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指工厂制作完成的结构产品。项目经理部应对成品或半成品进行管理,包括成品检验、堆放、包装、运输以及根据起重能力、运输工具、道路状况、结构刚性等因素选择最大重量和最大外轮廓尺寸出厂。成品检查的依据是在前期工作,例如材料质量保证书、工艺措施、各道工序的自检记录等完备无误的情况下才进行成品检查的。成品检查项目基本按该产品的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设计要求的技术条件及使用状况决定,主要内容是外形尺寸、连接相关位置及变形量等;同时也包括各部位的细节,为确保现场安装无误,必要时在制作厂还要进行试组装,特别是外地工程和国外工程,厂内试组装就显得更加重要。
1.钢构件成品检验
(1)成品检查项目确定。
钢结构成品的检查项目各不相同,要依据各工程具体情况而定。若工程无特殊要求,一般检查项目可按该产品的标准、技术图纸、设计文件要求和使用情况而确定。成品检查工作应在材料质量保证书、工艺措施、各道工序的自检、专检等前期工作完备或完成后进行。钢构件因其位置、受力等的不同,其检查的侧重点也有所区别。
(2)修整。
构件的各项技术数据经检验合格后,加工过程中造成的焊疤、凹坑应予补焊并磨平,临时支撑、夹具应予割除。
(3)验收资料。
产品经过检验部门签收后进行涂底,并对涂底质量进行验收。钢结构制造单位在成品出厂时,应提供钢结构出厂合格及有关技术文件,其中应包括:
① 施工图和设计变更文件,设计变更的内容应在施工图中相应部位注明。
② 制作中对技术问题处理的协议文件。(www.xing528.com)
③ 钢材、连接材料和涂装材料的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
④ 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⑤ 高强度螺栓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报告、焊缝无损检验报告及涂层检测资料。
⑥ 主要构件验收记录。
⑦ 构件发运和包装清单。
⑧ 需要进行预拼装时的预拼装记录。
此类证书、文件作为建设单位的工程技术档案的一部分。上述内容并非所有工程都具备,而是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提供。
2.钢构件成品管理和包装
钢构件成品管理和包装与一般构件的成品管理和包装类似,此处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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