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开国初,明太祖“遣使颁科举,诏于安南占城,以其通中国文字也。诸番莫不畏威怀德,自是朝贡不绝”。当时安南、占城、真腊、暹罗、满剌加、三佛齐等东南亚国家的使者和商人,由海道来中国,常进贡方物。洪武初,暹罗国王遣使朝贡。“北直廉州,循海北岸。”海北岸,即今北海市沿岸一带。这反映出明朝时泰国等东南亚国家来中国,亦取道廉州登陆。随着官方贸易的发展,廉州与东南亚各国的民间贸易往来更密切。“民用所资,转仰于外至商。”由于“冠头岭俯视六池,为廉门户”,今北海埠逐渐成为廉州的主要进出口岸。洪武四年(1371年),占城朝贡,“使者皆带行商”。明朝也加意招徕,下令“钦州设卫,廉州增驿”。同时,经廉州与明朝通商的还有暹罗(泰国)等国。洪武七年(1374年),朝廷在合浦营盘建千户御所(白龙城)抗倭。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廉州府奉旨权限疏浚南流江并在江两岸沿线及海岸驻军,同时将永安千户防御所由石康迁往山口海岸乡(即今山口永安),以防倭寇。
永乐年间(1403—1424年),明成祖朱棣为了政治上和经济上的需要,命令郑和先后七次出使西洋,组织了当时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船队。船队的海舶数量保持在200艘左右,所带人员有27000多人。在郑和下西洋庞大船队的影响下,安南、占城、暹罗、真腊、爪哇、满剌加、三佛齐、渤泥、天方西洋等国的官员和高贾,纷纷前来廉州交好和互市。永乐十四年(1416年)五月,由于来往廉州的外国使者和商贾越来越多,加上本国大官巨贾亦抵廉州从事海外贸易,明朝廷在交趾总兵英国公张辅的建议下,增设了一系列廉属驿站,从而进一步加强了廉州海陆交通的发展。
宣德五年(1430年)至成化元年(1465年),交趾及外国使者向明王朝进贡,多取云屯海道经廉州转达京师。占城、通逻诸岛的使臣、商人都必经龙门。龙门在廉州西南(今属钦州)。廉州既是交趾等国进贡之所,又是与交趾等国互市之地。当时,廉州进口的外国货物主要为沉香、胡椒、荔枝、钻石、象牙、犀角等,而由港口输出的则以盐、鱼干、牛皮、桐油、陶瓷、铁器、丝织品、铝、桂皮等为大宗。后来,北海地势上升,入海口处逐渐淤积,廉州镇至党江、乾体一带由沧海变为绿洲,到明中期,入海处航道淤浅严重,大海船只能停碇在高德、地角和冠头岭一带,廉州镇至乾体口岸开始衰落,让位给北海港。北海港位于冠头岭下,“冠头岭在合浦城南八十里,穹窿如冠,西南临海,南北皆澳海船舣焉,潮长憾石如雷,相传交趾黎王葬此,交趾人每岁望海祭之”[85]。冠头岭的南北,即今北海南蕅港和装卸锚地。当时,“广东海道自廉州冠头岭发舟,北风利,二三日可抵安南海东府,若沿海岸西行,一日可抵钦州乌雷岭,第二天可抵白龙尾,第三天可抵玉山门,第五天抵万宁州”。接着,可“南至安阳海口,又南至多渔海口。各有支港以入交州。自白藤而入,……则经安阳县至安阳府。溯洪江至快州,经威子关口,由富良江(红河)以入,……以海道之大路也”[86]。正德四年(1509年),安南海盗再次侵犯边境地区,为保卫海疆,明朝对安南“再申洋禁”。“自是安南、满剌加诸番,有司尽行阻绝。”安南、满剌加等商贾不能在廉州等广东商埠互市,皆往福建漳州海面地方私自行商,于是“利归于闽而广之市井皆萧然也”。
16世纪,葡萄牙、荷兰、英国等殖民主义国家,以通商之名,不断游弋南海,行强盗之实。鸦片战争以前,清代海禁政策比明代更为严重。廉州沿海仍为海禁的重点海域之一。顺治十三年(1656年),清政府宣布廉州“严洋禁”,不准百姓私造二桅以上的帆船,私自到外洋贸易,一经抓获,一律斩首。顺治十八年(1661年),为隔断郑成功与内地的联系,廉州府“招逋赋,招民开垦,再申洋禁”,并且立界设防,滨海居民向内地迁移三十里,海船尽行烧毁,木板不许下海,如有私自出海者,一律处斩,船、货没收。凡不执行海禁命令的军政官员,要革职严办,对保用人员则处以斩刑。康熙元年(1662年),清政府颁布“海迁”命令,派出大臣赴沿海各地监督,廉州官府也派兵强迫沿海百姓。受“迁海”的影响,珍珠场被毁,渔民无法出海营生,商人无法从事正常买卖。“迁海”引起了廉州人民的强烈反抗。康熙七年(1668年),为了缓和阶级矛盾,廉州府“弦迁海禁,尽撤排栅,改设汛台”,同时在沿海岸设置6个瞭望哨,并于乾体置水师营,经常派出快马船在港口巡弋。清政府于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正式开海禁,在粤(其中在廉州设有海关和十多个海关分卡、子卡)、闽、浙、苏四省设立海关,这是中国近代海关制度的开始。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廉州府又重申“洋禁”,并在冠头岭、八字山、大观港、乾体港、山口永安一带修筑炮台,派重兵把守,海面定期有兵船游弋,严禁中国商船往外国经商,凡偷越外洋者,“令解回正法”,对已出洋的商贾,“俱不准回籍”。乾隆年间(1736—1795年),清政府准许前往安南易米,廉州府对此“厘定夷米进口税则”,商人贩米经商可获大利。然而,这种繁荣景象很快又因英国等西方殖民主义者在两广沿海骚扰,清政府重颁各种禁令而结束。
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朝廷在北海设关开放港口贸易,与潮州、广州、澳门、琼州、安铺、钦州、东兴有不定期贸易来往。国外与安南、占城、暹罗、真腊有海上贸易往来,出口瓷器、铁锅、糖茶、桐油、生牛皮、盐、海味、生锡之类,进口呢羽、香料等货,间或进安南、暹罗大米。乾隆年间,合浦以鱼、盐出口为大宗。海盐大都经过白龙尾、乌雷岭、冠头岭等处,官方大量雇请民船渔船运盐。贩米船从潮、穗、雷、琼云集北海港,前往安南运“夷米”。清朝中前期,广西靛青等土货和手工业品输往粤东线,亦由北海港经琼州海峡,沿粤西海岸至广州。
咸丰元年(1851年),澳门商家已建造20多艘红单大帆船,定期航行北海与澳门之间,贸易来往。光绪十一年(1885年),中英《滇粤边界通商条约》签订后,外国商品可低税由北海港进口运销中国的西南地区,北海港几乎变成自由港。光绪十六年至二十五年(1890—1899年),德、法、英、日等外籍轮船开辟北海港至上海、香港、海口、海防、新加坡、文岛(苏门答腊)等6条航线,外商在北海港推销了价值2940万两关平银的商品。(www.xing528.com)
清光绪二十六年至宣统三年(1900—1911年),法籍轮船专营北海至海防、广州湾(湛江)至海口的航线,英商怡和洋行和中国招商局轮船开辟香港—海防航线,北海为中途站;英太古公司增辟广州—海口—北海航线。同时,太古公司船队由上海经福州、厦门、汕头、香港、海口抵北海卸货,再往海防,回程停北海港揽装土货运香港、上海,转销欧美;日本轮船利用由台湾基隆经汕头、海口抵北海的航线,每年运来火柴、五金等货物,运走锰矿、桐油、牛皮等原材料,并来往于北海、文岛、新加坡;美、英、俄轮分别从苏门答腊、缅甸、巴库运来煤油。进港外轮以法籍居多,吨位较大。
民国九年至十七年(1920—1928年),英商太古洋行和怡和洋行,法国子地洋行、源昌利洋行、广东华侨船务公司、大丰公司、法国邮船公司,日本大阪商船公司,德国森宝洋行,葡萄牙轮船公司,俄国海参崴轮船公司,丹麦捷成洋行和中国招商局轮船公司共13家,分别拥有“广东号”“琼州号”“常川号”“廉州号”“南洋丸”“中华丸”等39艘轮船,定期来往北海港与海口、广州、香港、汕头、厦门、福州、上海或基隆、大阪、海参崴等港口,以及北海港与海防、西贡、新加坡、文岛、泗水、仰光之间。
民国十八年至二十五年(1929—1936年),陈济棠主粤时期,北海港货运发展一度较有起色。广东的钦廉地区和广西的郁林地区,经北海港出口的产品有猪、牛、八角、玉桂、花生、花生油、糖、海味以及锰矿、陶瓷、爆竹等,其中,出口生猪一项每年达5万头以上。
民国二十六年至二十八年(1937—1939年)上半年,尽管抗日战争爆发,但港口海上交通和贸易仍维持原状。民国二十八年至三十四年,日军占据涠洲岛,封锁港口,海上贸易基本停顿。抗战胜利后,北海港首先恢复与海防的货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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