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2000年1月《招标投标法》实施以后开始采用设标底招标,但在实践操作中,设标底招标容易泄露和导致暗箱操作;投标人容易将标底作为衡量投标人报价的基准,导致投标人尽力去迎合标底,不能反映投标人最真实的实力。
自2008年12月1日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正式实施,标底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基本上被招标控制价所取代。它们的编制方法基本一致。
1)招标控制价的概念及作用
(1)招标控制价的概念
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是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即我们常说的“拦标价”。
(2)招标控制价的作用
①招标人有效控制项目投资,防止恶性投标带来的投资风险。
②增强招标过程的透明度,有利于正常评标。
③利于引导投标人投标报价,避免投标人无标底情况下的无序竞争。
④招标控制价反映的是社会平均水平,为招标人判断最低投标价是否低于成本提供参考依据。
⑤可为工程变更新增项目确定单价提供计算依据。
⑥作为评标的参考依据,避免出现较大偏离。
⑦投标人根据自己的企业实力、施工方案等报价,不必揣测招标人的标底,提高了市场交易效率。
⑧减少了投标人的交易成本,使投标人不必花费人力、财力去套取招标人的标底。
⑨招标人把工程投资控制在招标控制价范围内,提高了交易成功的可能性。
2)标底与招标控制价的区别
①保密要求不同。标底在开标前要保密,在开标时宣布。招标控制价应该在招标文件中公开,提高了透明度。
②编制作用不同。在评标中,标底可以用来比较分析投标报价,具有参考作用,但不能作为中标或废标的唯一直接依据。招标控制价可以有效防止抬标,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即成为废标。
3)招标控制价编制的依据
①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②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
③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④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
⑤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⑥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
⑦其他相关资料。(www.xing528.com)
4)公路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方法
招标控制价编制方法有工料单价法、综合单价法等方法。
(1)工料单价法
工料单价法指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单价采用直接工程费单价(人工单价、材料单价、机械单价)的一种计价方法,综合费用(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规费及税金单独计取。工料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招标控制价按工料单价法编制的主要步骤如下:
①资料收集和市场调查;
②研究招标文件,进行现场考察,明确承包人的义务及风险责任;
③确定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编制施工进度计划;
④编制施工图预算(或概算),计算建筑安装工程费及根据合同应发生在承包方的其他费用;
⑤工程细目的单价分析;
⑥综合形成控制价。
(2)综合单价法
综合单价法是建筑安装工程费计算中的一种计价方法。综合单价法的分部分项工程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全费用单价经综合计算后生成,其内容包括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和风险因素(措施费也可按此方法生成全费用价格)。各分项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的合价汇总后,再加计规费和税金,便可生成建筑安装工程费。其编制方法和步骤与投标报价编制基本上是一致的。
(3)工料单价法与综合单价法区分
①综合单价法是分部分项工程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全费用单价经综合计算后生成,其内容包括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措施费也可按此方法生成全费用价格),而工料单价法的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只包括直接工程费。
②工料单价法属于定额计价法,而综合单价法属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法。
③结算时,综合单价法所含的个细目不能重复计量。
5)招标控制价编制人资格要求
招标控制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编制。当招标人不具有编制招标控制价的能力时,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所谓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是指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规定,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许可的范围内接受招标人的委托,编制招标控制价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即:取得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咨询人可承担各类建设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取得乙级(包括乙级暂定)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咨询人,则只能承担5000万元以下的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另外,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取得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从事编制招标控制价(标底)的工作。
6)招标控制价编制的注意事项
①招标控制价的作用决定了招标控制价不同于标底,无须保密。为体现招标的公平、公正,防止招标人有意抬高或压低工程造价,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如实公布招标控制价,同时招标人应将招标控制价报工程所在地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
②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
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确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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