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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计价与管理:合同变更与价款调整

时间:2023-10-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合同法》的角度,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以前,当事人就合同的内容达成的修改和补充协议。此条是对定作人的单方变更的规定,适用于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价格是合同成立的关键因素,合同各方对价格形成一致意见时,合同其余条款容易达成一致意见。

工程造价计价与管理:合同变更与价款调整

1.合同变更的含义

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工程建设内外干扰事件多,合同变更是常有的事。从《合同法》的角度,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以前,当事人就合同的内容达成的修改和补充协议。合同的变更可以对已完成的部分进行变更,也可以对未完成的部分变更。《合同法》第15章第258条规定:定作人中途变更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此条是对定作人的单方变更的规定,适用于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

2.合同变更的范围

当事人变更合同,有时是一方提出,有时是双方提出;有时是根据法律规定变更,有时是由于客观条件变化或遭遇不可预见的事件而不得不变更。无论何种原因变更,变更的内容应当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合同变更的范围很广,一般在合同签订后所有工程范围、进度、工程质量要求、合同条款内容、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的变化等都可以看作合同变更。最常见的变更有两种:

(1)涉及合同条款的变更。合同条件和合同协议书所定义的双方责权利关系,或一些重大问题的变更。这是狭义的合同变更,以前人们定义合同变更即为这一类。(www.xing528.com)

(2)工程变更。指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由发包人提出或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批准的合同工程任何一项工作的增、减、取消或施工工艺、顺序、时间的改变(包括发包方更改经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图的修改;施工条件的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错、漏从而引起合同条件的改变或工程量的增减变化。这是最常见和最多的合同变更。

3.合同价格应随合同状态调整

合同变更是合同实施调整措施的综合体现。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是一个“初始平衡→实施中干扰→控制矫正→形成新的平衡”不断循环的过程。从本质上讲,就是从合同的初始状态(合同签订时的状态)出发,到达新的合同状态——现实状态(由于各种干扰而使合同状态偏离理想状态产生的新状态);对比现实状态与从合同初始状态推演的理想状态(假设合同文件被严格遵守时的一种假想的状态),有偏差出现则矫正现实状态,得到新的平衡状态;再由新的平衡状态出发继续实施工程,这样不断循环的过程。这里所说的合同状态,是指从合同签订开始到合同结束为止的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任一时刻所对应的全部计划合同目标、该时刻按照合同应该具有的基本条件(合同外部的与内部的、自然的与人文的、物质的与技术的条件)等方面所包含的全部要素的总和。一定的合同状态形成一定的合同价格,合同状态的变化引起合同价格的变化,即合同价格必须做出调整,以适应新的合同状态。合同的初始状态决定了签约合同价;合同的中间状态,由于干扰的存在,经常出现工程子目增减、工程量变化、施工进度变化、甚至工程质量改变,这都可能引发合同价款的调整;合同结束状态,决定合同的终止结算价

价格是合同成立的关键因素,合同各方对价格形成一致意见时,合同其余条款容易达成一致意见。根据上面对“合同状态”的讨论,工程不可能一直以发包交易确定的理想状态进行下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必然会发生各种干扰事件,导致这种初始确定的理想的平衡状态被打破,而由其决定的合同签约价也必须根据新的“合同状态”做出调整,确定一个新的合同价款,以达成新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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