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目标系统的建立包括工程项目构思、识别需求、提出项目目标和建立目标系统等工作。目标系统至少由系统目标、子目标和可执行目标三个层次构成。可执行目标一般在可行性研究以及技术设计和计划中形成,并得到进一步解释和定量化,逐渐转化为具体的工作任务。
工程造价管理目标及其子系统是在工程项目目标系统建立过程中形成的。就工程造价目标本身而言,也是一个独立系统。可以采用工作分解结构(WBS)方法建立起一种层次化的树状结构,既有总目标,又有分目标,从实施的观点分析,还有阶段目标。
工程造价目标分解与展开一般从三个方面进行:①按费用和建设项目分解结构进行纵向展开,把目标落实到各个层次;②按责任主体横向展开,把目标落实到各层次的各部门,明确主次关联责任;③按时序展开,把总目标分解到年度,把年度目标分解为季度、月份或周(日)目标。如此把目标分解成最小的可操作目标,同时落实到最小的可控单位或个人,实现纵向一级保一级,横向关联单位(部门)明确责任,加强协作,以保证总体目标的执行、控制与实现。(www.xing528.com)
工程项目的建设是一个周期长、数量大的生产消费过程。管理者在一定时间内所拥有的知识经验是有限的,不但常常受到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而且也受客观过程的发展及其表现程度的限制,因而不可能在建设项目开始策划就设置一个准确的、一成不变的工程造价控制目标,而只能依据概略的范围描述资料设置一个大致目标,也就是投资估算。随着工程建设的进行,项目范围一步步清晰、准确,从而形成更新的工程造价控制目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合同价等。也就是说,建设项目造价控制目标应是随着工程项目建设进程的不断深入而分阶段调整、更新的。有机联系的阶段目标、子目标相互制约、相互补充,前者控制后者,后者补充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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