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三角洲是我国地面沉降最为严重的地区。其中,上海地区是我国发生地面沉降现象最早、影响最大、危害最深的城市,1910—1919 年上海市区西门外宁班路(现淮海东路)的里程碑经重复水准测量,其高度变化仅为3.9 mm,反映当时上海市区地面基本无明显的沉降现象。1921—1948 年市区地面沉降现象明显,分别在静安区(江宁路—新闸路口)和黄浦区(西藏路—北京路口)形成了沉降漏斗区。可将自1921 年以来市区地面沉降动态变化过程划分为2 个历史时期及其7 个不同的发展阶段(表1.2-1)。
表1.2-1 上海市中心城区地面沉降阶段特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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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代表地面沉降回弹。
20 世纪80 年代以来,江苏的苏(州)—(无)锡—常(州)及扬州—泰州—南通地区与浙江的杭(州)—嘉(兴)—湖(州)及宁(波)—绍(兴)地区相继发生了地面沉降灾害。20 世纪90 年代末,苏锡常、杭嘉湖及上海市累积沉降超过200 mm 的面积近10 000 km2,为当地总面积的1/3,并在区域上有连成一片的趋势。以上海市中心、苏锡常、嘉兴为代表的沉降中心区的最大累积沉降量分别达2.63、2.80、0.82 m。上海市于20 世纪60 年代初期开始建立地面沉降监测网络,采取多种措施进行防治,使地面沉降得到了有效控制。90 年代以来,由于大规模的城市建设,高层建筑荷载及市周边地区增加开采地下水,致使中心城区地面处于新的加速沉降阶段。在苏锡常地区,虽然近年来已经实行地下水禁采,地下水位大部分地区已开始有所回升,但沉降速率仍然达到20~40 mm/a,部分乡镇高达80~120 mm/a。1990 年后苏锡常地区发生了地裂缝灾害,已发现20 余处地裂缝灾害,规模较大地区地裂缝带长数千米、宽数十米不等,地裂缝带沉降差异还在继续发展,仍处于高发时期。杭嘉湖平原地面沉降不断向区域性发展,形成多个沉降中心。截止到2000年,嘉兴沉降中心累计沉降量达827.6 mm,1991—2000 年平均沉降速率为23.0 mm/a,2000 年沉降速率为14 mm/a,表明其沉降速率有减缓趋势。近年来,浙江省沿海地带的城市由于地下水超采严重,地面沉降发展较快。2002 年宁波市沉降中心累计沉降量达 484.6 mm,沉降面积超过175 km2,沉降速率3~12 mm/a,沉降中心沉降速率6~10 mm/a。温岭市西部平原已形成了多处沉降带,中心累计沉降量已大于1 300 mm,地面累计沉降量大于300 mm 的面积已达36.45 km2,已成为浙江省地面沉降地质灾害最为严重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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