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滨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届期5年(1998年1月~2003年1月),出席代表176人,届内举行会议5次。
第一次会议
1998年1月1~5日举行,会议应到代表176人,实到176人。会议听取审议并批准区长翟震中所做的区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并批准司马斌所做的渭滨区1997年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98年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听取审议并批准刘弟华所做的渭滨区1997年财政决算和199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审议并通过马恕所做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贾安省、程紫平分别所做的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形成区政府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6个决议。大会以无记名投票和等额选举的方式选举邹福焕为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翟震中为区人民政府区长,王青春为区人民法院院长,程紫平为区检察院检察长。以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马恕、段天宝、贾安省、桑永悦为区人大副主任,选举委员12人;选举周义、杨芳林、郑志海、闫小明、侯寇绵、苏国宝为区政府副区长。选举产生出席宝鸡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8名。(www.xing528.com)
第二至五次会议
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三、四、五次会议,分别于1999年1月29日、2000年1月17日、2001年1月15日、2002年1月21日举行,会议应到代表176人,实到167人,列席82~90人。会期4天,其中:第二次会议会期3天,第四次会议会期5天。每次会议听取审议并批准渭滨区人民政府区长翟震中、郭社荣(第五次会议)所做的区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并批准渭滨区当年财政决算和下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审议并批准渭滨区当年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下年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听取审议并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形成区政府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决议6个。第二次会议选举杜玉存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接受陈玉华辞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程紫平辞去区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备案)。第四次会议选举翟震中为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选举郭社荣为区人民政府区长;选举张辉、冯爱志为区政府副区长。大会接受邹福焕辞去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翟震中辞去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周义辞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备案)。第五次会议选举卢海水为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接受马恕辞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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