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念
动力装置的航行试验是船舶处于航行状态下全面检验船舶动力装置各部分的安装质量、运转性能及其可靠性,确定船舶在各种航行工况下的航速、推进装置的工作特性、燃油消耗率等等动力装置的性能指标,同时还要配合其他部门测定船舶的操纵性能,如回转性能、航向的稳定性以及对于规定航区的适应性等。
2)环境及船体要求
由于航行试验时可能会遇到风浪及其他恶劣的环境条件,因此在出航前必须将系泊试验中出现的各种缺陷全部消除完毕,以保证主辅机械、管路系统及各种装置的工作可靠性。
详细记录各舱载荷情况,准确测量船舶的首、中、尾及两舷的吃水,保证船舶在规定吃水范围内,并尽可能达到纵横倾平衡。
如果水中停泊时间较长,则在试航以前最好将船舶进坞清洗刷新一遍,以获得一个新漆船体表面和光洁的螺旋桨表面,有助于获得良好的试验效果。
航行试验的水域应按试验项目所要求的水深和水面幅度来选定,一般规定测速区的水深和水面幅度为船舶吃水及宽度的10~20倍,抛锚试验区的水深为45~80m。首次航行试验应选择风浪不超过2级海情条件下进行。某些船舶会要求在超过某风速和浪级下进行抗风浪试验,这种特殊性的试验往往是在实船应用时作记录,验证船舶及动力装置在风浪下运行的能力。
试验时,应当按设计航行区域和试验内容选择试验地点。例如内河船舶一般在内河即可满足试验要求,仅某些项目要到近海试验;而无限航区的船舶应要在近海进行一部分基本试验后,再进行不同载重下的远航试验。对于特种船舶还要进行特殊试验,例如对于有武备的军用船舶要在规定的试验靶区进行武备的试验。
3)物料及测试设备
在航行试验以前必须携带足够的燃料、滑油和淡水等生活用品,并对燃油的品质应进行测定,滑油质量亦应符合技术要求规定。
航行试验用的测试仪表必须准备充分,除了应用安装在船上的固定仪表外,还需根据具体条件及要求配置必要的仪表,例如转速表、温度计(水银温度计、热电偶高温计、热电偶表面测温计等)、液体比重计、烟气分析仪、爆发压力表、示功器、钢弦测功仪、噪音测试仪、秒表、真空表(若干个)、压力表等。上述所有仪表均应在航行前进行校验及调整。
为能在试航过程中对临时发生规模不大的故障及时修复,还需配备若干名修理工、车工、电焊工和气焊工,以及其他所需但船上不备的设备。(www.xing528.com)
4)技术文件
(1)说明书
主、辅机及设备使用说明书。
(2)检验报告
②轴系、舵系、螺旋桨的制造质量及安装检验报告;
(3)试验报告
①主、辅机及设备内场试验台负荷试验报告;
②系泊试验的试验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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