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二次反“围剿”胜利后,中央红军为扩大苏区范围,将沙县列为战略要地,派工作团先期进入沙县开展工作。
1931年6月28日,毛泽东同志在给红一方面军总政治部主任周以栗和红十二军政委谭震林等人的信中,将沙县作为筹款区域。同时,毛泽东同志在这封信件中进一步分析到:“……去南丰以北,目前事实上既不允许,整个策略上亦不宜。因一则无巩固政权可能,二则威胁长江太甚。西南北三面都不可取,便只有东方是好区域。”
沙县是闽西北的重要物资集散地,闽江支流沙溪河流经县城可以直达福州,战略位置十分重要。沙县夏茂正处于毗邻各县要冲,地广人众,物产富饶,不仅可扼守苏区大门,更是开展武装革命的好地方。1931年6月,红三军团派某师政治部干部钱益民率领20多人的工作团(亦称武工队)由明溪铜铁岭经将乐白莲进入沙县夏茂。当时盘踞在沙县的军阀卢兴邦部队正前往长汀一带围剿红军,地方防务较为空虚。
红军工作团临近沙县,由红三军团政治部民运处的蓝为仁与沙县特支取得联系。官锦铨和陈能茂二人专程到边界将工作团带进夏茂地区,安顿在夏茂镇松林村驻扎。工作团以松林村为基地,在夏茂、梨树、高桥、荷山等地发动群众,发展地方武装,动员青年农民参加红军,建立游击根据地,创建和扩大红色区域,并积极筹粮筹款。
红军工作团驻地(沙县夏茂松林村)(www.xing528.com)
红军工作团的活动,扩大了红军在沙县的影响,并一度使夏茂、高桥、富口、荷山等地区成为红军控制的区域。1931年8月3日,中央巡视员向中央报告福建斗争情况,明确指出“沙县北区……仍在红军手上”。
1933年至1934年,东方军进入沙县。沙县党组织积极与红军工作团配合,通过秘密筹集或打土豪形式筹粮筹款,除供部队自给外,为红军筹集了大量军需、补给。在城关向殷商富户筹款,每户一百元到几百元,还组织城关缝纫工人为红军赶制军衣;在夏茂仅用3天,就筹款7000银元。在夏茂、高桥等地组织发动群众,开展了打土豪运动,惩办作恶多端的土豪劣绅,收缴的粮食分发给贫苦农民和红军家属。
红军工作团的艰苦工作,为沙县全境红色政权的建立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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