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学术政策委员会”是指法政大学学术政策委员会。第五条原遵照1988年法政大学章程执行一切事务的法政大学,现作为独立法人,按现行章程执行一切事务。依据国家行政管理法律条例、教育部行政管理法律条例和部、司、厅级机关改革法规规定,法政大学是受政府监管的单位,而不是政府机关单位。
本章程于2015年7月16日即普密蓬·阿杜德国王在位七十周年颁布实施
普密蓬·阿杜德国王圣谕:
修订有关泰国法政大学的章程,正式核准生效。
因此在国家立法议会的提议和许可下,特颁布本章程如下:
第一条 本章程为2015年《法政大学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自政府公报公布之日起满三十天后生效。
第三条 撤销:
(一)1988年《法政大学章程》;
(二)1998年《法政大学章程》(第二版)。
第四条 在本章程中:
“大学”是指法政大学。
“大学委员会”是指法政大学委员会。(www.xing528.com)
“大学执行委员会”是指法政大学执行委员会。
“大学学术委员会”是指法政大学学术委员会。
“学术政策委员会”是指法政大学学术政策委员会。
“教师评议会”是指法政大学教师评议会。
“大学教职工委员会”是指法政大学教职工委员会。
“大学教职工”是指法政大学教职工。
“在大学的工作人员”是指大学教职工、公务员以及政府雇员。
“部长”是指负责本章程的部长。
第五条 原遵照1988年法政大学章程执行一切事务的法政大学,现作为独立法人,按现行章程执行一切事务。
依据国家行政管理法律条例、教育部行政管理法律条例和部、司、厅级机关改革法规规定,法政大学是受政府监管的单位,而不是政府机关单位。根据预算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法政大学也不属于国有企业。
第六条 本章程由教育部部长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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