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成本的概念
工程成本是指承包人为实施合同工程并达到质量标准,在确保安全施工的前提下,必须消耗或使用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台班及其管理等方面发生的费用和按规定缴纳的规费和税金。
除规范强制性规定外,投标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工程成本。
2.评审程序
投标人成本评审的基本程序是:启动成本评审→对投标价格的合理性进行评审→澄清、说明或补正→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
在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并进行规定的评审,以判别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已经通过初步评审,不存在应当废标的情形。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不含)以下限度:①设有标底或者招标控制价时以标底或者招标控制价为基准设立下浮限度。②既不设招标控制价又不设标底的,可以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设立下浮限度。具体限度视工程所在地和招标项目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中规定。但此处的下限仅作为启动成本评审工作的警戒线,不得直接认定废标。
评标委员会结合清标成果,对各个投标价格和影响投标价格合理性的以下因素逐一进行分析,并修正其中任何可能存在的错误和不合理内容:
1)算术性错误分析和修正。
2)错漏项分析和修正。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部分价格合理性分析和修正。
4)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部分价格合理性分析和修正。
5)企业管理费合理性分析和修正。
6)利润水平合理性分析和修正。
7)法定税金和规费的完整性分析和修正。
8)不平衡报价分析和修正。
评标委员会汇总对投标报价的疑问,启动“澄清、说明或补正”程序,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并附上质疑问卷,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和说明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结果,计算出对投标人投标报价进行合理化修正后所产生的最终差额,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
3.评审的依据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所参考的评审依据包括:
1)招标文件。
2)标底或招标控制价(如果有)。
3)施工组织设计。
4)投标人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5)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如果有)。
6)工程所在地市场价格水平。
7)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定额或投标人企业定额。
8)经审计的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
9)投标人所附其他证明资料。
10)法律法规允许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参考依据等。
4.算术性错误分析和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逐项分析,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中的算术性错误进行修正,记录分析和修正的结果。
汇总修正结果,将经修正后产生的价格差额记为A(A应为代数值,修正结果表明理论上应当增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投标总价)的修正差额记为正值,反之记为负值,下同),同时整理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
5.错漏项分析和修正
评标委员会分析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列出其中错报或漏报的子目,并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
1)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相同的并且投标人已经给出合适报价的子目,则按该相同子目的价格对错漏项报价进行修正。
2)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相似的并且投标人已经给出合适报价的子目,则按该相似子目的报价为基础,考虑该相似子目与错漏项之间的差异而进行适当调整后的价格对错漏项报价进行修正。
3)如果做不到以上两点,则按标底(如果有)中的相应价格为基础对错漏项报价进行修正。
4)如果没有标底或者标底中也没有相同或相似价格作为参考,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澄清和说明时给出相应的修正价格。此时评标委员会应对此类价格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评标委员会可以在分析的基础上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和说明,评标委员会也可以按不利于该投标人的原则,以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中该项最高报价作为修正价格。
5)对超出招标范围报价的子目,则直接删除该子目的价格。
错漏项分析和修正的方法如下:
1)根据上述原则,修正错报和补充漏报子目的价格。
2)填表,计算经修正或补充后产生的价格差额。汇总上述结果,将经修正后产生的价格差额记为B,并明确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
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部分价格合理性分析和修正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部分价格分析和修正的原则可参考错漏项分析和修正原则。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部分价格分析和修正的方法如下:(www.xing528.com)
1)列表对与市场价格水平存在明显差异的子目进行逐项分析、修正。
2)计算修正后的差额,汇总分析结果,将经修正后产生的价格差额记为C,同时整理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
7.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部分价格合理性分析和修正
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部分分析和修正的原则如下:
1)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中的资源投入数量不正确或不合理的,按照投标人递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的或者可以通过施工组织设计中给出的相关数据计算出来的计划投入的资源数量(如临时设施、拟派现场管理人员流量计划、施工机械设备投入计划等)修正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中不合理的资源投入数量。
2)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中的资源和生产要素价格不合理的,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相似的并且投标人已经给出合适报价的子目,则以该相似子目的报价为基础,考虑该相似子目与不合理报价子目之间的差异而进行适当调整后的价格对不合理报价子目的资源或生产要素的价格进行修正。
3)其他情况下,以标底(如果有)中的相应价格为基础对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清单中的不合理报价进行修正。
4)如果没有标底或者标底中也没有相同或相似价格作为参考,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澄清和说明时给出相应的修正价格。此时评标委员会应对此类价格的合理性进行分析,并在分析的基础上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和说明(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
5)对于按照招标文件不应当报价的子目,则直接删除该子目的价格。
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部分分析和修正的方法如下:
1)列表对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进行逐项分析、修正。
2)计算修正后的差额,汇总分析结果,将经修正后产生的价格差额记为D,同时整理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
8.企业管理费合理性分析和修正
企业管理费分析和修正的原则如下:
1)按投标人经审计的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数据计算出投标人企业实际的管理费率(近三年企业管理费总额的平均值与近三年完成产值的平均值之间的比例)并以此对投标价格中明显不合理的企业管理费率进行修正。
2)企业管理费率明显不合理并且做不到前项时,按其他通过初步评审的各家投标人的企业管理费率以及标底(如果有)中的企业管理费率的平均费率为准进行修正。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企业管理费率与费率报价表(如果有)报出的企业管理费率不一致的,以费率报价表(如果有)报出的企业管理费率为准进行修正(但如果费率报价表中的费率明显不合理时,应执行根据上述原则修正后的管理费率)。
企业管理费分析和修正的方法如下:
1)列表进行分析和修正。
2)汇总分析结果,将经修正后产生的价格差额记为E,同时整理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
9.利润水平合理性分析和修正
利润水平分析和修正的原则如下:
1)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投标人下达的国有资产增值保值率或投标人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要求的企业净资产收益率或股本收益率对投标价格中明显不合理的利润率进行修正。
2)利润率明显不合理并且做不到前项时,按其他通过初步评审的各家投标人的利润率以及标底(如果有)中的利润率的平均费率为准进行修正。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利润率与费率报价表(如果有)报出的利润率不一致的,以费率报价表(如果有)报出的利润率为准进行修正(但如果费率报价表中的费率明显不合理时,应执行根据上述原则修正后的利润率)。
利润水平分析和修正的方法如下:
1)列表进行分析和修正。
2)汇总分析结果,将经修正后产生的价格差额记为F,同时整理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
10.法定税金和规费的完整性分析和修正
根据投标价格分析出其中法定税金和规费的百分比,对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额度或比率,对投标报价进行分析和修正。
列表进行分析和修正;将经修正后产生的价格差额记为G,整理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
11.不平衡报价分析和修正
评审各项单价的合理性以及是否存在不平衡报价的情况,对明显过高或过低的价格进行分析。
列表汇总分析结果,修正明显过高的价格产生的差额,首先用于填补修正过低的价格产生的差额,两者的余额记为H,整理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
12.对投标报价的澄清和说明
评标委员会对上述第4~11条的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和整理。以其各自的代数值汇总A~H,得出合计差额Δ1(见表11-2),并整理出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全部事项。如果投标人存在需要补正的问题,评标委员会可以同时要求投标人进行补正。
表11-2 投标报价之修正差额汇总表
注:本表修正的计算应附详细分析计算表。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和提供进一步证明的事项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问题澄清通知,并附上质疑问卷。投标人的澄清、说明、补正和提供进一步证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质疑问题的澄清和说明依然存在疑问,评标委员会可以进一步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应相应地进一步澄清、说明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直至评标委员会认为全部疑问都得到澄清和说明。
根据澄清和说明结果,对于投标人已经有效澄清和说明的问题和子目应从上述A~H的计算中剔除或修正,列表修正A~H并计算最终差额Δ2。所谓有效澄清是指投标人做出的澄清和说明已经合理地解释或说明了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并且澄清结果令评标委员会信服。
13.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评标委员会应填写评审结论记录表,以最终差额Δ2与投标人投标价格中标明的利润额(如标明的是利润率,以利润率乘以其计取基数,下同)进行比较并得出如下结论:
如果最终差额Δ2(代数值)小于或等于投标人的利润额,则表明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
如果最终差额Δ2是正值且大于(不含等于)投标人报价中的利润额,则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文件的规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其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为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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