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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计价与管理:暂估价的构成与调整方法

时间:2023-10-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对材料、工程设备或专业工程给定暂估价的,该暂估价构成签约合同价的组成部分。确定暂估价材料、工程设备实际价格的方法主要有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承包人提供价格由发包人确认等。3)应以专业工程发包中标价为依据取代专业工程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工程造价计价与管理:暂估价的构成与调整方法

发包人工程量清单中对材料、工程设备或专业工程给定暂估价的,该暂估价构成签约合同价的组成部分。在签订合同之后的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与承包人还需按照合同中所约定的程序和方式确定适用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和专业工程的实际价格,并根据实际价格和暂估价之间的差额(含与差额相对应的税金等其他费用)来确定和调整合同价格。

确定暂估价材料、工程设备实际价格的方法主要有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承包人提供价格由发包人确认等。

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应由发承包双方以招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确定价格,并应以此为依据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应由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采购,经发包人确认单价后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应按照规范有关“工程变更”相应条款的规定确定专业工程价款,并以此为依据取代专业工程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www.xing528.com)

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依法必须招标的,应当由发承包双方依法组织招标选择专业分包人,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监督,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不参加投标的专业工程发包招标,应由承包人作为招标人,但拟定的招标文件、评标工作、评标结果应报送发包人批准。与组织招标工作有关的费用应当被认为已经包括在承包人的签约合同价(投标总报价)中。

2)承包人参加投标的专业工程发包招标,应由发包人作为招标人,与组织招标工作有关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承包人中标。

3)应以专业工程发包中标价为依据取代专业工程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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