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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成记纸行的初期发家史及不正当竞争行为

更新时间:2025-01-17 工作计划 版权反馈
【摘要】:张秀岩●成记纸行是天津最老最大的纸行之一。这决不是偶然的,现将其初期发家的过程概述如下。成记的东家程氏三兄弟,老大程善堂,老二程性之,老三程子明。成记的发家,除了肯于吃苦耐劳而外,也采取了许多取巧和骗人的勾当。成记为了多赚钱,不惜破坏兴隆号信誉,竟自行刻印兴隆号的标签,也以1.2元的价钱假冒出售。

张秀岩●

成记纸行是天津最老最大的纸行之一。除官银号总店外,在北门内、东南角、劝业场均设有分店,在北京设有两个分店,在济南、上海、西安等地开设了分销处,开设成记的程家产业总值超过百万元,仅天津一地,各店的职工人数已超过了200人。程家是怎么从一个逃荒者、小商贩成为天津纸商业的巨头的呢?这决不是偶然的,现将其初期发家的过程概述如下。

成记的东家程氏三兄弟,老大程善堂,老二程性之,老三程子明。原籍浙江绍兴,清同治年间,因闹水灾,随其母逃荒到天津。逃至天津的原因,是他们有个舅舅名高永兴的,在宫南大街一个庙内当和尚,22岁时还了俗。当时迷信盛行,他用苇子作架,用瓦金纸糊成金山银山,作为给死人焚烧之用,卖500文制钱一个,有钱人家有丧事时争相购买。因此,积攒了一些钱,租了两间空房,开了个纸码铺,除了卖烧纸等迷信品以外,还刻有财神、关公等刷纸神像卖,买卖很好,乃将其外甥程善堂找去学生意,每天给1吊钱,程善堂看到扎烧纸有利可图,就自己扎,每天到天后宫、大直沽、宜兴埠等地去卖,但获利甚微,不能餬口。程善堂这个人是非常能吃苦耐劳的。除了卖烧纸外,他还到附近农民家做短工,收入也有限,他又利用歇晌时间到附近瓜地买瓜,花厂买花,下工以后到家不吃饭先卖瓜,吃完饭又去卖花,以增加收入。砸烧纸用好纸价钱贵,成本高,利润小,他就从久恒纸局子买残纸。一次久恒清理仓库,清理出虫蛀鼠咬的残纸100多篓,每篓1吊钱,但他只有30吊钱,全买买不起,久恒同意赊销给他,一个月就还了70吊,久恒看他可靠,又赊给他300多篓,这一来,他就从中获利2000多吊,在官银号租了两间房,起名为成记纸局。1907年我到成记时,所谓两间房,实际上是两间棚子,八面透风,够不上什么门脸,以后才有了门板、风格子。以后又用铁腰子将木板捆好,抹上泥,糊上纸,就算是货房。这时卖的货已不限于绕纸,其他还有香烛、纸码神像、鞭炮、梅红纸等,又给杂货店德和永等户做川连仿纸加工,每件3钱银子,雇用了4个童工,每天做100篓,即可赚白银30两,赚了很多的钱。由于砸烧纸砸的多了,过了几年,仅仅卖砸烧纸下来的纸眼就卖了800元,用这笔钱在竹竿巷西口花了几十元买了一些地皮,盖了三间房,又开了一个杂货铺;又在西大湾子、赵家场等地盖了不少平房,出租给来津谋生的人,每天收3枚铜元,程家又开始成了房产主。

成记的发家,除了肯于吃苦耐劳而外,也采取了许多取巧和骗人的勾当。如1908年光绪皇帝和慈禧太后死去的时候,清宫内各种墙壁门窗、天花板等处有彩绘的地方,必须用素纸遮糊。程善堂和宫内太监拉拢好,用刻了两块有星星月亮的板印压在毛边纸上,再用麒麟菜煮水,掺上银粉刷上,做成银花纸大量的卖给清宫,一下子赚了许多钱。

日本三井洋行来了一批小鸡牌纸烟受潮,以每箱1元的贱价,处理了300箱给成记。成记把这些纸烟拆开后晒干,另外包装,并将商标改成公鸡牌,将外包装原来的嚜头去掉,用纸皮子刻成新嚜头刷上,而新嚜头的文字是程善堂自己造的,谁也不认识,冒充进口货,以30元的高价卖给外客,这一批买卖就赚了9000元。

成记卖鞭炮主要是山东东昌府(今聊城县)兴隆号进的货,比较有名,每挂1万头的卖1.2元。从东昌府其他鞭炮作坊也进货,同样1万头的价格是0.9元。成记为了多赚钱,不惜破坏兴隆号信誉,竟自行刻印兴隆号的标签,也以1.2元的价钱假冒出售。卖给天津官报局的印券纸,本来一律要40磅(每盒重量)的,他们买来的纸,除40磅以外,还有36磅,39磅的,就将不是40磅的重量标记改掉,全标以40磅,每磅即可多赚1元。

卖货时以次顶好,偷梁换柱是成记常用的骗人手段。如梅红纸本来是100张一刀,包皮的一张是不计数的,他们每刀抽出一张,将皮子也算数。卖烧纸是五张一沓,两头放好的,中间加残的。有破篓受残的纸,将破的揭下一部分冒充好的出售。(www.xing528.com)

程善堂本来是文盲,在发财以后,扩充柜房,用粉光纸糊好,仿照官银号纸币上的图案,用挽联纸将满汉文字依样葫芦乱抹,冒充名人字画,假冒斯文,以欺骗招徕不懂行的顾客。

程家非常迷信,在家里和商号里都设有仙家楼,供奉狐(狐狸)、黄(黄鼠狼)、白(刺猬)、柳(蛇)、灰(老鼠),而且信奉圣贤道,成记的职工必须都加入圣贤道,目的是为了使职工对他尽忠。即使职工利用不正当手段,只要为成记赚了钱,也说成是对圣贤道虔诚的表现。

成记最初卖日本货是一个名叫石筱泉的介绍的。当时日本富士造纸公司在天津的“捌所”(推销站)纸张卖不出去,就找到石,要求成记给代销才开始的。

成记最初是个小杂货铺性质的买卖,谈不到什么经营管理。但是它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即顾客来买东西,不管是不是本号经营的,一律不许说“没有”二字。如果不是本号经营的东西,一定要告诉顾客到什么地方去买,例如顾客买钉子,它不经营,就告诉顾客到旁边万德林去买。买红糖它不经营,就告顾客到旁边东泉居去买。这样使顾客满意而去,也对成记的服务态度留下了好的印象。

(1982年7月 王槐荫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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