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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国家大学章程及学生团体活动

时间:2023-10-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新加坡国立大学学生会第一条新加坡国立大学学生会应是一个学生团体,按照《联合会章程》的规定而建立。第三条学生会及其组成机构成员的资格和管理应在规则中加以规定。第四条学生会及其组成机构组织的活动目标应与其各自章程中的定义一致。第七条“学校社团”是指尚未成为学生会组成机构的俱乐部或社团,但由新加坡国立大学学生成立,成员包括但不限于学生的俱乐部或社团。

东盟国家大学章程及学生团体活动

新加坡国立大学学生会

第一条 新加坡国立大学学生会(简称“学生会”)应是一个学生团体,按照《联合会章程》的规定而建立。学生会应包括董事会可能随时批准的组成机构。这些组成机构应在规则中加以定义。

第二条 董事会有权制定规则、规定、政策和程序,以管理学生会及其任何组成机构。

第三条 学生会及其组成机构成员的资格和管理应在规则中加以规定。

第四条 学生会及其组成机构组织的活动目标应与其各自章程中的定义一致。

(一)除学生思想政治协会(按章程和规则所规定的学生会的组成机构之一)之外,其他组成机构不可从事政治性活动或发表政治性声明。任何事件是否具有政治性,由董事会全权决定。

(二)除了学生会成员,未经董事会批准,其他任何人不得参加学生会及其组成机构的任何活动。这不适用于社会性活动,也不适用于经负责学生事务的院长批准、由学生会或其组成机构与外部机构联合组织的活动。(www.xing528.com)

第五条 如果由于任何原因而导致学生会终止,财务结算后的所有资产应移交给具有类似目标的继任组织;如果没有类似组织,则应移交给学校

其他学生团体

第六条 除学生会之外,应有满足学生群体不同需求的其他俱乐部或社团。

第七条 “学校社团”是指尚未成为学生会组成机构的俱乐部或社团,但由新加坡国立大学学生成立,成员包括但不限于学生的俱乐部或社团。

第八条 校长有权制定管理学校社团的规则、规定、政策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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