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中外合作办学是指中国教育机构与外国教育机构依法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外合作办学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两种形式。
1.“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外国院校同中国院校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如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西交利物浦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等。
2.“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指中外合作办学者不设立专门的教育机构,而是直接在某个大学的某一学科或某个专业直接开展合作。比如,“华东理工大学与德国吕贝克应用技术大学合作举办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昆明理工大学与美国阿肯色大学(费耶特维尔)合作举办物流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等。(www.xing528.com)
3.选择中外合作办学的关键是分辨清项目属于“计划内”还是“计划外”。“计划内招生”是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统招生。考生必须填报高考志愿,并参加高考录取,一般情况下,“计划内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质量是有保证的。“计划外招生”是学校采取自行招生方式招收学生。比如,通过打电话等方式联系考生和家长,学生无须填报高考志愿,只参加学校自己举办的入学考试即可(有的学校会参考高考成绩及英语单科成绩)。对于高考考生来说,选择“计划内招生”项目最简单、最保险的方法就是查看考生所在地招生考试院2022年编印的《招生计划》里面的“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会注明招生计划人数、相关招生录取要求(如英语成绩)和学费标准等。
考生和家长如需了解更多关于中外合作办学的信息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www.crs.jsj.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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