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试验工况
船舶辅机系泊试验的内容应根据辅机的工作特性和条件而定。对于一些直接服务于主机的辅机及设备,随同主机各工况进行试验,检查其工作情况及性能,并以能满足主机工作需要为原则。另外一些辅机,如柴油发电机组、汽轮发电机组、空气压缩机、消防泵、输送泵、卫生泵等辅机,自成一个独立系统,不受主机试验工况及航行状态的限制,所以在系泊试验时,可按船舶建造规范或试验大纲要求做满负荷工况性能试验,并提交验收。还有一些辅机,如锚机、舵机、吊艇机等甲板机械,这类辅机必须在航行试验中才能显示其满负荷工作特性,但为了保证航行试验的安全和顺利进行,必须在系泊试验阶段中做空载或轻负荷试验。现将几种主要辅机的系泊试验分叙如下。
2)柴油发电机组的试验
柴油发电机组的试验,一般包括启动试验、调速器试验、发电试验、多台发动机组的并联运行和负载转移试验等。
发电机组所发出的电力有时也很可观,但因供电是在试验条件下进行,以试验检查为主,工况常不稳定,故不能并入电网输出,而是用电阻消耗掉了。常用的负载装置为电阻箱或盐水电阻筒,它们都设在码头上,而在机舱内设有调节电阻的装置,用来调节发电机的负荷。
柴油发电机组的试验要求如下:
(1)柴油发电机组的启动试验
首先将辅机启动空气瓶充气到工作压力,在空气瓶不补充空气的情况下供柴油机从冷态开始连续进行启动(启动次数应不少于6次),并记录其最小启动压力值。
对于用蓄电池启动的柴油机,将启动蓄电池充电至额定电压,在蓄电池不得中途充电的情况下,柴油机从冷态开始连续进行启动(启动次数应不少于10次)。
(2)柴油机极限调速器的效用试验
当柴油机转速达到额定转速的115%时极限调速器发生动作,立即切断了燃油供应使柴油机停车(连续试验两次应正确无误)。记录断油动作时柴油机的转速。
(3)报警装置试验
对柴油机的滑油低压及冷却水高温报警装置按产品技术条件进行调整,效用试验时,报警器的动作必须准确可靠。
(4)负荷试验
柴油发电机组的负荷试验工况及试验时间可按表8.2进行。
表8.2 柴油发电机组的试验负荷及试验时间
负荷试验时应仔细检查机组的运行情况,测量并记录燃油、滑油、冷却水的温度及压力、排气温度等运行参数;观察直流发电机换向器的火花情况,交流发电机滑环和电刷的工作情况,测量并记录发电机的电流、电压、功率因数及转速;测定发电机的冷态和热态绝缘电阻值;发电机全负荷试验结束后,需测量调压器及发电机的温升。
(5)突卸和突加额定负荷试验
突卸和突加额定负荷试验,即发电机在满负荷(或空负荷)运转时突然将负荷全部卸去(或加上)。对于增压柴油机允许分级突加负荷,即先突加60%,随即再突加到100%。此时,检查柴油发电机组转速的变化情况和达到稳定所需的时间,其调速灵敏性应符合验船部门认可的出厂指标,或满足:瞬时调速率不超过10%,稳定调速率不超过5%,稳定所需时间不超过7s。
(6)多机并联运行及发电机组负荷转移试验
多机并联运行前需调整各发电机发出的电压、频率和相位角,使其相同后合闸并联。并联发电时,应按设计要求需要将长期并联运行的发电机分别组合,进行并联运行试验。试验的总负荷和时间可按表8.3进行。
表8.3 试验总负荷和试验时间
当负荷在总功率的20%~100%范围内变化时,应能稳定运行。各发电机实际承担的有功功率与发电机平均分配功率之差,在发电机功率相同时,不应超过发电机有功功率的±10%;当发电机功率不相同时,不应超过最大发电机额定有功功率的±10%,也不超过最小发动机额定有功功率的±20%。
并联运行的发电机组需进行负荷转换试验,即将第二台发电机与已在额定负荷状态运行的发电机并联并转移负荷,检查其负荷转移的可靠性。
3)锚装置的系泊试验(www.xing528.com)
锚装置试验是为了检查起锚设备的安装质量、起锚能力及其工作的可靠性。
锚装置是船舶航行安全设施中的重要设备,锚机、锚链及锚等重要部件在船上安装后必须经过安装完整性检查验收,并应具备产品合格证或检查验收报告,包括锚及链的材料、锚型、垂落试验、拉力试验、成套锚重和锚整体装配验收证件等。
锚装置系泊试验的主要内容如下:
(1)锚机空载运转试验
首先将锚机所有滑动部位进行充分润滑,然后脱开离合器,进行中速正、倒车空载运转各30min,检查锚机各运转部件的工作情况,电气控制设备各挡调速以及电磁制动器的工作可靠性,测量电动机、控制设备及电阻箱的热态绝缘电阻值。
由于锚机所有的电动机大多数采用起重电机,不能长时间运转,因此在正车试验30min后必须停车15min以上才能作倒车运转试验,以免温升太高。
(2)抛锚和起锚试验
抛锚试验时,应先进行机械抛锚,再进行自由抛锚(即依靠锚的自重抛出)。抛锚过程中,在锚未入土前应进行2~3次急刹车,以检查其刹车效能,然后将锚绞起。在抛锚、起锚试验过程中:
①检查离合器操纵的方便性和刹车装置的可靠性;
②检查锚机各轴承及齿轮的工作情况,减速齿轮箱滑油温度应不大于60℃;
③检查锚链和卸扣通过锚链筒、掣链器和链轮时的平稳性,以及锚机和掣链器的受振情况;
④检查掣链器位置的正确性,锚杆拉入锚链筒以及锚与船舷或锚穴的贴附情况是否良好;
⑤检查锚链冲洗装置的工作质量。
4)舵装置系泊试验
现代船舶中绝大多数采用电力操舵装置,并备有应急操舵装置,在主操纵系统失灵时,可转换为人力传动。舵装置系泊试验的主要内容如下:
(1)检查
①检查舵机传动装置及各零部件安装的正确性。
②检查舵角指示器的指示误差,即检查舵扇上的舵角指示器或操舵手轮上的舵角指针读数的准确性。自中间位置向两舷转舵,每隔5°校核一次,其准确性应在1°以内,在正舵(零位)位置时应准确重合。电动指示器舵角读数的偏差应不大于±1°,机械指示器的指示误差应不大于±1.5°。
③校核舵角限位开关动作的准确性。电气限位器左右舷应各限定在35°,机械限位器应装设在左右舷36.5°。
⑤检查断电报警、过载报警声光信号装置,舵机、电动机运转指示装置以及舵位指示灯的工作可靠性。
(2)操舵试验
①每套控制系统及每套电机组应连续运行不得少于0.5h,检查舵机的运行情况,并测定电动机在各种操舵工况下的工作参数、运转速度、温升及运转的平稳性。
②连续操舵试验应按从0°至左(右)35°、回0°至右(左)35°、回0°的顺序循环进行。仅测定自一舷35°转舵至另一舷35°时,所需的转舵时间应满足船舶规范要求。
③装有人力应急操舵装置的船舶,尚需进行人力操舵试验,检查人力应急操舵工作的可靠性,测定舵从零度位置转至各舷、再由一舷转至另一舷的转舵时间。其所需的转舵时间应满足规范要求。
④同时检验由机械操舵转换为人力操舵的方便性和可靠性,其转换时间不得超过2min,且转换装置必须保证机械操舵在任何舵位失灵时,应急操舵均能在相应位置接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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