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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渭滨区政务会议频次及召开要求

时间:2023-10-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会议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遇紧急任务或需及时解决的问题时,可提前或临时举行会议。会议议定事项,必要时以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下发。要求以区政府名义召开的政府工作大会,由政府组成的部门主办,按规定程序报经区政府批准后,由主管工作的副区长主持召开,如果会议内容涉及镇(乡)、街道办事处、相关工作部门,必须邀请工作主管的副区长和镇(乡)、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等负责人出席。会议按规定报经区政府批准后方可召开。

宝鸡市渭滨区政务会议频次及召开要求

区政府全体组成人员会议 由区长、副区长,列入政府系列、属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委、办、局正职等区政府全体组成成员参加,必要时邀请区人大、政协等有关方面负责人列席。会议由区长召集和主持,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讨论全区经济形势和区政府重大工作事项,安排部署区政府重要工作,按照法律、法规由区政府全体会议通过决定的其他事项。1991至2010年,召开区政府全体组成人员会议32次。

区政府常务会议 由区长、副区长和办公室主任出席,必要时可请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办公室副主任列席会议,视其会议情况可吸收有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遇紧急任务或需及时解决的问题时,可提前或临时举行会议。会议议定事项,必要时以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下发。政府常务会议必须在应出席人过半数参加的情况下方能召开。会议由区长召集和主持,或由区长委托副区长召集和主持。主要研究审议人事任免、教育科技、卫生等财政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和需要研究决定的其他问题。1991至2010年,召开政府常务会议266次。

区长办公会议 由区长根据工作需要召集和主持,主要处理和协调区政府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会议按工作需要,采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区长、副区长及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出席,视其会议内容,通知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后视情况印发会议纪要。1991~2010年,召开区长办公会议416次。

区长碰头会 每周召开一次,星期一上午为例会。参加人员为区长、副区长、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视其会议需要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一般只做记录,不发纪要。1991至2010年,召开区长碰头会714次。(www.xing528.com)

政府工作会议 由区政府召开的政府组成部门及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出席的大会。此类会议由政府常务会议决定,或由区长及常务副区长决定并主持召开。要求以区政府名义召开的政府工作大会,由政府组成的部门主办,按规定程序报经区政府批准后,由主管工作的副区长主持召开,如果会议内容涉及镇(乡)、街道办事处、相关工作部门,必须邀请工作主管的副区长和镇(乡)、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等负责人出席。会议按规定报经区政府批准后方可召开。政府组成部门要求以区政府名义召开的大会和各部门主持召开的全区专业性大会,主办部门须在开会前15天,将会议内容(名称、时间、地点、会期、人数、所需经费及其来源等)行文报区政府审批。专业性会议的组织、安排、服务等事宜由主管部门经办。1991至2010年,召开政府工作会议74次。

政府协调会议 副区长、办公室主任受区长委托或按照分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调和处理属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政府部门之间难以协调的问题。会议按需要可临时举行会议。1991至2010年,召开政府协调会议118次。

基层领导例会 6个农村乡镇和5个城市街道办事处属于区政府基层行政机关。实行(乡)镇长和街道办事处主任领导例会,部署工作,重大工作征求(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意见。会议每年召开1~2次(亦与其他性质相近的会议合并召开)。1991至2010年,召开镇(乡)长和街道办事处主任例会2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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