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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渭滨区志: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时间:2023-10-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渭滨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届期3年,出席人大代表183人,共举行会议3次,其中:1990年5月,举行会议1次,至1993年1月,举行会议2次。大会经投票选举郝志端为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秉钊为区人民政府区长,贾安省为区人民法院院长,宋剑斌为区检察院检察长。第二至三次会议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三次会议,分别于1991年4月2日、1992年3月27日举行,会议应到代表183人,实到177人,列席83人。

宝鸡市渭滨区志: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渭滨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届期3年(1990年5月~1993年1月),出席人大代表183人,共举行会议3次,其中:1990年5月,举行会议1次,至1993年1月,举行会议2次。

第一次会议

1990年5月12~17日,在市军转站宾馆召开,应出席会议人大代表183人,列席33人。会议听取审议并批准渭滨区人民政府区长王秉钊所做的区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并批准渭滨区当年财政决算和下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并批准渭滨区当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下年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听取审议并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区政府关于区第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形成区政府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6个决议。大会经投票选举郝志端为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秉钊为区人民政府区长,贾安省为区人民法院院长,宋剑斌为区检察院检察长。选举石琨、汪国栋、马恕、赵俊儒为区人大副主任;选举陈宝根、刘惠媛、崔光前、牛力平、张雨足、桑元富为区政府副区长。(www.xing528.com)

第二至三次会议

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三次会议,分别于1991年4月2日、1992年3月27日举行,会议应到代表183人,实到177人,列席83人。会期4天,其中:第三次会议会期5天。每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并批准渭滨区人民政府代区长、区长陈宝根所做的区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并批准渭滨区当年财政决算和下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并批准渭滨区当年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下年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并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石琨所做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贾安生、宋剑斌分别所做的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区政府关于区第十二届人大一、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形成区政府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决议6个。第二次会议选举陈宝根为渭滨区人民政府区长。接受王秉钊辞去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备案)。第三次会议审议和批准渭滨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大纲(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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