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宝鸡市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及渭滨区志

宝鸡市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及渭滨区志

时间:2023-10-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大会以无记名投票和等额选举的方式选举郝志端为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宝根为渭滨区人民政府区长,贾安省为区人民法院院长,王鸣涛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第四次会议选举邹福焕为渭滨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翟震中为区人民政府区长,程紫平为区检察院检察长。接受郝志端辞去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接受王鸣涛辞去区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宝鸡市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及渭滨区志

渭滨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届期5年(1993年1月~1998年1月),出席人大代表会代表185人,届内举行会议5次。

第一次会议

1993年1月1~6日举行,会议应出席人大代表185人,实到会人大代表185人,列席91人。会议听取审议渭滨区人民政府区长陈宝根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并批准刘弟华所做的渭滨区1992年财政决算和199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审议并批准杨昌义所做的渭滨区1992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93年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听取审议并通过郝志端所做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贾安生、王鸣涛分别所做的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并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渭滨区十二届三次会议及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形成区政府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决议6个。大会以无记名投票和等额选举的方式选举郝志端为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宝根为渭滨区人民政府区长,贾安省为区人民法院院长,王鸣涛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马恕、汪国栋、杜发堂、段天宝为区人大副主任;选举刘惠媛、刘黑杰、杨昌义、郑志海、满志远、翟震中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www.xing528.com)

第二至五次会议

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三、四、五次会议,分别于1994年3月22日、1995年2月10日、1996年2月8日、1997年1月29日举行,会议应到代表185人,实到174~179人,列席66~90人。会期3天,其中:第二次会议会期4天。每次会议听取审议并批准渭滨区人民政府区长陈宝根所做的区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并批准渭滨区当年财政决算和下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审议并批准渭滨区当年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下年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听取审议并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形成区政府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决议6个,其中:第四次会议形成决议7个。第四次会议选举邹福焕为渭滨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翟震中为区人民政府区长,程紫平为区检察院检察长。接受郝志端辞去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接受王鸣涛辞去区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区人大、区检察院在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区商贸局《关于妥善解决华源工贸公司青工安置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