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建筑布点区域如下。①3层及以下的建筑物应逐层选取区域布置温度、湿度测点。在房间布点时,温度、湿度测点应设于室内活动区域,且应在距地面700~1800mm范围内有代表性的位置,温度、湿度传感器不应受到太阳辐射或室内热源的直接影响。②当房间面积大于或等于16m2且小于30m2时,应取房间平面的最大内接圆圆心与房间角部连线中最长的1条连线作为布点定位线,并应在该圆心及定位线的2等分点处布点。
(1)室内温度测点布置时,应符合第1章“通风与空气处理”中“1.1室内环境温、湿度”的“4)布点方法”。
(2)室外空气温度测点布置时,应确保温度传感器置于遮阳且通风的环境中,高于地面1m,环境温度传感器的附近不应有烟囱、冷却塔或热气排风扇等热源。
(3)集热量、供热量、供热水温度测点布置时,温度测点应设在靠近集热设备、换热蓄热设备进出口处,尽量减少由于管道散热造成的测量偏差。(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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