民主党派中央的负责人参加关于组织发展问题的座谈会,对各民主党派今后发展对象的范围和标准商定意见,并写入《各民主党派组织发展问题纪要》。同年12月27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章程》也规定:“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发展党员,以原国民党和与国民党有历史联系的中上层人士为主要对象,注意吸收有代表性的中年人士;建立组织以大中城市为主;实行巩固与发展相结合的方针,在工作中发展,发展是为了工作”。根据《纪要》和《章程》,民革河北省委会规范了组织发展,扩大了吸收党员的范围,到1984年召开民革河北省委会第五次代表大会时,全省民革党员已增加到510人。
1986年7月16日,中共中央发出《批转中央统战部〈关于新时期党对民主党派工作方针任务的报告〉的通知》,再次强调各民主党派的组织发展除继续执行上述《纪要》的精神外,又针对新的情况作了一些修改。1987年10月17日—26日,民革河北省委员会派员参加了民革中央召开的组织工作会议,对贯彻上述文件和组织发展情况和兄弟省、市的与会人员进行了总结和交流。1993年10月,民革全国组织工作研讨会在秦皇岛市召开,来自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民革委员会的负责人互相交流组织工作的经验和体会。1994年,民革河北省委员会再次要求各市级组织发展党员一定要坚持“三个为主”,保证所发展的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文化水平,并逐步实现民革组织的年轻化。这一时期,党员发展数量较前几年有较大的增加,到1994年底,全省党员已超过1000人。
1997年11月,民革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举行。在民革中央宣传部编印的《民革党员手册》中指出:“民革发展党员,以同原中国国民党有关系的人士,同民革有历史联系和社会联系的人士,同台湾各界有联系的人士和其他人士为对象,着重吸收其中有代表性的中上层人士和高级知识分子。”按照这个原则,民革河北省委会发展党员的平均年龄在逐步降低,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水平、具有高级职称的逐步增加。同时,具有民革特色的人士一般保持在40%~50%。(www.xing528.com)
经过20余年发展,党员结构有了较大变化,到2005年底,共有党员1933名,平均年龄49岁,大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者占40%,从事高等教育工作的185人,占总数的9.0%;从事普通教育工作的321人,占总数的15.6%;从事医药卫生工作的272人,占总数的13.2%;党员中具有民革特色的947人,占总数的46%。年龄老化问题得到解决,党员综合素质得到较大提高。
表1-6-1 1979—2005年民革河北省委会党员发展及政治安排情况统计表
续表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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