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条 学位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
博士学位,称为博士(Doctor of Philosophy),名称缩写为Ph.D;
硕士学位,称为硕士(Master of Science),名称缩写为M.S;
学士学位,称为学士(Bachelor of Science),名称缩写为B.S。
第六十一条 大学享有学位授予权,可以自主向大学所有专业毕业生、与国内外高等教育机构合作办学的专业毕业生颁发学历和学位证明。
所颁发的学位或学历证书,以及其他结业文凭要遵循大学的规章制度使用相应的缩写名称。
第六十二条 大学理事会制定关于一等优秀毕业生和二等优秀毕业生的评定规则。
第六十三条 大学理事会将文凭等级规定为以下四种:
研究生文凭,是授予攻读任何专业并获得硕士学位或与之同等学力后的毕业生。
学士文凭,是授予攻读任何专业并获得学士学位或与之同等学力后的毕业生。
大专文凭,是授予攻读任何专业但尚未获得学士学位前的毕业生。(www.xing528.com)
结业文凭,是授予按要求修满专业学分的毕业生。
第六十四条 经大学理事会批准,大学向优秀毕业生颁发个人荣誉学位证书。但是该荣誉不能授予大学理事会主席、委员以及教师。
学位文凭及荣誉学位的评定标准参照大学的规章制度。
第六十五条 由于国王出席大学毕业典礼,并向毕业生颁发证书,大学需要制定关于导师和毕业生的着装标准和规范,并通过大学和政府网站同时公布。
第六十六条 大学制定关于不同层次毕业生的学位服与学位等级徽章的特征、样式、类型及其组成部分,这象征着毕业生所获得的学术成绩。同时也明文规定大学理事会主席、大学理事会委员、大学管理层和教师的导师服特征、样式、类型及其组成部分。
第六十七条 大学的校徽是根据拉玛五世王朱拉隆功国王的皇冠造型设计而成的。
大学审核各部门所使用的印章和徽章等,同时通过大学和政府进行官方公示。
大学明确规定将印章或徽章用于商业途径或者非学校利益时必须获得大学的书面授权。
第六十八条 按照大学的规定,学生及教职工人员要遵守着装要求,学生需穿大学校服和佩戴校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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