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6月,卫生部制定卫生防疫工作规范,将五大卫生纳入法制管理轨道,实行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标准化管理。渭滨区五大卫生由区卫生防疫站负责管理,2006年改由区卫生监督所管理,至2010年管理体制再无变化。
一、食品卫生管理
1987年10月,渭滨区食品卫生领导小组和渭滨区食品卫生仲裁委员会成立,办公室设在区防疫站。1991~2010年,渭滨区每年均开展食品卫生大检查3~5次,依法查处食品经营违法案件,不断净化食品卫生环境。
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
1991年起,渭滨区对宾馆、理发美容、文化娱乐、浴室、商场、书店、图书馆、文化馆等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实行健康检查、卫生监督、卫生许可证发放等卫生管理。
三、劳动卫生管理(www.xing528.com)
1989年,国家《尘肺病防治条例》颁布实施,渭滨区劳动卫生开始实行监督监测一体化。此后,随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私营企业和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劳动保护设施难以跟进,职业病发病率普遍较高。1991年,渭滨区始对全区所有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建立劳动卫生与职业病档案。1992年,渭滨区全面加强消毒药剂和消毒器械的管理和监测,预防疾病传播,对粉尘作业厂矿、企业进行日常监督,现场指导企业和从业人员的个人防护。1993~2001年,区防疫站对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上万名进行体检。2002年《职业病防治法》实施。至2010年,尘肺病,职业病发病率降幅较大。
四、学校卫生管理
1990年6月,渭滨区教育卫生部门执行《学校卫生工作管理条例》,对区境内所有学校开展经常性卫生监测和学生健康检查,建立管理档案。1992年,各学校对校园、饮食、医务室和师生个人卫生等进行自查。1993~1997年,区防疫站加强对学校早餐灶的管理,区教育局组织各学校对教室采光照明、师生饮食、饮水、厕所、教室、宿舍、个人卫生和常见病防治等项内容进行自查自评。2002年10月,区教育局转发上级关于《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要求开办学生灶的学校做到建设规范食堂,配备必需设施,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2003年后,渭滨区有学生灶的学校早餐灶、普通餐饮卫生许可证持有率97%,健康证持有率96%。2006年,区教育局转发卫生部《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强化对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至2010年,全区各学校卫生管理均实行制度化、科学化、日常化、责任制管理。
五、放射卫生管理
1991年,渭滨区卫生防疫站始进行部分建材放射卫生监测和医疗卫生单位放射科室从业人员卫生监测工作。2001年,区防疫站对全区涉及使用放射源单位进行全面监督,重点是医疗单位放射科室,指导各单位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至2010年,渭滨区建材放射、医疗单位放射监测及时,措施到位,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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