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气污染治理
1991~1999年,对区境内84台工业锅炉、窑炉进行技术改造,烟尘排放浓度由治理前800mgm2以上降至200mgm2以内,烟气黑度由林格慢度2级降至1级以下,达到国家排放标准。2000年,渭滨区开始治理大气污染,对辖区天然气管网集中供热覆盖区域内的燃煤锅炉实施拆除,当年拆除分散燃煤锅炉43台,减少煤使用量3625吨,减排SO2362.5吨,减排烟尘1075.4吨。2003年,渭滨区按照市上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要求对已建成的6个烟尘控制区进行合并重建,建成有经二路、姜城、高新东区3个烟尘控制区,基本上消除了辖区到处冒黑烟现象。经二路烟尘控制区东至金陵河堤,西至宝成铁路线,南至渭河北岸,北至陇海铁路线,总面积3.1平方公里。居住人口8.5万人。共有锅炉5台、茶炉19台,生活大灶132眼,无工业窑炉。年耗煤30048吨,烟尘排放1983.8吨,二氧化硫排放301.6吨,烟气排放27144万标方米。经监测,锅炉、茶炉、生活大灶污染物排放均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空气质量较好。姜城烟尘控制区东至石嘴头,西至高家镇高家村,南至秦岭北麓坡角,北至渭河南岸。总面积23平方公里,居住人口16.3万人。共有锅炉80台,窑炉4台、茶炉117台,大灶166眼。年耗煤470801吨,烟尘排放3076.4吨,二氧化硫排放4708吨,烟气排放423721万标立方米,经监测,锅炉、茶炉、窑炉、大灶污染物排放均达标,空气质量较好。高新东区烟尘控制区东至八鱼镇淡家村,西至石鼓镇石嘴头,南至秦岭北麓坡角,北至渭河南岸,总面积22平方公里,居住人口3.5万人。共有锅炉8台,窑炉20台,茶炉34台,大灶36眼。年耗煤20806吨,烟尘排放265.2吨,二氧化硫排放208吨,烟气排放18725.4万标立方米。经监测锅炉、窑炉、茶炉、大灶污染物排放均达标,空气质量良好。2009年,拆除分散燃煤锅炉5台,减少燃煤使用量1600吨,减排SO216吨减排烟尘47.6吨,空气质量大有好转。至年底,全区共拆除燃煤锅炉279台,减少燃煤使用量229130吨,减排SO222910吨,减排烟尘6687.0吨。大气污染治理成绩显著。
二、水污染治理
河流污染治理 1991~2003年,渭滨区境内水污染治理有河流污染治理、饮用水源地污染治理、工业污水治理和排污管网改造等方面。河流污染较严重。2004年,市、区两级对辖区10条河流进行检测,普遍存在污染问题。从当年开始进行河流治理,修建完善排污管道,强力拆除河流沿岸厕所,全面清理河道垃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通过整治,至2010年,使10条河流水质变清,河流沿岸干净卫生,面貌焕然一新。
环保人员在检查油烟净化器
饮用水源地污染治理 清姜河是市区居民重要饮用水源地之一,属重点保护区域。1980~2010年,水源保护区先后建有11座小水电站,11个加油站,11个旅游度假山庄,46家小餐饮店和35个洗车点,虽带动了地方经济发展,但所产生的污水、生活垃圾对清姜河水源造成严重污染。2005年,区委、区政府下发《渭滨区清姜河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和《渭滨区清姜河水源地环境整治任务分解表》,渭滨区环保局等10多个部门参与整治工作。当年,拆除度假山庄游泳池14个,取缔洗车点35个,建成垃圾集中堆放台点77个,修建污水沉淀过滤池77个,安装污水处理设施7台。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饮用水源地安全可靠。至2010年,经环保部门检测,清姜河饮用水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
工业污水治理 1991年,区环保部门对辖区一批工业企业污水开展了环境治理,建设完善一批污水治理设施。污水经处理后,主要污染物COD排放浓度由1000mg/L以上降低到100mg/L以内。达到国家排放标准。至2000年,先后有中铁宝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冰箱股份有限公司、烽火通讯集团有限公司、宝成航空仪表有限公司、宝鸡金山电子设备厂、宝鸡仪表厂、凌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宝鸡氮肥厂、宝鸡铁塔厂、秦川机床集团有限公司、TCC照明电器(宝鸡)有限公司、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7107厂、宝钛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宝光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建有污水处理站,安装处理设备。2007年,宝鸡石油钢管厂再次对污水进行治理,并投资建立中水回用工程,减少COD排放量13.5吨。409医院、石油医院对含菌废水进行治理,减少COD排放量27.6吨。2008年,宁煤化工宝鸡公司对废水进行治理,减少COD排放量257吨。
排污管网改造 1991至2001年,区境内排污管网陈旧老化,排污能力有限。2002年,市区污水处理厂在金台区陈仓镇代家湾建成。2002~2004年,辖区渭河以北区域排污管网全面改造,桥北地区工业、生活污水全部引入污水处理厂。2008年,市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完成后,渭滨区渭河以南石坝河、桥南、清姜、姜谭地区的工业、生活污水全部引入市区污水处理厂。全区工业、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渭河,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由原来100mg/L以上降低至60mg/L以内。渭河水质明显改善。
三、噪声治理
1989~2010年,渭滨区对工业企业噪声、建筑工地噪声、文化娱乐噪声、交通等噪声进行全面治理,收效显著。
工业噪声治理 1989~2003年,在噪声达标区建设过程中,先后对46家企业58个超过国家排放标准的噪声源采取安装消声设置、封闭噪声源、建立隔音带等方法进行治理,使其达到国家噪声排放标准。
建筑施工噪声管理 1991~2010年,渭滨区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的管理,效果明显。实行建筑施工申报制度,限制夜间施工,确需连续施工,需办理夜间作业审批手续,并公告施工地附近群众。
文化娱乐噪声管理 1991年后,区境内有卡拉OK歌舞厅达百家,一到夜晚,大街小巷莺歌燕舞,音乐高音鸣放,噪声致广大居民难以入睡。1997~1998年,区文化管理部门与相关部门加大噪声管理,先后取缔卡拉OK歌舞点39家。1999年,消防、文化、工商等部门要求18家歌舞厅加装隔音板、封闭门窗等措施,限量噪音扩散。2000~2010年,逐年加强噪声治理,不断压缩歌舞点、露天歌舞的营业活动,使文化娱乐噪声得到有效控制。
交通噪声管理 1991年前,各类车辆在街道行驶中,乱按喇叭现象十分严重,特别是上级领导在区境内视察工作中,由警车引道高鸣喇叭,居民十分反感。1991~2001年,交管部门严管喇叭乱鸣现象发生。2002年,交管部门将经二路地区列为车辆喇叭禁鸣区。2003~2010年,交管部门实施严管制度,禁止在区内主要街道乱鸣喇叭,避免扰民现象发生。
四、环境保护措施
纳入岗责考核 1991年前,渭滨区环境保护工作相对滞后。是年后,为强化区境内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区委、区政府与各镇街及相关部门签订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将环保工作纳入年度岗责目标考核内容之一。1991~2010年,连续20年进行年度考核,对完成考核目标任务的单位给予年终奖励,未完成任务的按年终奖降级处理。使环保工作责任明确,任务落到实处,出现了环境保护年年有新变化局面。
制订相关文件 2002~2009年,区委、区政府为加快区境内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先后制订下发有关文件和通知。加强对污染源管理和监督。
关停、淘汰污染企业 1991~1995年,区境内小电镀厂、小炼铅厂、小造纸厂排污较严重。1996年,渭滨区按照国家环保政策和相关法规,关停了辖区马营电镀厂、凉泉电镀厂、东华电镀厂等11家小电镀企业,2004年淘汰产能落后高家村炼铅厂。2006年取缔高家镇造纸厂、太寅纸业有限公司两家不符合环保政策的造纸企业。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1991~2002年,区境内建设项目逐年增多,昼夜不停施工,噪声大、环境污染较严重。2003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后,全区加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力度,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建设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在建设项目办理环保审批检查验收中,坚决执行环境保护。建设项目和污染防治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消除环境污染。2003至2010年,共办理审批建设项目122个,其中环境影响报告表32个,环境影响登记表90个,“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
五、环境保护宣传
1991~2010年,每年6月5日前后,全区组织辖区企事业单位,开展世界环境日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开展环保征文、文艺演出、横幅宣传版面、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现场咨询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等,丰富人民群众的环保知识,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20年间,累计展出横幅450条、宣传版面1360块、发放宣传资料9万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百余次。2001年,渭滨区被原国家环保总局列为第六批生态示范区试点后,区委中心学习组每年都安排生态环保方面的集中学习,邀请专家、教授讲授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理论与实践知识,不断提高全区领导干部的生态意识、环保意识和可持续发展理论水平。基层单位、农村、社区、驻区企业主动配合政府,开展创建工作宣传。2009年12月8日,全区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和国家级预验收。
六、环境监测与质量
1991~2002年,环保人员坚持进行定点监测。2003~2010年,宝鸡市环保局在区境神农镇竹园沟设监测点,安装自动监测仪监测,手段先进可靠。
(一)空气检测
依据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结合市区实际情况及地形特点,经过优化布点,1991至2002年,市上在神农镇竹园沟设立大气监测点,代表市区空气环境质量之一点,其中竹园沟为清姜对照点,实行每月五日连续监测。2003年开始,全市对大气环境实施自动监测,竹园沟实行全年365天监测。(www.xing528.com)
(二)水质监测
地面水 依据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市环境监测站对市区内的5条主要河流(渭河、嘉陵江、清姜河、金陵河、石坝河)等14个断面,从1991~2005年,按照枯水期(一、三月)、平水期(五、十一月)、丰水期(七、九月)三个水期进行六次定期监测。2006年1~8月,每两月监测一次,从9月开始至2010年12月,按照陕西省环保局《关于调整全省环境质量监测频次的通知》要求,每月监测一次。
表5—2 宝鸡市渭滨区地面水主要污染物监测结果统计表
地下水 全市生活及工业水井大多沿渭河两岸分布。1991~2006年,通过对辖区石坝河地下饮用水源进行常年抽样监测,监测结果表明,1991~2000年,14项指标达到GB5749-85《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地下水质良好。2001年,地下水部分井位,项目指标超过GB5749-85Ⅲ类标,地下水水质一般。2002年,符合GB5749-85Ⅲ类标准,与2001年相比地下水质有所好转。2003至2006年,石坝河地区501号水井、下马营地区416号水井,四个井位水质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地下水水质良好。2007年,关闭市区地下水井饮用水源。
饮用水 源地,2003年开始对清姜河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至2010年12月,坚持每月一次29~81个项目不等的指标监测,结果显示各监测指标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标准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
(三)噪声环境
城市交通噪声 1991~2004年,对市区17条主要路段,总长度48126米的道路交通噪声、车流量进行监测。2005年,按照陕西省环保局《关于宝鸡市调整交通干线噪声监测点位和增设市区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位的批复》,市区主要交通干线监测路段由原来的17条增加到28条,监测路段总长88926米。监测结果显示,市区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在70dB(A)以内,达到国家标准。
表5—3 渭滨区1991~2010年道路交通噪声、车流量监测结果统计表
城市区域声环境 1991~2004年,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在全市范围内,按500米×500米划分出网格,网格中心点作为监测点位,监测点位201个。2005至2010年,按450米×450米划分出网格,布设监测点238个。监测结果表明,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稳定保持在60dB(A)以下,达到国家标准。
表5—4 渭滨区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结果统计表
(四)辐射环境
从2008年开始对辐射环境进行监测。2008年、2009年、2010年监测结果表明:市区辐射环境质量状况稳定,监测值在正常辐射环境范围内波动,电离、电磁辐射环境质量达标。
七、创建环保模范城市
2002年,市政府提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2004年12月,国家创模验收组对宝鸡市创模工作进行了全面验收。2005年,宝鸡市获得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渭滨区人民政府在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过程中,将环保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渭滨区创模办公室,对全区创模工作安排部署。2002至2004年,辖区11条小河流域环境得到整治,一批污染企业得到治理,一批污染燃煤锅炉被拆除,一批餐饮店油烟实施治理。通过一系列的环保治理措施,辖区整体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提升,为广大群众创造了一个优美、舒适、健康的工作、生活环境。
(一)河流域环境整治
渭滨区内共分布16条支流,以渭河为轴,渭河以南由南向北流向的有石坝河、瓦峪河、清姜河、龙山河、太寅河、塔稍河、沙河、西沙河、东沙河、清水河、晁峪河、甘峪河、马尾河、塔稍河共15条。渭河以北金陵河由北向南流向,为金渭界河。2004年7月,按照市上统一部署,对辖区小河流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了全面调查,制定出河道整治方案,区政府将整治任务分解下达到各乡镇。是年10月,河道整治工作全面完成。据统计,在河道整治工作中,全区共上劳4000多人次,沿岸群众义务上劳1600多人次,出动各类机械50台500多个台班,清理河道垃圾和堆积物7.5万立方米,整治平整河道长达20公里4万多平方米,拆除河道沿岸旱厕39个;取缔清姜河沿岸洗车点24个,修建垃圾台、垃圾堆放池26个,封堵石坝河、龙山河、瓦峪河沿岸排污口47个,架设截污管网2450米,共投入河道整治资金174万元。通过整治,区境内小河流域河道平整,河水清澈、环境卫生得到很大改善。同时,制定了渭滨区《小河支流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建立较完整的河道长效管理机制网络体系。2004年10月12日,市创模办组织河道综治委、环保局、规划局、城建局、水利局等市级部门对全区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全面验收,总评分90分以上并达标。
(二)企业污染治理
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是渭滨区的主要污染源。1991~2010年,区委、区政府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辖区工业污染产生企业环境开展一系列治理工作,督促企业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对锅炉、窑炉进行技术改造,实行安装消烟除尘器和脱硫设施、煤改气等工程,使工业企业的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辖区的环境质量有了较大的提高。
表5—5 渭滨区1991~2009年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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