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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新织染公司发展史-天津文史资料选辑

时间:2023-10-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朱绍曾朱继珊天津大新织染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31年,其前身是中华实业织染股份有限公司。截至1933年底,天津大新公司及上海、南京、汉口等分销处积压成品共值60万元之多,使大新公司一度陷入困境。大新公司成品销售极难,以致生产经营陷入停滞。天津织染业全体工厂登记无税单产品共47万匹,其中大新公司除本厂4000匹外,外厂加工4000匹,共8000匹,陆续在市上销售,才得以稍喘口气转危为安。

天津大新织染公司发展史-天津文史资料选辑

朱绍曾 朱继珊

天津大新织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新公司)成立于1931年,其前身是中华实业织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公司)。因为大新是由中华改组而来的,两者有历史的联系,所以在叙述大新公司发展经过时,有必要先介绍中华公司的概况。

中华公司是在1914年创立的。那时社会上一些旧知识分子受“维新”爱国思想的影响,提倡实业救国,抵制洋货,挽回利权,中华公司就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产生的。创办人为张品题(1877—1957年,日本留学,曾任天津总商会会长),由天津教育界知名人士严范孙(1860—1929年,南开学校创办人)、孙子文(1884—1932年,天津直隶水产学校校长)等投资,资本实收额为10万银元,分1000股,每股100银元(每块银元合白银七钱二分,10万银元共合白银7.2万两)。中华公司初创时拥有如此雄厚的资本,在当时天津织染业中首屈一指。张品题任公司总经理,孙子文任董事长(后由天津寿丰面粉公司总经理孙俊卿继任),王翰臣(1887—1959年)任经理,闫子岚任副理。

中华公司成立后,在估衣街江叉胡同设西厂,安装人力木架铁轮机40台,工人108人,织袍料布,每匹3丈4尺,可做4件袍,名为爱国布。总公司设在西厂内。1920年在南市上平安后设南厂,安装人力木架铁轮平面机50台,工人80人,织面粉袋布。后又在西头北阁外设北厂,染丝、染纱、浆纱,工人40人。1922年又在侯家后设立东厂,安装人力木架提花机100台,有工人170人。织线缎、电光缎。1922年总公司移至北马路,成立中华实业售品处,与宋则久创办的国货售品所,均专售国货,两家互相竞争,结果中华公司经营不善,于1928年停业,中华总公司仍迁回西厂办公。当时中华所产爱国布,质低价高,而外国货如日本花布,物美价廉,中国布难以竞争。同时因南方爱国情绪高涨,于是爱国布销路向南发展,在上海、南京、汉口设庄推销,又在广州、香港推销。后来王翰臣在上海燕平会馆认识一新加坡华侨宋蕴谱(北京人),宋介绍说,新加坡是英属,但华侨占大半,热爱祖国,国产布匹很有市场。王翰臣亲赴新加坡推销爱国布及各种国货商品,颇受华侨欢迎。

中华公司自成立以来,年年军阀混战,苛捐杂税名目繁多,民不聊生,百姓购买力萎缩,同时洋货充斥市场,国货滞销。加之总分厂机构臃肿,人员众多,开支庞大,而主事者多系社会名流,不精业务,以致年年没有盈余,仅见亏损。到1930年亏损达3万元。按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资金亏损达十分之三时,须补足方可营业,而原投资人大部分为教育界人士,自开业以来从未分过红利,不肯再行投资,于是由天津庆生纱布庄李子滨补足亏额3万元后,于1931年改组为天津大新织染股份有限公司,并公推李子滨为董事长,总经理仍由张品题担任,王翰臣任经理,朱绍康任副理,重整旗鼓,继续经营。

此时的大新公司,在设备方面,共有人力木架铁轮机90台,人力木架提花机40台(另上海分厂有人力提花机100台)。总公司及4个分厂加上海分厂共有员工600人,颇具规模。经营方面,仍暂按中华公司的老路子,一部分织棉布(爱国布),如条线呢、银针呢;一部分织人造丝,如明华葛、珠帘绉,但棉织品不如人造丝成品销路好。产品分南北销售,南去上海、南京、汉口;北去西北、京绥线、新疆伊犁、甘肃兰州,但业务平平,不赔不赚。“九一八”事变发生后,形势大变。日本侵入华北,冀东成立伪政府,日本浪人麻丝走私甚为猖獗,影响正常经营。当时走私麻丝每箱只售140元,而上税麻丝每箱售价500元,相差悬殊。大新公司所织麻丝成品,大部分为上税麻丝,成本高,如珠帘绉,用上税麻丝为原料,每匹价为16元8角,而用走私麻丝为原料每匹价只售6元8角。许多小厂家,多用走私麻丝为原料,成本低。大新难与小厂竞争市场,以致成品积压甚多。彼时的上海没有走私麻丝原料,大新公司原可将在天津所存上税麻丝成品运去销售,尚可获利,但上海有一商号名“协义兴”,见天津走私麻丝成品价贱,到津大量收购,转运上海,按上税麻丝成品价出售,比大新售价低。大新公司因成本关系,无法与之竞争,因之大新公司在上海所存上税麻丝成品不易销售。截至1933年底,天津大新公司及上海、南京、汉口等分销处积压成品共值60万元之多,使大新公司一度陷入困境。

大新公司为了渡过难关,不得不采取一些新的措施。一方面精简机构,陆续将天津东、南、北3个分厂裁撤,并将广州、香港、新加坡3处撤消,保留天津西厂(即总公司所在地),集中管理;另一方面,在生产中,也买进一批走私意国的“斯尼亚”无光软麻丝,织成条纺在市上销售,很受欢迎。但此时在华北的日本浪人走私之风仍甚猖獗,国民党政府采取不抵制政策,不敢过问,惟对民族工商业则百般刁难,查辑私货愈发严格,凡无完税证明,产品一律不准出境,这又造成大新严重积压,资金不能周转。再加上大新公司除本厂生产外,尚有一百多个小厂代为加工,在当时同业中撒放麻丝数量最大,目标明显,成为缉私主要对象。大新公司成品销售极难,以致生产经营陷入停滞。为了挣扎生存,由经理王翰臣,会同织染业同业工会会长巴沦泉(庆华织布工厂经理)、陆洁清(华新公司经理)、闫鑫舫(亚纶毛巾厂经理)等4人赴南京向党国民政府请愿,财政部长孔祥熙接见了他们。国民党深恐工厂停工,造成工人闹事,乃批准一次登记免税放行。天津织染业全体工厂登记无税单产品共47万匹,其中大新公司除本厂4000匹外,外厂加工4000匹,共8000匹,陆续在市上销售,才得以稍喘口气转危为安。但这只不过是权宜之计。此后,日本的麻丝走私仍甚猖獗,而国民党政府对无税单产品又严加缉私,海关在车站、邮局、水陆码头设卡控制,致使大新公司既关不了门,亦生产不了,没办法,最后还是决定走私。为了逃避缉私,不得不转移视线,在日租界设一内局,叫“福记”。当时继续收购走私意国“斯尼亚”无光软麻丝,织成条纺,质地轻软,利汗凉爽,畅销江南,供不应求并注册天津“宝星”商标,成为江南名牌商品。“福记”在日租界大量收购走私“斯尼亚”麻丝,每箱只花140元,织成产品运至上海,每箱按500元成品销售,获利优厚。运销办法,是在日租界将本厂及各加工厂生产的条纺产品打包作快件运送到西站,经过海关缉私科查验,盖印放行(因大新副理行贿海关缉私科张某),运寄上海,每一快件100市斤,平均每天寄30件,每件30匹,共计900匹。每匹作价46元,每天即有4万元收益。大新公司有利可图,除大量撒料交二百多个小厂加工外,本厂又将40台提花机改为人力铁轮平面机,加上原有的40台共有80台。外加工小厂共1000台平面机,大量生产,畅销南方,获利甚丰。惟好景不长,经过半年以后,走私原料“斯尼亚”麻丝来源断绝,只得改织其他品种。1934年底结账,除弥补积压成品损失外,尚结盈27万元。走私原料已无来源,日租界所设“福记”,无存在必要,决定撤消。所得盈利100万元,暂存“后账”内,天津沦陷初期,作为红利分与股东以资结束。因资之故,大新以日本大鸟、美人船40支合股纱,改织毛布(人造棉)新品种,向大西北运销。销路尚畅,利润虽小于条纺,但在1935年和1936年年终仍结盈3至4万元。(www.xing528.com)

1937年8月天津沦陷,日军对我国的民族工商业加紧掠夺和摧残,成立各种组合,对麻丝、棉纱原料严加控制,限制生产。由日本大洋行如三井、三菱等组成一部组合,日本中小洋行如八木、兼松组成二部组合,华商批发商组成三部组合。二部组合可向一部组合购买原料,三部组合可向二部组合购买原料。小型工厂只能向三部组合华商批发部购买原料,不能向二部组合购买原料。因为日本人规定,天津大小工厂必须先缴纳大批押金加入组合,才能够购到原料。小厂无力交纳押金,只有向批发部购买,成本既高,周转也困难,因此有许多小厂被迫停工。后来日商远山洋行账房李润芝出头,以织染业同业公会名义加入组合,从此,全体会员工厂所需原料才由组合供应。但由于日本人控制甚严,名义上加入组合,实际上也买不到原料。适逢日本投降,加入组合事因此作罢。没有加入组合,买不到原料,就无法生产。后来日本由八木洋行华账房吴楚卿介绍,代福助橡胶厂加工鞋面布及日本女白袜面布,吴楚卿从中取2%佣金。后又给东棉洋行代织斜纹里制服布,代西野洋行江仙舟织条纺袖里,又代双青纱厂加工织布等。大新公司通过与这些日本洋行加工生产,逐步和三井、三菱、东棉、八木、三兴等建立了关系,打通了购进麻丝、棉纱等原料的渠道,并以生产成品换取麻丝、棉纱,不但维持本身生产,也支援了为大新公司加工的一百多家小工厂的生产,因而有所盈余。为了躲避日本的控制,以及伪警察局特高科的敲诈勒索,将所存流动资金购置机器设备及厂房,又将60台人力木架铁轮机改为电力铁轮平面机,第一次安装39台,第二次安装21台,以后又安装了丰田织布机40台,共计100台。同时扩建厂房108间。电力机比人力机生产效率高3倍,并且质量提高,成本降低。60台时用工人108人,扩充为100台时,不但未增加工人还减为99人。

沦陷时期,由于南方交通断绝,无法销货,乃将南京、汉口两外庄撤销,仅保留上海外庄一处,同时计划向东北、华北、西北发展,从绥远到宁夏、兰州、新疆等地开辟销路。

1945年日本投降,物价先落后涨,上下波动甚大。大新公司资金雄厚,以部分资金先买进原料,预存备用;另以部分资金随销货随补进原料。有时先买原料后销货,手中经常掌握实物,不受物价涨落及通货贬值的影响。但销货方面,由于各地交通中断,不能互通信息,只得收缩外庄。在生产方面改变成品品种,以适应新销路,如天津市场需要的条府绸、条线呢、劳动布、卡其布、双面卡、华达呢等新品种。由于大新公司机器设备齐全,并有外厂加工,所织成品多用号型,虽不一致,但在卖货顶料时,可以按料定织,不受支别型号限制,又给顶料创造有利条件。大新公司在此期间看到原料棉纱已成为市上投机倒把的筹码,价格上涨不已。为了保持棉纱供应,乃申请天津织染同业公会,向天津中国纺织公司交涉,由公会统一购纱分配,同业使用,以维持生产。当时天津各纱厂所生产棉纱,均交中纺公司经销。交涉开始时,中纺负责人杨亦周、芦统芸、王瑞基等认为棉纱应归衣纱布绸同业公司掌握,后经国民党社会局局长胡梦华出面调停,以棉纱是织布原料为由,应交织染业同业公会统购分配。于是达成协议,天津织染业成立购纱委员会,由贺川成(春和织布厂经理)、朱绍曾(大新织杂公司副理)等为委员,另设秘书2人,轮流值班购料,每人一周,按各厂所需棉纱支数、型号进货,货到后按事先登记表统一分配,保证各厂正常生产。大新公司作为购纱委员,手中有权,因而代大新加工生产的一百多个小厂近水楼台,自有照顾。而大新公司本身掌握棉纱原料,源源不断,随市价涨落购料销货。因经营得法,才得以在国民党政府通货恶性胀澎的险恶环境中安然度过,未受损失,稳步前进。

1949年1月天津解放,4月刘少奇同志代表党中央来津,召集工商界人士座谈,大新公司经理王翰臣参加座谈。在党的过渡时期的政策指引下,大新公司首先开工生产,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到1955年6月1日大新公司公私合营,正式改名为大新织布厂。彼时的大新织布厂清产核资,全部资产共值12.8亿元。

(江高林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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