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配合做好学校新校区工作,参与有关新校区建设有关问题的论证、规划设计招投标工作,对新校区征地资金贷款融资及支出环节履行好审计监督职责。
(二)对《广西现代教育》杂志社落实2016年财务收支审计意见情况进行后续审计,督促落实审计意见,促进杂志社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杂志社也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核对并反馈意见,对岗位职责、销售、书刊出入库、费用报销、公务接待审批等方面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完善。
(三)委托广西中众益会计师事务所对2013—2016年教研服务部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既解决审计力量不足的问题,又保证审计监督工作常态化、保证审计结果独立客观公正专业。在实施该项委托审计工作中,审计室做好监督工作,对会计师事务所提出具体要求,制订具体审计实施方案,并签订合同,规范此次审计工作。审计开展中,做好组织协调、沟通联络、现场配合、意见沟通反馈等工作,以保证审计工作顺利进行。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内容,并出具审计意见征求稿。
(四)配合学校巡视整改工作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回头看”工作。与财务部门对2015年个别培训费超标问题经过认真核查,提出整改意见,相关部门清退超标经费约2.2万元。对学校使用财务资金存在不合理不规范情况,与财务处一起讨论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审签。
(五)配合学校财务处做好自治区教育厅对学校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对自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措施逐一核实,进一步加强学校预算管理,特别是“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等支出管理。
(六)日常审计工作。
1.对教学设备、物资器材采购进行事前审计。2017年完成物资采购事前审计 242项,送审金额1 174.56万元,核减金额1.1万元。
2.加强基建维修工程的全过程审计工作。2017年共完成基建水电维修预结算审计80项,送审金额313.18万元,核减金额 27.44万元。(www.xing528.com)
3.加强对金额4000元以上的经济合同审计,合同审计75份。参与重大合同审核与谈判,如参与教育大厦出租合同讨论谈判。
4.对北区食堂原承包者2007年9月至2015年6月遗留水电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原承包者提出学校多收其水电费15万多元,由于涉及时间较长,资料收集繁琐,核实较困难。审计人员通过查阅收集食堂承包期间每笔水电财务凭证,以及水电记录资料,经过分析计算,将水电收费情况基本梳理清楚,提出解决意见。
(七)做好审计公开工作。审计室对上年度采购及基建维修审计结果在学校QQ群、OA办公系统进行公开。
(八)参与学校改制发展工作。如学校改制发展定位规划(征求意见稿)下发后,审计室组织讨论,并形成意见上报学校。
(九)参与学校建章立制工作,完善学校内部控制制度。先后参与各职能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如教材采购管理办法、经费开支审批管理办法、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招标与采购管理办法、基建维修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基建维修工程项目资金开支管理办法、科研经费系列管理办法等,审计室都认真对待,组织讨论,均提出修改意见,以促进学校各项管理制度的完善。
(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审计人员通过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以案明纪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自觉用好手中审计监督权力,增强“四个意识”,从讲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高度,看待审计工作,敢于担当,力争在学校改制发展中有所作为。
(黄伟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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