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自然条件优越,海岸线长,港湾多,滩涂、浅海宽广,海洋资源丰富。同时,南流江、钦江、北仑河等河流的河水又给北部湾带来了丰富的有机质和无机盐,使海水的水质肥美,浮游生物聚集,适应鱼、虾、贝类、藻类生长繁殖。这些有利的地形和水文地理条件为海洋生产奠定了基础。历代沿海居民利用优越的自然环境,发展渔业生产,并在这个过程中形成了得天独厚、历史悠久的渔业文化。
远古时期,北部湾沿岸已有原始人从事渔业活动。贝丘遗址是以文化层中包含有古代人类食余弃置的大量贝壳为显著特征的一种古代遗址类型,年代主要为新石器时代,有的还延续了很长时间。据统计,我国沿海地区已发现的贝丘遗址共300多处,其中两广地区共有209处,占了全国总数的80.3%[1]。如此大的数目,反映了两广地区的古人类在生产生活中善于利用江河湖海的资源,才创造出了独特的贝丘文化。从20世纪50年代在东兴、合浦等地调查发现贝丘遗址以来,随着文物普查和考古调查工作的进行,现已在广西北部湾沿海发现有十几处贝丘遗址,分别为防城港9处、钦州2处、北海1处[2]。
广西北部湾地区有代表性的贝丘遗址主要有防城港市的亚菩山贝丘遗址、马兰咀贝丘遗址、杯较墩贝丘遗址,钦州市的芭蕉墩贝丘遗址等,现将这几处遗址的情况简要介绍如下。
亚菩山贝丘遗址。位于防城港市防城区江山乡新基村石角渡亚菩山,南临珍珠港,三面环山,遗址高出海平面12米,占地面积2300多平方米,文化堆积层厚1.6米。遗址经试掘,出土有石器、绳纹陶片、陶网坠、骨蚌制品、人和动物骨骼等。石器有打制的砍砸器和磨制的石斧等。
马兰咀贝丘遗址。位于防城港市防城区江山乡马兰基村南约200米的马兰咀山坡。遗址西邻珍珠港,高出海平面约10米。遗址分布区东西长约32米,南北宽20米,文化层厚约1米。经广东省博物馆调查发掘,出土有石器、骨蚌器、夹粗砂陶片、人和动物骨骼等。石器以打制石器为主,磨制石器数量较少。
杯较墩贝丘遗址。位于防城港市防城区茅岭乡茅岭圩西南面约4000米的江心处。遗址四面环水,高出水面约10米,占地面积7500多平方米。堆积层分两层,上层的文化层厚0.4米,下层的贝壳层厚2.2米,堆积层胶结坚硬。1959年,广东省博物馆等单位曾做过试掘,出土有夹砂绳纹陶片、石斧、砺石等遗物,打制石器略少,磨制石器和夹砂粗陶片比较多。
芭蕉墩贝丘遗址。位于钦州市钦南区犀牛脚丹寮村西金鼓江的一个土墩上,四面环水,墩上有一层厚0.5~1米的牡蛎、蚌壳堆积层。遗址面积2000多平方米。遗物以打制石器为主,器形以蚝蛎喙多见,还有砍砸器、刮削器、石斧、石球等,只有少量的磨光石斧。1997年3月采集到石灰岩打制的石斧、石锛10多件,另有1件磨制的双肩石斧、1件磨制的石锛。
这些考古遗存的发现说明,新石器时代这一地区的环境适宜古人定居,遗址出土的大量近海贝类,如文蛤、魁哈、牡蛎、田螺、鸟蛳等,与当时这片海域丰富的海洋生物资源有关,为原始捕捞业提供了先天条件。先民们使用的各种工具,表明他们已经掌握了采蚝、捕鱼的生产方式。这为他们进一步向海上发展打下了物质基础。
先秦时期,岭南尚未进入阶级社会,仍处于部落或者部落联盟阶段,以血缘为纽带,在地域上形成了许多土邦小国,主要有儋耳国、西瓯、骆越国、伯虑国等。生活在这些地方的古越人,在北部湾进行着渔农业生产活动。
秦朝统一后,秦始皇为了开发岭南地区,派出秦将史禄率军队在现广西桂林市兴安县越城岭开凿灵渠。灵渠的修通沟通了漓江与湘江等长江水系,开通了由湘江经灵渠南下今北部湾合浦的交通路线。岭南河运的治理开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岭南地区河流及北部湾海域生产活动的发展。(www.xing528.com)
汉代,北部湾沿海先民的捕鱼作业已有一定规模。《史记·货殖列传》记载:“楚越之地,地广人稀,饭稻羹鱼……”[3]《汉书·地理志》记载:“粤地,牵牛、婺女之分野也。今之苍梧、郁林、合浦、交趾、九真、南海、日南,皆粤分也……处近海,多犀、象、毒冒、珠玑、银、铜、果、布之凑,中国往商贾者多取富焉。”[4]这表明,岭南一带(包括北部湾沿海大部分地区)沿海鱼贝资源丰富,海洋渔业在人民的生产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三国魏晋南北朝时期,北部湾地区仍为南方重要之地。东汉末年,魏蜀吴三国鼎立,北方全面混战,社会生产遭到极大的破坏,而处于南方的北部湾合浦、交趾等郡独免兵祸,得到较稳定的发展。
隋唐时在钦州沿海一带已有专业渔民,主要从事浅海捕捞。《太平寰宇记》钦州风俗部分记载:“有夷人,名高梁人,不种田,入海捕鱼为业,婚嫁不避同姓,用腊月为岁。……又有獠子,巢居海曲,每岁一移。”[5]其中提到的高梁人、獠子,皆以捕鱼为主业。
宋代,廉州知府将渔业列入课税,这说明渔业生产已经具备一定规模。这一时期,专门以捕鱼为生的疍民群体已经形成。宋代范成大认为:“蜑,海上水居蛮也。以舟楫为家,采海物为生,且生食之,入水能视。”[6]范成大所描述的疍民就是一个以海为生的族群,他们以捕鱼和采珠为生。宋代人周去非在《岭外代答》中描述,“以舟为室,视水如陆,浮生江海者,疍也。钦之疍有三:一为鱼疍,善举网垂纶;二为蚝疍,善没海取蚝;三为木疍,善伐山取材。”[7]
明代广西北部湾的“疍户,舟居穴处,仅同水族,亦解汉音,以采海为生”[8]。廉州“有曰疍民,舟楫为家,捕鱼为业,计丁输课,役属于官”[9]。明代钦州上贡朝廷的土贡中即有鱼类加工品,说明当时朝廷对海洋渔业进行管理,在合浦、钦州开征鱼课,捕鱼的疍户被纳入了国家的课税体系。
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朝廷在廉州开征鱼课。嘉庆年间,北海、合浦等地捕捞业已相当发达,沿海渔民采用拖网、放帘、拖大网、挡罗、绞缯、叉鱼、下钓等方式进行浅海捕捉鱼虾。涠洲一带海域有千余艘渔船进行生产,从事捕捞的渔船大多是木质风帆船。雍正十二年(1734年)起,朝廷在廉州征收疍户鱼课。清道光年间(1821—1850年),仅龙门1处氽蚝为生者就有2000多人,廉州所属的乾体、安宁、梁村等地渔民已广泛使用拖网、锁罟、粪箕、流帘等渔具进行作业。咸丰年间(1851—1861年)前后,广东西部沿海的雷州、高州、琼州渔民海捕活动不断向西转移,带动钦廉一带海洋捕捞的繁荣,北海渐渐成为渔、商聚居之地。清光绪年间(1875—1908年),海洋渔业已成为北海的主要实业,从业人数2500人。根据有关学者的研究,清光绪元年(1875年),廉州府沿海的黄鰿“出产其数不可胜计”,龙门等地渔民以船运往东、西两江下游各乡村“以斤鱼换斤薯”[10]。光绪二年(1876年),中英《烟台条约》辟北海为通商口岸后,北海水产品成为出口贸易大宗。《北海市志》记载,光绪十七年(1891年),北海有木质风帆渔船400艘,最大载重12吨,最小载重6吨。光绪十八至二十七年(1892—1901年),每艘渔船水产品年均销售收入约700元(银圆,以下同)。扣除生产费用,可剩余150元。同时,龙门等地在捕鱼淡季打蚝业已很兴盛。北部湾与越南海防交界等地海域,以定置鱼梁捕鱼,也有用舢板捕鱼采蛎的。赖公门上至茅尾海,龙门至白龙尾等处村民以渔为生。每年三四月后,各家晒蚝鼓;八九月间,出海捕虾,并将所捕之虾过沸水,擘壳晒干,运往各市销售。这种粗略加工后的“大红”,成为钦县的名特产。钦州湾沿岸拖网渔业也已形成。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北海有木帆船600余艘[11]。另,根据1905年成书的清代梁鸿勋所著《北海杂录》记载,当时北海的渔船除就近采捕外,也经常在西南向之纲门、万历,南至涠洲、斜阳,东至江洪、企水,西至洲墩、鱼冲、白龙尾海域作业。在上述界域内,海面鱼获不甚多,出渔期自二三月至七八月,每月往返一次。越南洋面的老鼠山、青鳞山、狗头山、婆湾、东京山等处出鱼甚丰,渔船亦多往采捕。水程一二日不等,出渔期为八九月至翌年二三月,每月往返一次。出渔时须乘微北风。合浦永安至乾体一带,种谷之地无几,濒海居民非插箔无以为生。钦州北山南水,属水者为渔,西江下游与茅尾海接壤各地,有竖网、塞网、塞箔等多种渔业。龙门,无地可耕,一岛2000余人,亦以渔业为生[12]。
民国十年(1921年),腌制咸鱼的鱼盐税重以及海盗对渔业生产的骚扰,阻碍了鱼货流通,北海的渔船锐减至300艘以下,且多是以塞箔、绞缯、网门等浅杂海作业为主的小渔船。民国二十一年至二十三年(1932—1934年),合浦县属各地年产不下百数十万元,防城县仅咸鱼一项每年运销额就有1万多担。捕鱼季节,各地来涠洲的渔船采捕额也在200万元以上。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以后,官府在冠头岭设置导航灯桩,港口也设置了3个灯光浮标的导航设施,渔业逐步恢复。地方志记载,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广东全省海洋捕捞产量创历史纪录,达36万吨,其中,合浦、钦县、防城三县为36018吨。民国三十年(1941年),合浦、钦县、防城三县海洋捕捞产量比民国二十五年减少42%,但仍有20899吨。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合浦、钦县、防城3县共有专业渔民16364人。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北海有渔船2000余艘,其中5~45吨级的木质风帆船1400余艘。抗日战争期间,北海渔业惨遭日本侵略军蹂躏,其中仅地角一地就被日军烧毁渔船360多艘。
抗战胜利后,渔业得以恢复。新中国成立初期,为全力支援解放海南岛,北海渔业生产受到影响,此后,渔业得以发展,逐步兴起深海拖网捕捞。20世纪60年代,拖网船开始代替风帆拖网作业。改革开放后,北海的渔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并成为支柱产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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