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程序的内涵
建设程序是建设项目投资建设程序的简称,是指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或主管单位按照投资建设客观规律、项目成长期各阶段的内在联系和特点,对建设项目投资建设的步骤、时序和工作深度等提出的管理要求。
建设程序由客观规律性程序和主观调控性程序构成。客观规律性程序是指由项目建设内在联系所决定的先后顺序,如先勘察、后设计;先设计、后施工;先竣工验收、后投产运营。对于某些先后程序衔接较好的项目,可视具体情况允许上下道程序合理交叉,以节省建设时间。主观调控程序是指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其调控意愿和职能分工制定的管理程序。例如,政府投资项目先评估、后决策,先审批、后建设等。
2.建设程序的主控阶段
站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的角度,建设项目的一般建设程序的主要控制阶段有: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设计、建设准备、施工、竣工验收和后评价等阶段。这些阶段和环节各有不同的任务和工作内容。
(1)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发起人向权力部门提出要求建设某一工程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对建设项目的轮廓设想。是从拟建项目的必要性及建设的可能性加以考虑的。其实质上是机会研究和初步可行性研究工作,其中包括投资匡算。
(2)可行性研究。是建设项目投资决策前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的一种科学方法。可行性研究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市场(供需)研究、技术研究和经济研究三项,其中包括投资估算。(www.xing528.com)
(3)设计。建设工程设计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在我国有两阶段设计和三阶段设计之分。一般工程,按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进行设计。小型民用建筑物可用方案设计代替扩大初步设计。大型民用建筑物应先做方案设计,然后做初步设计。技术和功能比较复杂而缺乏设计经验的项目,可按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进行。初步设计需要编制投资概算,技术设计需要编制修正投资概算,施工图设计根据设计合同规定可以编制施工图预算或投资概算。
(4)建设准备。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之后,需要对工程项目的开工进行各项准备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成立项目法人或委托代建单位;筹措资金;向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正式用地手续等;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地上物拆迁和场地平整;完成施工用水、电、路等工程;组织主要设备、材料订货;组织施工招标或直接发包,选择施工单位;办理相关开工手续。这个阶段的工程交易中,业主需要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工程标底),投标人需要进行投标报价,甲乙双方需要确定合同价。
(5)施工。是按照设计图和相关文件的要求,在建设场地上将设计意图付诸实现的测量、作业、检验,形成工程实体,建成最终建筑产品的的过程,是将投资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实施阶段。一般以工程项目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任何一项永久性工程第一次破土开槽开始施工的日期为新开工建设的时间。在施工阶段,对于生产性项目,建设单位还要进行生产准备。这个阶段合同双方需要进行工程结算。
(6)竣工验收。是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最后一个阶段,是发起人或投资人对工程项目的总体进行检验和认证、综合评价和鉴定的过程,是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这个阶段建设单位需要编制竣工决算。
(7)项目后评价。一般是指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或运营一定时间后,对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文件的主要内容,与项目建成后所达到的实际效果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差距及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相应对策建议以不断提高决策审批和投资效益的活动。项目后评价是出资人对投资活动进行监管的重要手段,也可以为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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