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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渭滨区志:人事制度改革及公务员录用概况

时间:2023-10-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92年,落实企业用人自主权,打破干部终身制,从优秀工人中选拔干部,实行干部聘用制度。对在企事业干部岗位上工作,高中以上文化程度,35岁以下人员分期分批进行聘用。聘用制干部报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审批,任期三年,到期可续聘。1992年,依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补充乡镇机关干部实行选任制和聘用制问题的通知,规定乡镇聘用制干部满3年的可录用为国家正式干部。至2010年,坚持国家公务员择优录用制度。

宝鸡市渭滨区志:人事制度改革及公务员录用概况

一、聘用干部

1991年,乡镇继续实行干部选聘、招聘制。在乡镇企业、各行政村担任领导职务的优秀青年干部,具有3年以上实践经验的农村优秀知识青年、复员退伍军人,经过考试、考核、政审、体检、择优选聘,招聘到乡镇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1992年,落实企业用人自主权,打破干部终身制,从优秀工人(包括合同制工人)中选拔干部,实行干部聘用制度。对在企事业干部岗位上工作,高中以上文化程度,35岁以下人员分期分批进行聘用。聘用制干部报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审批,任期三年,到期可续聘。聘用制干部与所在企事业录用干部在工作、学习政治待遇、物质奖励以及晋职、升级、评定职称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聘用制干部连续受聘满10年,并在聘用岗位上退休退职的,按《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办理退休、退职手续;本人自愿也可按《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办理退休、退职手续。1997年6月,为乡镇司法办、企业办招收录用合同制干部17人,解除6名干部聘用合同。是年,选聘农村优秀干部154人,招聘干部143人。1998年,区人劳局为国家不包分配而在企业工作的721名大中专毕业生办理聘用制干部就业手续。1999年,乡镇不再实行干部选聘、招聘制。清理乡镇临时雇用、自聘人员15人。至2010年,企事业单位共聘用干部2612人。

二、干部录用

1991年,按照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国家行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实行考试办法的通知》,录用干部全部实行考核制,通过公开考试、择优录用。1992年,依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补充乡镇机关干部实行选任制和聘用制问题的通知,规定乡镇聘用制干部满3年的可录用为国家正式干部。对现任乡镇党政领导职务3年以上的乡镇计划内选聘干部,经考核胜任者,由市人事部门批准录用为国家正式干部。2001年,在发展乡镇企业中有突出贡献者,被破格录用为国家正式干部。至2010年,公开录用干部114人,录用乡镇干部147人。

三、大中专生毕业择优录用

1991年,大中专毕业生根据专业和单位需要,实行计划派遣。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1992年,行政事业单位增补人员实行“编制工资基金卡”及“预算手册”制度,坚持人员编制“一支笔审批和工资与编制一条龙管理办法”,缺编按人头奖励单位。事业单位技术人员实行职称评审。1993年始,大中专学生分配改革,采取供需见面,双向选择,建立人才市场,掌握和传递人才信息,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党政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事业单位根据不同类型分别实行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制、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制。至1994年引进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和各类专业技术人才2250人,委培代培大中专生及乡土人才2200人。1995年始,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至1998年底,653名机关工作人员过渡为国家公务员。2000年始,毕业生就业纳入人才市场,并通过公开考试为事业单位择优录用毕业生。至2010年,坚持国家公务员择优录用制度。(www.xing528.com)

四、公务员制度

1995年3月始,区委、区政府制订《渭滨区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区委组织部、区人劳局印发《渭滨区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工作实施意见》,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列入公务员过渡范围的政府31个单位和部门,共设职位274个,其中领导职位79个,非领导职位195个。1997年10月,对区政府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公务员过渡进行资格审查,经市检查验收323名工作人员取得公务员资格。取得公务员资格总人数中,领导身份87人,非领导身份236人。1998年,政府机关推行“双推双考,竞争上岗”,协同组织部制定全区公务员管理和改革的意见,干部交流及竞争上岗,先后岗位交流314人,竞争上岗255人。2007年2月,完成政府机关符合条件176名公务员登记、审核、上报工作;3月19日,完成镇街符合条件的140名公务员登记。1995~2010年,先后举办《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WTO基本知识》《全球竞争与企业战略》《公务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培训班,304名国家公务员参加培训。

五、考核奖惩

1991年,区直部门、单位的考核奖励,由区目责考评委员会年终考核后按党政群机关、乡镇街单位数的30%向区委、区政府推荐先进集体。工作人员记功、晋级、先进工作者奖励,均由单位推荐,区委、区政府批准表彰奖励。先进工作者按在职人数的15%推荐。二等功以上的奖励,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审核,报市政府审批。1994年,建立以公务员考核为主要环节的勤政激励机制,在考核的基础上进行评比奖励,奖励的种类为嘉奖、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5种。1995年,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以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优秀比例按单位实有人数的13%推荐;被评为区目标管理责任制先进集体的单位按15%推荐;科级领导优秀等次的确定,由区委组织部按照15%的比例审核,报区委常委会审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或连续五年被确定为称职的,职务工资晋升一级;工作人员在现任职务任期内,年度考核连续三年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职务工资晋升一个工资档次;工作人员连续两年定为优秀等次或连续三年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具有晋升工资的资格。2010年,全区完成513名公务员、106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3465名中小学教师的年度考核及各类先进的推荐上报工作。1991~2010年,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累计记三等功者27人次,授予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2人,升级65人,受表彰先进工作者14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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