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照明器使用的环境条件
1)正常湿度时,选用开启式照明器。
2)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3)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采用防尘照明器。
4)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按危险场所等级选择相应的照明器。
5)在振动较大的场所,应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6)对有酸碱等强腐蚀的场所,应采用耐酸碱型照明器。
2.特殊场合照明器
1)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4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2)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3.行灯使用要求
1)电源电压不得超过36V。
2)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
3)灯应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上无开关。
4)灯泡外面有金属保护网。(www.xing528.com)
5)金属网、泛光罩、悬挂吊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
4.照明系统中灯具、插座的数量
在照明系统的每一单相回路中,灯具和插座的数量不宜超过25个,并应装设熔断电流为15A及15A以下的熔断器保护。一方面是为了三相负荷的平均分配,另一方面也为是便于控制,防止互相影响。
5.照明线路
施工现场照明线路的引出处,一般是从总配电箱处单独设置照明配电箱。为了保证三相平衡,照明干线应采用三相线与工作中性线同时引出的方式(也可以根据当地供电部门的要求和工地具体情况),照明线路也可从配电箱内引出,但必须装设照明分路开关,并注意各分配电箱引出的单相照明应分相接地,尽量做到三相平衡。
1)单相及两相线路中,中性线截面面积与相线截面面积相同。
2)三相四线制线路中,当照明器为白炽灯时,中性线截面面积按相线载流量的50%选择;当照明器为气体放电灯时,中性线截面面积按最大负载相的电流选择。
3)在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中性线截面面积与相线截面面积相同;若数条线路共用一条中性线时,中性线截面面积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
6.室外照明装置
1)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板)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2)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钠、铊、铟等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应离地5m以上;灯线应固定在接线柱上,不得靠近灯具表面;灯具内接线必须牢固。
3)路灯的每个灯具应单独装设熔断器保护。灯头线应做防水弯。
4)荧光灯管应用管座或吊链固定。悬挂镇流器不得安装在易燃结构上。露天设置应有防雨措施。
5)投光灯的底座应安装牢固,按需要的光轴方向将枢轴拧紧固定。
6)施工现场夜间影响飞机或车辆通行的建设中的工程设备(塔式起重机等高突设备),必须安装醒目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线应设在电源总开关的前侧。这主要是为了保证夜间红色信号灯不因工地其他照明灯具停电而熄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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