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投降后,利中酸厂被认为是敌伪产业,由国民党敌伪产业处理局接收代管。1946年8月,赵雁秋由四川返津,开始向敌伪产业处理局办理发还手续,历时一年之久,于1947年初正式发还。
利中在日本占据的8年当中,库存的主要材料铅皮陆续被用完,其他库存的材料也大部用尽,均须在复工初期购置,但无资金。在这种困难情况下,赵雁秋找董事会商量,董事会也没有什么办法。赵雁秋又找职工再三商议,并得到十几家用酸户的支持,最后决定采取预售期货、预收部分订款的办法,利用订款8万元,购买复工所需的材料,才度过了难关,于1947年7月开工生产。但开工生产仅仅两三个月,新的困难又接踵而来,主要是流动资金枯竭,周转不灵,影响了原材料的购进和工资发放。在这种情况下,董事会与经理之间的矛盾突出,经在津各董事、股东商议,改组了董事会,董事长为韩襄武,聘倪叔平担任经理,原任经理赵雁秋改任总技师。倪叔平在天津与金融界有密切的联系,得到了各银行的支援,扭转了利中资金紧张的局面,生产逐步走上正常化,业务状况好转,开始有了盈余。
1947年为了充实生产设备,购置了一台汽油发电机,以备在停电时,可以自己发电。向美国订购耐酸泵两台,耐酸风扇一台,补充制酸设备的不足,保证生产正常运转。还向英国订购大批硝酸钠,准备自制硝酸的原料,保证硫酸的生产。在增添设备和准备原材料之后,又提出一笔盈余,作为分配给股东的红利,这是利中酸厂股东投资15年来第一次得到红利。(www.xing528.com)
当时,利中硫酸在市场上是独家产品,无同业来竞争,经常供不应求,故利润较其他行业优厚,可称利市三倍。正在当财源滚滚而来的时候,很多官僚资本大企业大量进口美国硫酸,充斥市面,利中受到了极大的威胁。1948年8月,国民党政权又改变币制,限制工业产品均按政府规定的比例,将法币改为金元券,但不得提高售价。在币制改革以前,硫酸每罐售价为法币7750万元,改金元券之后,每罐售价为金元券27.50元。当时市面物价一天三涨,国民党政权竟三令五申,工业产品出厂价格必须按法币法定比例(即300万法币折合金元券1元)折合金元券出售,不得私自抬高售价。各行各业不得不忍痛出货,但产品出售后,原材料补充不进来,一般小型工厂均被迫停产关厂。而利中则以独家生意垄断市场,不顾国民党政府的限制,暗中操纵市场。当时天津硫酸市价完全掌握在经理倪叔平、副理万国权和我的手里,想开多少价就开多少价。物价飞涨时,任何工业产品也比不上硫酸的上涨幅度,例如1948年1月份,硫酸售价每罐伪法币210万元,到8月16日改用金元券之前,涨到7750万元,提高了37倍,其中以6月和8月涨价最多,每月涨价4次,其他4、5、7三个月平均每月涨价两次,在8个月之内共涨价20次。
8月20日国民党政府改革币制后,9月14日利中硫酸第一次售货开价为每罐金元券27.50元,到12月底调整到金元券175元,在4个月内把市价提高了6.3倍。以硫酸售价与其他商品来比,如面粉,1948年1月5日每袋售价法币40.8万元,到8月20日涨到每袋235万元,涨了5.4倍,而同期硫酸则涨了37倍。这说明当时硫酸市价的飞涨已大大超过了其他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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