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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渭滨区志:考核运作与项目工作责任制

时间:2023-10-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结合区情制定《抓大事办实事目标任务考核实施管理办法》《渭滨区项目工作责任制暂行办法》等。

宝鸡市渭滨区志:考核运作与项目工作责任制

一、确定考核内容

1991年,渭滨区党政机关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包括职能目标、精神文明建设(党风、政风、党建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岗位责任制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机关工作作风纪律)、领导评估3大类。1995年始,对全区18家单位增加办实事等重点项目建设的考核内容。2002年,年度考核内容划分为5大部分进行考核,即职能目标、项目建设、单位获奖、各方评价(包括民主测评、社会各界评价和区领导干部大会评价)。2007年,试行目标责任、班子和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的“三位一体”考核。内容包括目标任务指标、基础管理工作和各方面评价。考核单位分全镇(乡)街的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和区级部门、区直单位的责任考核指标。区委、区政府交办的“急难险重”中心工作等8大指标,26项具体目标任务;区级部门、区直单位年度责任考核指标为:市上下达的由本部门、单位承担的考核指标,与本部门单位有关的全区重点建设项目,“三定方案”确定的本部门单位的职能任务及当年的工作指标,班子和队伍建设,区委、区政府部署的“急难险重”等中心工作,与区委、区政府签订责任书的工作任务等共6大指标10项具体目标任务。2010年,考核内容延续2007年以来的3大项内容(目标任务指标、基础管理工作、各方面评价)。考核单位目标责任指标由过去划分的2大类,镇(乡)街的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和区级部门,区直单位的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细划分了3大类,镇(乡)目标任务考核指标,街道目标任务考核指标,区级部门目标考核指标。镇(乡)目标任务考核指标共8大类,38项具体目标任务;区级部门目标任务考核指标共2项指标(年度职能目标任务、班子和队伍建设)、11项具体目标任务。考核的镇(乡)街目标任务8大指标。

二、量化考核指标

1991年,渭滨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分值施行为百分制量化计分,其中职能目标60分,精神文明建设(5项)30分,领导评价分值5分。2007年始,全区目标责任考核施行千分制量化计分。其中目标责任指标(8大指标)700分,基础管理工作(5项)150分,各方面评价(民主测评、社会各层面评价、区领导干部大会评价)150分。在完成目标任务中,低于80%的不计分,定性目标完成的记满分,未完成的不计分;基础管理工作均实行倒扣计分法。具体划分为4个类别,按照1类不扣分,2类扣1至4分,3类扣5至10分,4类扣11至20分标准计分。基础管理工作考核的主管单位,将考核结果不按时上报的,逾期一天扣2分,逾期7天,除扣减考核分值外,下年暂停列入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各方面评价中,区领导干部大会评价占60分,民主测评占45分,社会各层面评价占45分,评价分由获得优秀、良好、一般、差意见票数计算;凡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在全市单项评比中名列第一位的,在考核总分中加10分,受到区、市、省、中央和国务院表彰奖励的,每件(次)分别加2分、5分、10分、20分;受到综合表彰奖励的每件(次)分别加5分、10分、20分、40分,所加分值直接计入考核总分;凡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在全市单项评比中最后一位的,在考核总分中减10分;凡是工作受到上级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批评经核实,在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中予以扣分,每件(次)分中央级、省级、市级、区级分别扣40分、20分、10分、5分。单位集体上访在全区评比名次排名第一的,当年考核不能评为一等单位。(www.xing528.com)

三、下达目标任务

1991年,区目标办提出了进一步加强目标管理的实施意见,依据意见审定下达区机关乡镇共59家单位的目标任务书。1993年,下发渭滨区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意见,审定分解、下达全区66个部门和单位的目标任务书。1995年,拟定目标管理考核改革意见,下达目标任务书46份,对全区18家单位目标任务中增加了办实事项目。1998年,制定目标任务和下达区4个重点项目,即赵家崖人畜饮水工程,经二路绿化工程、石陵公路、5个示范卫生所等分解量化到责任单位,确保项目任务完成。1999年,制定《目标任务制定与分解暂行办法》,下发实施。2000年,对全年目标任务指标体系进行改革完善,制定全区总体奋斗目标和重点建设项目15个,办实事项目10个,进行分解量化到责任单位。是年,审定下达66家单位目标任务书。2001年,审定下达62家单位目标任务书,审定上报35个经济建设和办实事项目,并分解落实责任。结合区情制定《抓大事办实事目标任务考核实施管理办法》《渭滨区项目工作责任制暂行办法》等。2007年,制定下发《渭滨区2007年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意见》《渭滨区2007年总体奋斗目标》,对全年目标任务的确定、分解构成、考核奖惩提出具体要求。2008~2009年,制定下发了渭滨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意见及目标责任考核补充实施意见,区考核办认真审核修订了每年度区70家部门和单位上报的目标任务234项,其中党委部门102项,群团组织40项,经济部门92项,后下达到各单位。同时,对全区两个年度8大类156个重点建设项目,制定区级领导分工负责,并根据市考核指标的变动,对市上考核的“五大骨干指标”和国家资产投资招商引资等项指标进行相应调整。2010年,制定《渭滨区201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意见》及补充意见,细化全区经济发展、人民生活、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等常规性目标任务共28个大项,增设园区经济指标,制定各单位目标任务,指导全区各单位及时上报目标任务书,经考核办初审,区级分管领导审核后下达到各单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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