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的沉降观测是根据水准点测定建筑物上所设沉降点的高程随时间变化的工作。
1)布设水准基点
水准基点是沉降观测的基准,其布设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有足够的稳定性。水准基点必须设置在沉降影响范围以外,冰冻地区水准基点应埋设在冰冻线以下0.5 m。
②具备检核条件。为了保证水准基点高程的正确性,水准基点至少应布设3个,以便相互检核。
③满足一定的观测精度。水准基点和观测点之间的距离应适中,相距太远会影响观测精度,其距离一般应在100 m范围内。
2)布设沉降观测点
布设应满足的要求:
①沉降观测点应布设在能全面反映建筑物沉降情况的部位,如建筑物四角、沉降缝两侧、荷载有变化的部位、大型设备基础、柱子基础和地质条件变化处。
②一般沉降观测点是均匀布置的,它们之间的距离一般为10~20 m。
③沉降观测点的设置形式如图7.63所示。
④观测点应布设成闭合或附合水准线路并联测到水准点上。
图7.63 沉降观测点的设置形式
3)沉降观测
(1)观测周期 观测的时间和次数,应根据工程的性质、施工进度、地基地质情况及基础荷载的变化情况而定。
①埋设的沉降观测点稳固后,在建筑物主体开工前,进行第1次观测。
②在建(构)筑物主体施工过程中,一般每盖1或2层观测1次。如中途停工时间较长,应在停工时和复工时进行观测。
③当发生大量沉降或严重裂缝时,应立即或几天一次连续观测。(www.xing528.com)
④建筑物封顶或竣工后,一般每月观测1次,如果沉降速度减缓,可改为2~3个月观测1次,直至沉降稳定为止。
(2)观测方法 观测时先后视水准基点,接着依次前视各沉降观测点,最后再次后视该水准基点,两次后视读数之差不应超过±1 mm。
(3)精度要求 沉降观测的精度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而定。
(4)工作要求 沉降观测是一项长期、连续的工作,为了保证观测成果的正确性,应尽可能做到“四定”,即固定观测人员,使用固定的水准仪和水准尺,使用固定的水准基点,按固定的实测路线和测站进行。
4)沉降观测的成果整理
①整理原始记录:每次观测结束后,应检查记录的数据和计算是否正确,精度是否合格,然后,调整高差闭合差,推算出各沉降观测点的高程,并填入“沉降观测表”中,见表7.3。
表7.3 沉降观测记录表
注:水准点的高程BM1:49.538 mm;BM2:50.123 mm;BM3:49.776 mm。
②计算沉降量:
将计算出的沉降观测点本次沉降量、累积沉降量和观测日期、荷载情况等记入“沉降观测表”中。
③绘制沉降曲线:沉降曲线分为两部分,即时间与沉降量关系曲线和时间与荷载关系曲线,如图7.64所示。
绘制时间与沉降量关系曲线:首先,以沉降量s为纵轴,以时间t为横轴,组成直角坐标系。然后,以每次累积沉降量为纵坐标,以每次观测日期为横坐标,标出沉降观测点的位置。最后,用曲线将标出的各点连接起来,并在曲线的一端注明沉降观测点号码,这样就绘制出了时间与沉降量关系曲线。
绘制时间与荷载关系曲线:首先,以荷载为纵轴,以时间为横轴,组成直角坐标系。再根据每次观测时间和相应的荷载标出各点,将各点连接起来,即得时间与荷载关系曲线。
图7.64 沉降曲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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