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是国家为加快培养少数民族人才而采取的一种特殊办学形式。
民族预科班是指对当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适当降分、择优录取的少数民族学生,实施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预备性教育的一种办学形式。民族预科班学制,除特殊规定外,一般为一年。民族班是指对当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适当降分、择优录取的少数民族学生,实施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教育的一种办学形式。
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计划为国家指令性定向就业招生计划,重点招收边远农村、高寒地区、山区、牧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也可适量招收散杂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的录取由招生学校进行招录与本校本(专)科属同批次录取。少数民族本科、专科预科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有关高校提档线下80分、60分。民族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各有关高等学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本、专科相应批次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www.xing528.com)
招生学校录取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学生后,应当将录取通知书直接送达考生本人。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办理报到和户口迁移、移送档案等手续。
民族预科班招生时,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确定专业,实行集中和规模化办学并进行统一管理,实行统一教学计划、统一教材、统一教学标准。汉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思想政治等基础课程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使用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编写的民族预科班统编教材,其他课程教材由预科培养学校自行确定。预科生结业时,根据民族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状况,由招生学校提供专业计划,并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和学生个人的志愿确定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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