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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渭滨区林木经营成果及观音山林场概况

时间:2023-10-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四公示;林权现状公示,林地承包方案公示,林地使用权勘界结果公示,发证前公示)。大户承包面积4.3万亩,占村组集体林地面积的10.4%,股份制经营1.5万亩,集体保留林地面积0.3万亩。表7—4渭滨区2009年林权改革面积统计表二、国有林经营(一)观音山林场观音山林场是区属国有林场。森林覆盖率为74.29%,林木绿化率95.89%。

宝鸡市渭滨区林木经营成果及观音山林场概况

1991~2000年,在坚持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抚育幼树的条件下,按规范设计,实行限额采伐林木,割生漆。2001年后,取消天然林采伐,对民用、自用材仍坚持限额采伐。区内林副产品核桃、板栗、花椒年产量分别稳定在19吨、16吨和5吨左右,2002年后,实施退耕还林还草,随着经济树种面积增加,林副产品产量逐年提高。2009~2010年,在八鱼、马营、石鼓、神农、高家、晁峪等6个镇乡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行林地承包到户,充分调动农民植树造林、利益共享,永续利用积极性,是浅山区、深山区森林植被有了长足发展。

一、林权改革

2009年5月,渭滨区实施林权制度改革,在建立区、镇、乡村机构基础上,市林业局和区政府拨付,配套专项经费87.30万元,区林业局为八鱼镇、马营镇、石鼓镇、神农镇、高家镇、晁峪乡配发电脑、打印机和GPS各7台套,林改村新添置电脑、打印机20台。区政府印发《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渭滨区林改工作程序》,在6个乡镇各试点1个村基础上,宣传发动群众,召开村民大会或户代表会议,尊重群众意愿,按照“七签两不准,四公示”(七签:通知开会签收,参会签到,投票表决签名,通过方案签字,林界认定签字,合同签字,林权登记申请签字。两不准:不准代人签名,不准用铅笔、圆珠笔等不符合书写工具要求签字。四公示;林权现状公示,林地承包方案公示,林地使用权勘界结果公示,发证前公示)。交广大村民进行讨论,引导群众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分山到户,做到“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全区实行家庭承包经营林地面积35.10万亩,占村组林地面积的85.3%,对不宜分户承包的集体林地,由本村组大户承包。大户承包面积4.3万亩,占村组集体林地面积的10.4%,股份制经营1.5万亩,集体保留林地面积0.3万亩。(见表7—4)

渭滨区共有集体林地52.4万亩,其中:退耕还林2.9万亩,乡镇集体林场面积8.3万亩,村组集体林地41.2万亩。林权改革涉及5镇1乡79个村,441个村民小组21877户88011人。林权改革中勘界林地10719宗,勘界面积 52.4万亩,签订承包合同14717份,发放林权使用证书11212本,发证面积52.1万亩,林地确权到户率99.4%,林权证发证率100%,调处林地纠纷20起,其中:乡镇林权纠纷2起,乡镇之间和镇内纠纷18起,涉及林地面积5694亩,林地承包期为70年。经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村群众“把山当田耕,把林当菜务”,经营管护山林的积极性显著提高,农民利用承包林地大力发展核桃、花椒、板栗产业,基本建立“两权分离、承包经营、利益共享、永续利用”承包模式的新格局。

表7—4 渭滨区2009年林权改革面积统计表

二、国有林经营

(一)观音山林场

观音山林场是区属国有林场。始建于2002年2月,林地位于秦岭北麓神农镇境内,东临石鼓镇,南壤凤县和宝鸡市马头滩林业局,西依凤县和陈仓区,北连神农镇和高家镇,林地面积27.34平方公里。其中:云盖寺林地13.22平方公里,神沙河林地11.80平方公里,尖山顶0.48平方公里,马关沟林地1.00平方公里。林地中有林地20.62平方公里,灌木林地5.99平方公里,宜林地0.75平方公里,非林地0.38平方公里。活立木蓄积量14.33万立方米,其中:针叶林面积0.89平方公里,蓄积量0.64万立方米;阔叶林面积19.68平方公里,蓄积量13.67万立方米。乔木林中,幼龄林面积1.19平方公里,蓄积量0.47万立方米;中龄林面积10.03平方公里,蓄积量6.22万立方米;近熟林面积8.72平方公里,蓄积量6.97万立方米;成熟林面积0.66平方公里,蓄积量0.67万立方米。乔木林地面积20.62平方公里,灌木林地面积5.99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为74.29%,林木绿化率95.89%。

(二)驻区林业部门

宝鸡市马头滩林业局,市属单位。1958年4月成立,时称宝鸡县二里关伐木场,驻地秦岭火车站。1959年5月,更名宝鸡市马头滩林场。1962年4月,易名陕西省马头滩林场。1973年7月,复改名宝鸡市马头滩林场。1992年7月,易现名。1998年,迁川陕路20号办公。林地面积346.68平方公里,东邻陈仓区潘家湾林场和太白县,南壤凤县黄牛铺林场,西连河口林场,北依渭滨区观音山林场,林地内拥有暖温带落叶阔叶林带,针阔混交林带,针叶林带,山地草甸等四个林带区,现经营林地346.68平方公里,其中:有林地330平方公里,疏林地3.33平方公里,灌木林地3.33平方公里,未成林地7.33平方公里,宜林地2.67平方公里。下辖神沙河、岭南、沙坝、东峪沟林场4处,中心苗圃1处,林业检查站1所,森林公园1处。乔木树种有冷杉华山松、红桦、杨类;灌木树种有松花竹、石竹、绣线菊、胡枝子、忍冬榛子、卫茅、野山楂、蔷薇;草本植物有莎草、蒿草、禾木科、菊科、蕨类。种子植物1000多种,其中观赏植物300多种,杜鹃花、报春花、龙胆花被誉为“秦岭三大名花”,还有紫斑牡丹朱砂玉兰、兰花等野生名贵花卉,野生动物520种,珍稀动物有金钱豹、青羊、豹猫、红腹锦鸡羚羊、大鲵及熊、麝、野猪。林区内有八大沟系,东峪沟、大南沟为嘉陵江上游两条支沟;秦岭沟、庙东沟、花加沟处于汉江支流上游;柳沟、神沙河、大河里系清姜河上游地带。局内人员编制185人,在岗职工115人。1999~2010年,实施天然林保护,林区生产重点以天然林保护,人工造林和森林旅游为主,人工造林23.43平方公里,封山育林90.47平方公里,幼林抚育82.75平方公里,活立木蓄积量312万立方米,连续20年无森林火灾

宝鸡天台山国家森林公园,1988年始建,占林区面积83平方公里,公园景区由大王岭、杨家滩、天台莲花山和嘉陵江源头四景区组成,景点100余处,海拔1000~2600米,林区跨越四种不同气候林带,游人一日可领略暖温带、温带、寒温带三种气候,1993年国家林业部批准为宝鸡天台山国家森林公园,属马头滩林业局经营。(www.xing528.com)

三、林木采伐加工

1991~2010年,区内国有林、集体林、个人所有林实行三级管理制度,采取适当采伐,逐年更新,不断扩大森林复活率。

国有林采伐 1991~2010年,国有林坚持按作业规范进行采伐作业,取缔对国有天然林设计采伐。

集体林采伐 1991~2010年,按照以消耗量不大于生长量为原则,核定木材采伐限额,严格计划控制,把商品材、乡村自用材、加工用材,自生材等一律纳入木材生产计划之内,由区林业局下达采伐任务到乡镇,凭采伐许可证进行运输销售。1991年,下达采伐指标1880立方米。1995年,下达采伐指标640立方米。2000年,下达采伐指标147立方米。 2005年,下达采伐指标2392立方米。至2010年,年下达采伐指标950立方米。采伐的木材有板材原木、坑木、杂木、软木、家具用材,年办木材运输许可证258~330份,对采伐木材进行现场检尺,未发生越界采伐,超标采伐,保护了森林资源。

个人林采伐 1991~2010年,村民自留山木材采伐,须经辖地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区林业局审核发给自伐许可证可采伐。村民房前屋后和自留地、承包地的零星树木,凭村委会介绍,到乡镇办理自产证,凭证采伐。2008年,对农民房前屋后,自留地零星树木,自用材采伐,采取乡镇护林员现场查验,乡镇初审,报区林业局审批,方可采伐。2010年,草拟《渭滨区林权流转办法》和《渭滨区林木采伐管理办法》,严格限额采伐,现场检尺,防止乱伐,超伐现象发生。

木材加工 2001~2010年,区内木材加工、有家具制造的集体、股份制、个体私营企业41户,加工生产木材包装箱、木制家具、木模具、木制画框、细木工板、木线条、木制半成品等产品,为防止乱砍滥伐现象发生,每年对木材加工企业进行年检审验,对违反木材流通规定的,给予惩处或取缔。

四、林副产品

区内林副产品有核桃、花椒、五倍子、生漆等。核桃品种有辽核1号,辽核4号、陕核2号、西扶1号、香玲、新疆薄皮、维纳。板栗品种有镇安1号、镇安2号。花椒品种有凤椒、豆椒、米椒。核桃、板栗、花椒三个林产品,退耕还林和林权判度改革落实后,其产品自1991年起稳定生产,到2003年产品产量逐步提高。

表7—5 渭滨区1991~2010年林副产品统计表 单位:吨

注:据渭滨区1991~2010年统计年鉴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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