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利中在天津市场与日本垄断集团的斗争取得胜利后,为了保证今后正常生产,就需要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硫酸销路,因此有必要向外埠发展,开辟新的市场。当时济南硫酸市场亦为日本所垄断,市价每箱20元上下。利中有了对日本垄断商人作斗争的经验,认为夺取济南市场不会有太多的困难,于是组织了业务人员,计划到济南、潍县、青岛3个地方对市场进行调查。日本硫酸由青岛进口后,运销到潍县、济南两地。因此决定,首先集中力量开辟济南市场,成功后再去潍县,最后去青岛。第一次向外埠进行推销,这是一件大事,不能马虎,因而动员了整个公司的力量,特别是利用股东宋哲元以私人的名义写信给山东省政府建设所所长张鸿烈请予以协助。推销人员到济南后,即与建设厅联系,得到建设厅的批文:“已令饬各县市商会转知各工商厂号尽先采用矣。”根据建设厅的批示,又经济南市商会的协助,得与裕兴染料厂建立了硫酸供应合同。为了减低硫酸的价格,双方协商不用酸罐包装,改用大铁筒包装,这样可以节省包装费和铁路运输费。当时济南硫酸市价为20元,利中的硫酸在济南车站交货的价格为15.7元。济南其他中小工厂用酸量少的,统一委托裕兴染料厂代销,这样在济南与日本进行斗争的第一炮就打响了,济南大部分硫酸市场被利中酸厂占领了。以后到潍县,经当地商会的协助,又经济南裕兴染料厂的介绍,与华德染料厂、裕鲁染料厂两个比较大的工厂建立了硫酸供应合同,一致抵制日本硫酸。后去青岛,青岛的工业比济南和潍县发达,工厂多。日本硫酸在青岛的历史与天津的相同,青岛也有一位“硫酸大王”叶公甫,与日本商人勾结一起垄断市场。争夺青岛硫酸市场不下一番功夫是难取胜的。利中采取了降伏天津“硫酸大王”的策略,争取叶公甫与利中合作,酬以优厚佣金,建立了代销业务关系,规定青岛市及山东全省(济南、潍县除外)均由叶公甫代销,这种做法对夺取山东硫酸市场是有一定作用的。
在开辟山东市场以后,经常运往山东各地的硫酸部分用大铁筒包装,部分用酸罐木箱包装。为了降低销售成本,减轻铁桶、箱罐回空运费,与铁道部北宁铁路局交涉,批准半价收费。
2.与上海硫酸在山东划分推销区域。中日硫酸争夺山东地区市场的矛盾解决了,但天津与上海硫酸产品在山东地区争夺市场的新矛盾又出现。在利中硫酸占领济南、潍县、青岛3个市场之前,上海的硫酸、硝酸、氨水已经在这3个市场上占有相当地位,而且上海的硝酸、氨水两种产品在山东仍有它的市场。当利中在山东地区取得硫酸市场后,上海氨气制品公司与开成硫酸厂立即找利中进行协商,提议在山东地区划分上海、天津两地所产硫酸的销售区域范围,以免两地产品在山东地区竞争。商谈的结果是:利中硫酸的推销区域为华北地区以及山东胶济铁路沿线各城市,但津浦线上以济南为界,不得越过济南。上海硫酸的推销区域为华东地区及津浦线济南以南各城市。上海的硝酸与氨水可以在山东全省推销,不受硫酸划区的限制。上海天利公司并委托利中为义务代销店,以示两地的团结合作,互相协助,互不侵犯。这一商谈是在济南交际饭店由双方业务人员进行的,事后又经过赵雁秋与上海天利公司总经理吴蕴初作了口头协定。从此,华北硫酸不南去,上海硫酸不北来,互不侵扰,相安无事。(www.xing528.com)
自从利中硫酸销路推广到济南后,认为硫酸工业大有发展前途。同时了解到济南及潍县两地仅染料厂的硫酸需用量已超过当时利中的生产量,供不应求。因此利中酸厂董事会决定,在济南设立分厂,以便供应山东地区的需要。遂于1936开始筹备,并委托济南裕兴染料厂拟在济南小北门外购置厂基,但该处土地均系农民私有农田,想一次购买大片土地不可能,必须分期分段陆续购置,至1937年春才凑足土地50亩。厂基购妥后,即开始筹备建设分厂的各项工作。“七七”事变后,天津利中酸厂已经被日本军部强制占据,经理赵雁秋弃厂避难成都,筹建济南分厂之事随即成为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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