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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计价管理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

时间:2023-10-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的内容和范围,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文件和计量规范的规定。发包人没有按时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承包人可催告发包人支付;发包人在付款期满后的7天内仍未支付的,若发生安全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相应责任。承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专款专用,在财务账目中应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造成的损失和延误的工期应由承包人承担。

工程造价计价管理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

1.支付范围

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文明生产条件的资金,属于非竞争性费用,有其特殊的支付和使用要求。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和清单计价规范都有详细规定。

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的内容和范围,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文件和计量规范的规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3)开展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www.xing528.com)

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2.支付要求

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的28天内预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其余部分应按照提前安排的原则进行分解,并应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发包人没有按时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承包人可催告发包人支付;发包人在付款期满后的7天内仍未支付的,若发生安全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承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专款专用,在财务账目中应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造成的损失和延误的工期应由承包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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