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区政府办公室内设法制科,负责区政府法制建设和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工作。1992年5月,成立渭滨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法制办对申请人因不执行行政机关的处罚提出复议申请的案件进行受理。1996年,成立“渭滨区人民政府行政赔偿办公室”;清退政府各执法部门违规使用的临时工、合同工上岗执法人员。同时,区政府修订完善《渭滨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多项工作制度。对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实行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监督、会议制度、公文审批、作风纪律等提出明确规定和要求。同时,建立区人大常委会对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等工作制度。建立区政府列席区人大、区政协常委会会议制度,政府与人大、政协、工会联席会议和政府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政府季度工作通报制度等,主动接受区委领导、区人大依法监督和区政协民主监督。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体系和行政执法首长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法律救济制度,建立执法信息互通互用机制。建立渭滨区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和领导干部行政监督责任追究制度等。1997年,区政府制定《渭滨区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建立行政处罚统计上报制度。1998年,调整充实 “渭滨区人民政府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2002年,区政府成立法制办公室。行政执法人员换发新的行政执法证件。2003年,区政府制定《渭滨区人民政府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试行)》。对涉及69个部门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按实施部门的法定职责,分解落实仼务,确定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内容和标准。办理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332人,换发行政处罚资格证66个。2004年,清理行政许可项目,确定有效行政许可项目130项,取消行政许可项目19项,明确行政许可实施机关36家。2006年,区政府表彰全区依法治区先进集体59家,先进个人75人;制定《渭滨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2006~2010年)规划》。备案审查重大行政处罚案件39件,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19个。审核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对重大或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草案,由区法制办公室组织起草或者委托起草。2009年,区政府制订《渭滨区创建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区工作方案》,开展创建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区各项活动。至2010年,备案审查重大行政处罚案件313件,受理审结复议案件21件,均未引起行政诉讼。(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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