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78年5月,区人民检察院成立,编制干警9人。由检察长主持讨论决定重大案件的处理工作。2002年8月,法纪检察科更名渎职侵权检察科。1992~2010年,区人民检察院先后多次获得国家级荣誉。1997年2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系统先进档案室。1998年1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2001年2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检察院”称号。2005年11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二级规范化检察室”。
2012年12月,渭滨区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1971年3月至1973年9月,区政法组、公安渭滨分局先后代行检察职能。1978年5月,区人民检察院成立,编制干警9人。1980年1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规定,区人民检察院设检察委员会,有委员7人。由检察长主持讨论决定重大案件的处理工作。1990年,区人民检察院设刑事批捕检察科、刑事起诉检察科、经济检察科、法纪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院办公室,有干警33人。1991年1月设立职务犯罪预防科。1996年,设立民事行政检察科。1998年6月,区检察院设有9个科室。2002年8月,法纪检察科更名渎职侵权检察科。2003年5月设有10个工作机构,编制66名干警。2010年,设有办公室、监察室、政工科(含法警大队)、控告申诉检察科(含举报中心)、民事行政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侦查监督科、监所检察科(室)、公诉科、渎职侵权检察科、反贪污贿赂局等12个工作机构,共有干警71人。(www.xing528.com)
1992~2010年,区人民检察院先后多次获得国家级荣誉。1992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系统先进集体。1997年2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系统先进档案室。1997年12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集体一等功,并出席全国检察系统第四次“双先会”。1998年1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2001年2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检察院”称号。2004年2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三级规范化检察室”。 2005年11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二级规范化检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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