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两个月,市工商科便利用民众教育馆为教育基地,建立学习组,进行形势教育和保护民族工商业方针政策宣讲,以求端正认识,消除恐惧心情,达到全面复工之目的。年底,这个学习组织发展到237个,内容以学习《共同纲领》为主。1950年9月转入关于土改的学习;11月举行关于“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学习。1951年3月举行控诉会,签订《爱国公约》,划清与前任理事长施维明、赖清的界限,协助政府肃清反革命残余。此外,还组织工商界参加国庆游行、和平签名、中苏友好月等爱国活动。最大一次的教育运动是1952年的“五反”。
“五反”运动开始之前,工商业者经过两年多教育,虽说是大部分人有了不同程度的进步,可是,自觉或不自觉违法取巧行为仍旧存在,有的还相当严重。如机械厂李××,机米行业李××,瓷业的江×就很突出。店主抽逃资金的事亦屡见不鲜。“五反”的内容是:反行贿、反偷漏税、反盗窃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市瓷联及工商联筹委会统一部署,成立“增产节约分会”,由政府干部、企业工人和学生为骨干组成工作队,后来发展为“打虎队”。余昭华,朱绍熹均为分会的领导成员。记得店员工会参加的有胡仲愚和程振武等。
运动一开始,其势甚猛,工商业者过去没有见过这样场面,甚是恐慌,特别是那些平时有着这样那样投机违法行为的“五毒”人,更是惶惶不可终日。学习文件之后,先是自查,交代本人的“五毒”行为,然后检举。有面对面检举,有背靠背互相揭发,经过调查核实之后定案。运动历时四个月告一段落。同年6月份,复就定案材料进行复查并做结论。全市总计6027户,守法4366户,基本守法户1444户,半守半违法户197户,严重违法户16户,完全违法的4户。这4个完全违法户由人民法庭判处徒刑或缓刑。对于那些在运动高潮中收审处理的,也都减轻或免除了对他们的处分。也有个别人在运动中经受不住考验,竟然轻生,饶华阶先生就是一例。浮梁地委书记黄永辉就曾多次在大会说饶在瓷业经营管理和生产上有一套,可以为社会做点事,何苦自寻短见!言语之间,充分表达了惋惜心情。
(二)协助政府恢复和发展经济,稳定人民生活。
1.复工。新中国成立初大批工人失业,市工商科科长崔云树,股长许信如,几乎天天来到工商联,组织学习,宣讲政策,动员资本家复工。随着前线战争节节胜利,担心“变天”的恐惧心理逐渐消失,人心日趋稳定。瓷器行业在大户余昭华、刘经荣带头之下已基本复工。当然,也还有“钉子”户,软拖硬抗,如向×,邵××等。这是复工的第一阶段。
2.劳资协商。到了复工的第二阶段,工作量最多的是劳资协商。由于经济没有恢复,物价仍旧上涨,劳资纠纷很多,问题突出,也很麻烦。人民政府以劳动科为主,瓷业工会和店员工会为一方,瓷联、工商联为另一方,经常开会碰头。劳动科科长朱昕,是位女性,成了工商联的常客。如遇重大纠纷,工商科和总工会也出席参加。劳资协商先是临时性的个别解决问题,以后发展成一揽子包下来。下面有几件大事值得记载:
一是工资的计算方法,把大米折算改成“折实单位”,自1950年4月份起实行。
二是在私营企业中建立劳资协商会议。这个会议制度从1950年5月起到8月止,相继在各私营企业建立。
三是签订劳资集体合同,就工人工资、福利与假期、雇用及解雇、女工、师徒关系、安全卫生、工会经费以及文化教育设施等问题订明条款。到1952年止,共签订了三期合同。
3.市场管理。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国营经济,在市场上尚未形成主导地位。特别是粮食大部分掌握在私商和农村地主手中,他们只顾私利,兴风作浪。1949年6月上旬陡然上涨,一斤大米价从30元,几天内涨到400元,影响所及不仅吃饭。因为米还兼充货币,米价涨跌,直接影响物价。政府采取各种措施,加以限制。粮油公会却松软无力,理事刘××哭诉着说:“油光粮也光。”
米价飞涨之时,银圆也由600元猛涨到4000元一块,人民币遭受拒用,助长市场风波。鉴于这种情况,政府采取坚决措施,禁止银圆流通。商会奉命召开紧急会议,各公会亦在6月16和17两天召开会员大会,贯彻执行政府禁止银圆流通的规定。经此措施,银圆回跌到2000元左右。但市场粮价仍旧不稳,政府对市场上兴风作浪、投机违法,以及抽逃资金、逃避国税的工商户,经工商管理部门查实后移送人民法院,给予刑罚。
工商登记是市场管理又一项措施,工商联和瓷联奉命举办了第一次登记和发照工作。1950年7月,市政府设立“工商业登记审查委员会”临时办事机构,市财委主任吴兆繁为主任委员,重新办理了一次工商登记,对抑制奸商活动,起了很大作用。
4.助办税收。旧商会由于多年来收捐派费,对全市工商各户多少有点底子。新中国成立后,新的征收制度和收税配套措施一时未能建立,暂时利用旧法,基本上沿用按窑帮、徽帮、杂帮的分配比额确定数目,税额总数为一百,从而标出应缴税款,然后分配到户。稍后一点时间,改由各个同业公会分配,并成立“评议会”,为此在评议过程中,难免争吵不休。税务局为鼓励开明户,在大会上点名表扬朱德兴店主。
从1949年6月起到1950年底,瓷联和工商联一共7次协办税务。此后,税局实行了定期定额分配到户,以及自报营业税,民主评议的办法收缴税款。
(三)重估财产和调整资本。
1951年8月之前,各工商户的资产基本上是自报的,没有一定标准,多少不一,故此对私营企业财产一律重新估价,并据估价数调整资本。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特意召开了全市工商代表会议。浮梁专署副专员吕亮屏亲临大会,作了重估财产的动员报告,并成立私营企业财产重估评审委员会,瓷联和工商联就全市各工商户从业人员当中,挑选出100多人参加重估工作。步骤是:据各自申报的明细表,进行盘点、细算、核对、评审,然后定数。整个工作历时1个多月,9月底基本完成任务。全市600多户所有财产溢值和账外资金,以及前期盈益,均调整为企业资金。总计各重估户调整后的资金比较,平均增加了15.3%。
重估财产这件事在工商业界中十分热闹。那些被选中参加重估工作的从业人员部非常高兴,做起事来干劲十足,不分昼夜地干着,涌现出一批积极分子,不少人在之后被选为厂长、经理等领导职务。
重估财产之后,又在工商局和税务局指导下,做了改进私营企业会计工作。过去的旧式账本不科学,为此开办业余会计训练班都在清晨和夜晚上课。这对巩固重估财产成果,完善税收的课征,起了良好作用。
(四)加强城乡内外交流。(www.xing528.com)
当时,国营经济还没有占主导地位,市场也萧条。1951年3月,工商联出面,召开城乡贸易座谈会,百货业、绸布业、粮食业、盐油业代表分别汇报了1950年购销情况,公营公司也派代表参加,一同商量上山下乡推销的具体事项。还有一次是1952年11月,由工商科主办,工商联配合召开“景德镇市物资交流大会”。大会设置交流场所和产品展览,备有住宿场所,邀请了上海、屯溪、芜湖、广州、兰州、兰溪、杭州、南昌、上饶等30多个地区的代表共计283人,另外还有许多临时到会参加交易的代表。这次交流会成交总额达663亿多元。其中瓷器购销占50.89%,土特产占31.97%,工业品占17.14%。成交总额中私营部分占55.44%。大会历时13天,是我市建国己来首次大型的产品展销会。再是派代表出去交流,从1951年起,多次向省内外派代表参加物资交流会,并同港商恢复接触推销瓷器和土特产品,为疏通交流渠道、恢复瓷业生产起到十分有益的作用。
(五)为地方公益事业集资和购买公债。
新中国成立初期地方财政空虚,而私营工商业却拥有社会资金。原来的景耀电灯公司早就停闭,设备损坏,只有一个烂摊子。为此,市政府责成商会,动员市区工商业集资来修理机器,不久,集得大米四、五百石,在1949年年内恢复了发电,街上又亮起了电灯。大家所集的钱,随着转成电灯公司的股份,1石米作1股,发给红利。大家说:“原本以为所出的钱如同募捐,有去无回,不意竟有红利”,反应十分良好。
除此之外,还为市政建设3次劝募捐款。一次是1949年11月为修理水沟、消防器材、救济寒衣等募捐。第二次是修理自莲花塘到刘家弄、观音桥到通津桥两条大沟。最大的一次是1950年9月,募集食米6000石,用作翻修和拆宽市内街道。这次募捐,工商联负责大米4230石,瓷联负责1770石。
募集失业工人救济基金。据统计,1950年上半年,本市失业工人多达5113人。为此组成了以市长张任之为首的救济失业工人委员会,瓷联和工商联为此向全体会员募捐,共得666多亿元。
推销折实公债。1950年1月开始,私营工商业户承担购买公债的主要任务。市政府派吴兆繁和方政两位同志坐镇工商联,工商联也指定程霍然负责具体工作,要求在3月份完成认购任务。一共推销公债97279份,其中瓷联认购25742份,工商联认购71537份。这次推销公债的确遇到不少困难,首先是群众的看法,以为公债是有去无回,不相信有什么价值,等于捐款,所以很难说是踊跃认购。经过反复动员,大多数工商业主还是深明大义,自觉增加认购数。但是,也有个别大户,不顾大局,软拖硬抗,影响认购的顺利进展,如向德只肯认购5份。为此,张任之市长在明星大戏院举行的工商界购认公债大会上点名批评了他,推动了认购工作开展,3月份如期完成任务。
除了购买折实公债,还有过“支前借款”和其他爱国捐献,瓷联和工商联都是主角之一。出名的一次是抗美援朝运动中,捐献“景市工商号”飞机1架和“瓷联”大炮1门。后来,大炮改成“景市瓷联号”飞机1架。五金电料业李家俊先生在运动中捐献房屋17幢,一时传为佳话。
(六)变革生产关系三件事。
千百年来,景德镇瓷业一直处于手工作坊之中,分散微小,封建行会势力又控制着生产。民国年间,虽然康达、杜重远等人抱着改革之志,试着变革,做了这样那样的事,但是变革景德镇瓷业生产这个目的都失败了。新中国成立之后,社会起了变化。经过民主改革,变革瓷业生产有了实现的条件。瓷联在三年多时间里,就做了三件事:
1.“联烧窑”。
瓷窑容量很大,一家作坊只占一部分窑位,要许多家才能装满一座窑。1950年,瓷联经过研究,写成《关于陶瓷生产各行业分工范围和各自的生产环节,以及操作规程概述》的材料,于8月份送党政领导部门。下旬,市工商科主持,将64座窑,分别与圆器、琢器业搭窑户建立固定的搭烧业务关系,每一座窑成为一个联合烧窑小组。这次改革,给瓷业生产带来良好效果,起了促进作用。
2.“私私联营”。
在实现联烧窑之后,瓷业生产是跨进了一步。然而,“烧”与“造”分开,各自为政,矛盾重重。瓷联为此又计划把“烧”与“造”两家合并一起,组成从制坯到烧成的瓷厂,称作“联营瓷厂”。每厂拥有1~3座窑。在市党政领导直接指导下,共组成华光、群益、益民、永安、建华、赣华、新生、永新、永和、兴中、大中、建新等12家联营瓷厂。此后,其中有的倒闭,有的合并,发展成公私合营瓷厂。
3.引导资金流向。
当时,金银均由国家控制,停止市场买卖。原来的金银首饰业,便因此没有了业务,而他们的资金大可利用。经过动员,这个同业公会以万洞山为首,先改成土产公司,继而吸收一些瓷业大户和中小户合伙,于1951年组成“国光”联营瓷厂。还有行商销瓷业同业公会,以黄松甫为首,也组成“裕民”联营瓷厂。
40年过去了,回顾往事,具有划时代意义。民族资产阶级代表人物梦寐以求的事,直到新中国成立之后才成事实。作为历史见证人,我们记下这些亲身经历,留供参考。
[作者简介]朱绍熹,男,1908年生,民建会员。1949年任市工商联筹备委员。以后任市民建副主委、主委和市政协1至6届副主席。
程霍然,男,1917年生,民建会员。1949年任市工商联筹备委员,以后在电灯公司、人民瓷厂任职,现已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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