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百废待举,生产建设需要大量资金,财政支出扩大,加上收兑各种地方币,人民币的发行量有所增加。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物价上涨,致使金银贩子兴风作浪,黑市交易相当猖撅。要平抑物价,首先就要取缔金银黑市,然后管好流通领域中的货币,控制货币投放,达到现金收支基本平衡。为此,首先开展货币斗争,打击金银贩子。
由于金圆券急剧贬值,市场上一切交易活动都使用银圆、镍币及黄金。虽经政府公告禁止使用,但部分不法商贩依然进行黑市交易。于是在1949年11月,组织了金融工作队,深入街道里弄及邻近各县,开展货币斗争,宣传货币政策,打击金银贩子。经过几个月的禁止黄金及银圆买卖,才使金银黑市销声匿迹,从而制止了助长物价上涨的歪风,扩大了人民币的流通阵地。
二是实行货币管理,控制货币投放。1950年初,实行了货币管理。我国社会主义的货币流通,划分为转账结算与现金流通两大领域。凡在银行开立账户的单位,用于不属现金支付范围内的一切交易结算,规定一律转账。单位转账结算收入的货币,需要发放工资及收购农副产品等用途时,可以向银行提取现金。所以,实行货币管理,也就是对流通中的现金实行管理。(www.xing528.com)
为了便于监督检查,由各机关、团体、企业等单位,分别编制现金收支计划,经银行审核批准后,作为一项重要财经制度来执行。所有商业、粮食等单位的销售货款及其他单位的业务现金收入,必须全部送存银行,不准截留。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必须事先报经银行审核批准,由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并由坐支单位定期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对各单位日常零星开支所需要的现金,根据实际情况核定库存现金限额,进行控制管理。由于采取了上述措施,有效地稳定了市场物价。
三是发行折实公债,支援生产建设。为了鼓励私营工商业和群众购买,1950年国家将低价冻结的黄金牌价由每两95元提高到每两125元。这使不少私营工商业和群众以人民币搭配黄金购买,不仅回笼了大量货币,也收兑了相当数量的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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