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审计
1991年,审计向基层延伸,查出马营镇漏缴建筑税和多提工会经费问题,责令其对漏缴的税款进行补缴,保证了财政收入及时入库。1995年,根据《审计法》《预算法》规定,开始对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1996年,抽查预算内资金2400万元,抽查预算外资金4500万元。收缴入库资金36.2万元,撤销8个银行账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财政管理105万元。经此次审计,财政审计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区政府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提出宏观管理措施,加强调控手段,收到明显效果。1997年,抽查14个一级预算单位,延伸4个二级预算单位,查出违纪资金328.1万元。1999年,在财政决算审计中,区审计局按照“账户入手,下审一级”的要求,加大力度,除对乡(镇)财政决算审计外,还延伸到下级预算单位。2005年,继续突出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坚持抓重点部门、重点项目和重点资金审计,以区财政局、地税局为重点,共延伸审计部门和单位26个,查出管理不规范资金2453.32万元,违纪资金2.08万元,收缴财政0.73万元。2007年,在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围绕财政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开展审计,共审计单位22个,重点检查区财政预算资金管理分配及批复下达、拨付和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加强对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2008~2010年,财政审计规范化、科学化、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1991年,完成金融单位审计4户。1993年,对金融单位审计,查出工商银行渭滨办事处在1992年终虚列支出套取和转移资金19万元的问题,向市审计局提交专题报告。1994年,完成市建行中心营业部和人寿保险公司清姜、渭滨两个办事处1992、1993年度资产、负债、损益的审计。在审计中严肃查处建行中心营业部、保险公司两个办事处滥发奖金、补贴、挤占成本等问题,罚没资金2.96万元。1995年,完成农行和清姜、渭滨保险公司财务收支审计,查出某行定期储蓄存款利息不准,造成全年少提应付利息34万元,形成当年损益不实问题。1997年,对工商银行渭滨办事处1996年度损益情况审计,查出挤占成本费用22.81万元,其他违纪资金43.69万元,做出罚款1.18万元的审计决定。1998年,完成中保寿险、财险清姜分公司财务收支审计。对本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下属5个基层单位1997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发现其多提利息,加大成本,减少利润;挤占营业费用和营业外支出不计利润;违反现金管理规定,大额支付现金等问题。区审计局依据国家有关财政法规进行处理,并提出相应改进措施及建议,受到被审单位的好评。随着审计管辖权地调整,金融审计由属地管理变为委托审计,是年后,基本无委托审计。2010年,金融保险业审计制度化。
三、行政事业单位审计
1991年,渭滨区审计局对行政事业单位报送审计方式,改当年审计上年同一年度内当期审计上期,尽量使审计时间贴近经济活动发生时间。1992年,对区级行政事业单位25个,1991年度的预算内、外资金进行审计,查出和纠正违纪违规资金2.4万元。对区粮食系统的粮食经营政策执行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全面审计,查出违纪违规资金3.3万元,减少粮食平价经营亏损3.3万元。对区土地局和4个乡镇土地管理所1991、1992年度的账目进行全面审计,严肃处理某镇土管所私设“小金库”和两个乡(镇)土地管理所公款私存问题,查出贪污线索4人,移交区监察局进行查处2人,均给予纪律处分。针对土地管理行业存在的10个方面的问题向区政府提交专题报告。并对辖区的7所中小学1991、1992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查收漏税5万元。1994年,配合财税大检查对8个区级部门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查出违纪违规资金1.3万元,及时进行处理。1998年,对区住房公积金进行审计,审计资金总额2524万元,查出违纪资金1.8万元。1999年,通过对区检察院、区河道管理站、区卫生防疫站等6个单位的审计,查出违规列支、挤占挪用、乱发奖金、补贴等行为,并依法给予纠正和处罚。区审计局在当年被评为全省行政事业专项审计先进单位。2000年,区审计局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单位和群众反映较多的热点单位进行审计。重点从乱收费、乱罚款、违规执法等方面入手进行审计。2004年,在5户行政单位审计中,查出和发现财务人员有章不循,纠正管理不规范资金600多万元。2006年,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审计10户。2007年,完成宝鸡市姜城中学、宝鸡市姜谭联立高级中学财务收支及收费情况审计;配合全区清产核资,完成10个区级部门的财务收支审计;配合乡镇卫生院上划工作,组织实施对6个卫生院的清产核资审计;配合区纪检监察机关,完成两起信访案件的财务核查。2006至2010年,坚持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进行审计,对审计出的违规行为均作整改意见或罚款处理。
四、工商企业审计
1991年,在审计某饭店时,延伸审计了企业资产管理情况,查出账外资产1万余元。1993年,完成商业、粮食企业4户的审计。在对清姜商店、建国商场1991、1992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向企业内控制度和经济效益方面延伸,查出两户企业内部管理混乱、经济效益低下、潜在亏损66万元的真实情况,引起区委、区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责成有关方面限期整改。1995年,在对人民商场审计中,把企业内控制度作为重点,查实影响企业经济效益的主要原因。审计结果引起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责成有关方面和企业加大工作力度,限期整改。1996年,对区生产资料公司财务收支审计时,查实虚盈实亏、隐瞒亏损22万元,企业资产潜在损失140万元等问题,针对农业生产资料高进低出经营亏损情况,向区上提交了专题调查报告。2004至2005年,完成粮食购销企业财务挂账清理审计。对粮食购销企业7户1998年6月至2004年5月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清理审计,共计新增财务挂账总额为1747.53万元,其中政策性挂账103.42万元,经营性财务挂账1644.11万元;同时委托对粮食企业改制进行审计。对企业财务和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共审计8户16个项目。2007年,完成对兴雅达商场、区油缸厂等4户企业改制资产审计。2008至2010年共审计工商企业32户,对审计出的问题上报处理。
五、专项审计(www.xing528.com)
1991年,在全面审计乡镇水利专款的基础上,延伸审计基层用款单位8个,严肃查处公款私存和私人挪用的3480元全部收回,用于水利建设;1992年,对4个乡镇和两个区级部门扶持多种经营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对挤占资金问题责成被审单位归还资金,恢复资金用途。1994年,完成世界银行卫Ⅲ贷款资金、技术监督资金、水利资金、扶贫救灾资金、教育经费等5个行业的专项资金审计。1997年,加强对农业综合开发扶贫资金的审计。 2001年,在救灾资金、公路资金、普教经费专项审计中,区审计局以促进健全内控制度,保障专项资金安全完整,发挥资金效益为目的,对负责管理和使用资金的部门进行审计,充分发挥对国有资产的监管作用。2007年,区审计局对全区2005、2006年度退耕还林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情况表明,渭滨区历年退耕还林工程涉及6个乡镇86个村的12685个农户,约5.92万人。从1999年以来,共完成退耕还林面积7.18万亩,其中退耕还林、荒山造林、封山育林分别为2.9万亩、3.98万亩和0.3万亩,取得较好成绩,使党的惠民政策落到了实处。同年,完成对全区2003至2007年度土地复垦专项资金审计。同时完成两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的审计。根据省审计厅统一安排,区审计局对通达公路(胡槐路)和通村水泥路(刘高路)的资金和项目管理情况进行审计。2008至2010年,专项资金使用审计27项,对审计出的问题均作处理。
六、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1992年,区审计局及时制定《渭滨区基本建设审计实施办法》,开展基建审计两项。1997年,完成建国路一期改造后续工程审计,配合区城建局审定了经二路人行道路铺设和下水道排污工程预、决算等。2003年,区审计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渭滨区国家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起草下发了《关于加强区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的通知》,并以区政府办公室文件下发实施,年内共审计国家建设项目10户,审计金额670万元,审减资金80万元。 2004年,完成国债建设项目审计1户。对渭滨中学教学楼建设项目进行审计,最终审定工程造价693万元,审减资金12.3万元。2006年,完成国家基本建设项目审计13项,其中重点项目3项,涉农项目5项,审计投资项目总金额1217.54万元,审减资金18.43万元。2007年,完成国家基本建设项目审计34项,项目送审资金总额1626万元,审定金额1491万元,审减资金135万元,涉及城建、教育、卫生、农业等项目。通过审计,提高建设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效益性。2008~2010年,基建项目审计97项,审计总额2000万元。
七、经济责任审计
1998年,按照区委要求,区审计局对区委宣传部等8个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离任进行审计。区审计局与区委组织部联合下发《关于对区级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情况的通报》,要求各有关单位按《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要求,及时纠正,堵塞漏洞,完善财务管理制度。1999年,区委办、区政府办下发《关于渭滨区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渭滨区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受区委组织部委托,区审计局依照两个“暂行规定”要求,首次对科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当年对区人防办主要领导进行离任审计。2002年,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渭滨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审计局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区审计局纪检组长担任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至此,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2003年,区审计局及时起草《渭滨区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后印发全区,保证此项工作规范运行。当年对7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责任审计。2006至2007年,分别审计18名、11名科级领导干部。通过审计,查出一些单位房租收入、漏缴税款、固定资产管理不善、债权债务长期挂账等问题,依照规定,对有关人员做出审计处理,并提出整改意见。为更好地利用和发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区审计局起草《渭滨区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利用实施办法(试行)》,由区委办、政府办联合发文在全区实施,使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利用更加规范、更加有效。2008至2010年,对27名正科级离任进行审计,均存在小节问题,给予谈话处理。
八、社会保障资金审计
1992年,对职工待业保险金和合同制职工养老金的征收、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查出区劳动保险公司养老金管理混乱、财务人员侵占挪用等问题,被侵占挪用的资金已全部归还原渠道。1995年,完成了职工养老保险、待业保险等专项资金审计。1999年,在全区养老保险专项资金审计中,渭滨区审计局被评为“全省行政事业单位专项审计先进单位”。2002年,完成区劳动保险管理处2001年度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基金审计;完成2001年度全区低保资金审计,当年全区城市生活最低保障金收入583.1万元,支出432.5万元,年末结余150万元。2003年,完成全区2002年度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包括4家医院)审计;完成2002年度全区低保资金审计,当年全区低保对象11365人,全年共发放低保金735.2万元,其中上级专款674.7万元,区级配套60.5万元。2004年,对全区2003年度救灾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促进救灾资金规范管理和有效使用;2006年,全区城市低保资金收入1685万元,支出135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89万元。2007年,对全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5项基金2006年度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同年,全区自然灾害救济专户1422万元,支出117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918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户收入503万元,支出367万元;再就业专户收入287万元,支出18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23万元。2008至2010年,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情况均进行审计。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