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登记
1994年,对具有劳动能力,并要求就业的城镇失业人员继续实行登记发证制度。对16~35周岁的待业人员和失业职工,登记发放待业证2025人。1995年,对求职务工人员,先后发放失业证、就业证、务工证、再就业优惠证,进行择业登记、职业介绍、劳务输出等。至2010年,发放失业证4997人、就业证2124人、务工证3513人、再就业优惠证2440人。择业登记11213人、职业介绍4944人、劳务输出40093人。失业职工累计登记13797人,城镇待业人员管理登记24279人。
二、劳动培训
1994年,制定待业人员就业培训方案,采用开办就业训练班,进行政治思想、道德法规、职业技能、劳动观念教育及文化课的学习考试。并与企业联合开展专业定向培训,培训人员5395人,占年培训计划的130%。1998~2005年,以下岗职工为重点,设家电维修、服装裁剪、市场营销、烹饪、微机、商业等多个专业训练班,实施专业操作技能、创业能力、市场适应能力转业转岗培训,免费培训下岗失业人员6912人。至2010年,就业前各类免费培训包括转移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劳务输出技能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以进城务工人员和失地农民工为主)共54315人。
三、安置就业
1994年.逐级建立劳动服务组织,各类服务网点,制定安置计划,落实安置措施。驻区单位建立劳动服务站、公司、网点达到386个,安置待业人员6633人,其中全民性质1400人、集体性质2100人、个体安置686人、临时安置2373人、其他形式安置74人。同时,为缓解社会就业压力,为待业人员提供双向选择机会,开展劳务交流7500人,劳务输出6900人,劳务输入2792人。1995年,乡、镇、街建立完善劳动服务站,创办经济实体、商业网点,安置城镇户口5640人就业。农村劳动力就业8643人,劳务输出7742人。1996年,劳动服务企业职工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83家企业有3000人签订了劳动合同。2010年,区劳动服务企业12家,先后安置就业6472人。(https://www.xing528.com)
四、职业介绍
1994年,全区企业招用合同制工人,原则上从符合条件的城镇待业人员中招收。是年,为89家企业招收合同制工人350人。1995年,建立完善乡、镇、街劳动服务站7个,按照需要举办招工劳务市场,为企业招收合同制工人406人、全民职工45人。1996~1997年,区劳务市场机构开展信息、咨询、指导、介绍、委托等管理服务,为企业招收全民合同制工人126人、集体合同制工人138人。1998年,人劳部门不再下达企业用人计划,企业不受地域限制,自主确定招用职工。年内职业介绍1680人次,协助企业招收招聘、安置社会劳动力5400人。1999年,求职登记1200人,介绍就业740人,协助各类企业安置社会劳动力5518人。2000年,职业介绍1628人,安置社会劳动力4678人。2001~2006年,就业安置11745人,劳务输出26591人,劳动力转移就业46116人。1994~2010年,为用工单位招录工人16649人。
五、下岗职工再就业
1998年6月,区再就业服务中心建立,并在各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建立12个再就业服务中心,同时制定《渭滨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细则》,对企业正式职工和合同制工人中合同期未满、尚未解除劳动关系,因企业生产经营等原因而下岗且没有在社会上找到其他工作的职工进行安置,坚持公开透明、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区工交、商贸、粮食等系统所属企业下岗职工391人,实行内部消化、社会帮助安置就业274人。建档立卡,为部分人员发放下岗证。劳动中介介绍职工再就业274人,区首届下岗职工劳务交流会安置就业514人。1999年,区再就业服务中心对全区下岗职工进行实际摸底调查,根据困难程度、待业情况等,安排240名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同年5月底,区二次下岗职工劳务交流会安置就业300人。2003年,安置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14488人。2004年,多渠道、多形式安排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15910人。2006年,全方位促进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7961人。2007年,开展“万名下岗失业人员进民企”活动,下岗失业人员进民企3145人。2009~2010年,贯彻国家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4630人。
再就业劳动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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