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由中国国民党民主派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于1948年1月1日创建。
根据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委员会的指示,由北京划归河北省的几名民革党员于1952年2月24日在省会保定市成立了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河北省分部筹备委员会。1953年3月25日,王葆真、陈迪安、张振坊、李兴中等23名党员举行了民革河北省筹备委员会会议。1956年7月20日至30日,全省238名党员在保定市出席了河北省第一次民革党员(全体)大会,选举产生了民革河北省第一届委员会。随后,唐山市、保定市、石家庄市和张家口市相继成立了筹备委员会,邯郸、承德成立了支部委员会。1958年8月,河北省省会由保定市迁到天津市,民革河北省委员会随即迁至天津,与民革天津市委员会合署办公。同年10月,在天津市召开了民革河北省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
自民革河北省委会建立到1966年,民革组织的工作重点都是以学习和思想改造为主,用“自我教育”的方法来实现思想上的自我改造和世界观的改造。
1966年6月,天津市再次改为直辖市,民革河北省委员会随河北省省会迁回保定市。“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民革组织的一切活动被迫停止。1977年11月,中共河北省委按照中央精神,指导帮助省各民主党派着手恢复组织。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恢复工作进度加快。1979年初,民革河北省委会临时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推动省市恢复组织工作逐步展开。
“文化大革命”中,全省民革党员中超过三分之一遭遇了冤假错案。恢复工作伊始,协助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落实各项统战政策,是恢复民革党员和各界人士对统一战线工作信心的重要措施。到1987年10月,落实政策的工作进入尾声,各种遗留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民革组织,工作重点随之转移。
1980年3月,恢复民革组织后的第一次代表大会即民革河北省第四次代表大会在省会石家庄市召开,会议要求全省民革组织和党员以四项基本原则为政治准则,以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中心,以促进祖国统一为重点开展工作,河北民革的工作出现了新的气象。从1984年到1988年,除原有的石家庄、保定、唐山、张家口四个市级委员会外,邯郸、承德、秦皇岛、衡水、邢台、沧州市也陆续建立了民革组织。(www.xing528.com)
1988年以后,民革河北省委员会贯彻执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发挥政党职能,积极参政议政,加强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为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和促进祖国统一努力开展工作。1989年发表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各民主党派参政党的地位。民革河北省委员会按照这个指导思想,在中共河北省委的领导下,把工作重点逐步转移到参政议政上来。一方面由担任各级委员会的负责人积极参加中共各级党委、政府召开的民主协商会、座谈会、通报会,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另一方面由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民革党员提出议案提案(包括集体提案)。从河北省政协会议开始有集体提案的1991年到2005年的14年中,全省民革组织提出的集体提案件数基本上呈现了一个上升的态势,建议的质量和可操作性也有较大提高。民革河北省委员会为了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在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选题调研等方面也做了许多努力。另外,从2001年开始,民革河北省委员会又加强了反映社情民意的工作。
2005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原则、内容、方式、程序做了进一步完善。民革中央也多次强调参政议政是民主党派的主要职能,要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要使之逐步规范化、制度化。民革河北省委员会结合自身职能在全省各级组织中开展了“我为和谐河北添光彩”的活动。
民革河北省委会组织和党员以多种形式在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中作出了成绩。在社会办学、扶贫、咨询服务、协助创建和谐社区等方面都有所建树。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也是民革组织的工作重点。民革河北省委员会充分利用自身党员社会关系的特点,通过文化、体育交流的纽带,积极开展海外联谊、广交朋友,宣传“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民革河北省委会在履行本组织的职责中,组织也得到发展壮大。到2005年底,全省民革已建立10个市(设区市)级委员会,110个基层组织,共有党员193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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