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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配式钢结构设备与管线安装

时间:2023-10-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设备与管线应合理选型、准确定位。设备与管线宜在架空层或吊顶内设置。设备与管线安装应满足结构专业相关要求,不应在预制构件安装后凿剔沟槽、开孔、开洞等。预制构件上为设备及其管线敷设预留的孔洞、套管、坑槽应选择在对构件受力影响最小的部位。构件在安装前应按照要求进行检验。

装配式钢结构设备与管线安装

1.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的设备与管线设计要求

(1)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的设备与管线宜采用集成化技术,标准化设计,当采用集成化新技术、新产品时应有可靠依据。

(2)各类设备与管线应综合设计、减少平面交叉,合理利用空间。

(3)设备与管线应合理选型、准确定位

(4)设备与管线宜在架空层吊顶内设置。

(5)设备与管线安装应满足结构专业相关要求,不应在预制构件安装后凿剔沟槽、开孔、开洞等。

(6)公共管线、阀门、检修配件、计量仪表、电表箱配电箱、智能化配线箱等应设置在公共区域。

(7)设备与管线穿越楼板和墙体时,应采取防水、防火、隔声、密封等措施,防火封堵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

(8)设备与管线的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981)的有关规定。

2.给水排水设计要求

(1)冲厕宜采用非传统水源,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的规定。

(2)集成式厨房、卫生间应预留相应的给水、热水、排水管道接口,给水系统配水管道接口的形式和位置应便于检修。

(3)给水分水器与用水器具的管道应一对一连接,管道中间不得有连接配件;宜采用装配式的管线及其配件连接;给水分水器位置应便于检修。

(4)敷设在吊顶或楼地面架空层内的给水排水设备管线应采取防腐蚀、隔声减噪和防结露等措施。

(5)当建筑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时,集热器、储水罐等的布置应与主体结构、外围护系统、内装系统相协调,做好预留预埋。

(6)排水管道宜采用同层排水技术。

(7)应选用耐腐蚀、使用寿命长、降噪性能好、便于安装及更换、连接可靠、密封性能好的管材、管件以及阀门设备。

3.建筑供暖、通风、空调燃气设计要求

(1)室内供暖系统采用低温地板辐射供暖时,宜采用干法施工。

(2)室内供暖系统采用散热器供暖时,安装散热器的墙板构件应采取加强措施。

(3)采用集成式卫生间或采用同层排水架空地板时,不宜采用地板辐射供暖系统。

(4)冷热水管道固定于梁柱等钢构件上时,应采用绝热支架。

(5)供暖、通风、空气调节及防排烟系统的设备及管道系统宜结合建筑方案整体设计,并预留接口位置;设备基础和构件应连接牢固,并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预留地脚螺栓孔洞。

(6)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备均应选用节能型产品。

(7)燃气系统管线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规定。(www.xing528.com)

4.电气和智能化设计要求

(1)电气和智能化的设备与管线宜采用管线分离的方式。

(2)电气和智能化系统的竖向主干线应在公共区域的电气竖井内设置。

(3)当大型灯具、桥架、母线、配电设备等安装在预制构件上时,应采用预留预埋件固定。

(4)设置在预制部(构)件上的出线口、接线盒等的孔洞均应准确定位。隔墙两侧的电气和智能化设备不应直接连通设置。

(5)防雷引下线和共用接地装置应充分利用钢结构自身作为防雷接地装置。构件连接部位应有永久性明显标记,其预留防雷装置的端头应可靠连接。

(6)钢结构基础应作为自然接地体,当接地电阻不满足要求时,应设人工接地体。

(7)接地端子应与建筑物本身的钢结构金属物连接。

5.隐蔽工程验收要求

钢结构建筑中建筑设备的各种管道、风机电缆等施工安装后必须进行隐检及验收工作。

钢结构建筑中的给排水、暖通专业安装特点主要是设备管线与主体结构的分离,同层排水及成套卫浴、厨房使用较多,但器具、管道安装的工艺方法和技术质量要求与普通建筑基本相同,施工质量、工序交接、过程检查验收、隐蔽验收及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的划分和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钢结构建筑即使在钢结构构件安装完成后,尚有后浇混凝土的工作,如叠合楼板的现浇层、现浇式一体化成型墙体的现浇层、构件连接部位、预留的管道连接空间等等。故要求在施工浇筑前,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

在有防腐防火保护层的钢结构上安装管道或设备支(吊)架时,宜采用非焊接方式固定;采用焊接时应对被损坏的防腐防火保护层进行修补。

6.构件制作和检验

(1)构件的制作。

穿越预制构件的电气管线、线槽均应预留孔、洞,严禁剔凿。预制构件预埋时应按设计要求标高预留过墙孔洞,在加工预制梁或预制隔板时,预留孔应在预制梁或预制板材的上方,吊顶敷设,保护套管应按设计要求选材。预制构件在工厂加工制作时,应遵守结构设计模数,将各专业、各工种所需的预留孔洞、预埋件等一并完成,避免在施工现场进行剔凿、切割,伤及预制构件,影响质量及观感。构件在工厂加工制作时,应根据预制构件的加工图纸,准确预埋接盒、管线等设备,并预留沟、槽、孔、洞的位置。预制构件上为设备及其管线敷设预留的孔洞、套管、坑槽应选择在对构件受力影响最小的部位。

预制构件时应注意避雷引下线的预留预埋,在预制柱体下侧应预埋不少于两处规格为100 mm×150 mm,厚度应不低于为8 mm 的钢板,钢板与主体内的竖向主体筋焊接,其钢板与下侧穿梁钢筋紧密焊接,焊接倍数必须达到要求。

(2)构件的检验。

预制构件尺寸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如表3-12 所示。

表3-12 预制构件尺寸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注:检查中心线、孔道位置偏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测,并取其中偏差较大值。

预制构件外观质量缺陷可分为一般缺陷和严重缺陷两类。预制构件的严重缺陷主要是指影响构件的结构性能或安装使用功能的缺陷,构件制作时应制定质量保证措施予以避免。

表中给出了预制构件上预留预埋的预埋件、孔、洞等的偏差尺寸和检验方法。构件在安装前应按照要求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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