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管理助力乡村振兴
◎严丽晴·文 忻之承·摄
村社名片 树桥村位于洞桥镇东南部,总面积1.4平方千米,户籍人口约1200人。获评浙江省文化示范村、浙江省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浙江省文明村、浙江省卫生村、宁波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宁波市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等。
相比于城市的喧闹繁华,黄昏的树桥村显得尤为宁静淡雅。缕缕炊烟自村庄升起,被徐徐凉风打散,慢慢消逝在时光里,化成村里人一日又一日的安逸。
树桥村自南宋时形成聚落,至清末,均属句章乡。1983年建立树桥村、宝丰村,分别建立村委会,隶属宁锋乡;1992年5月隶属洞桥乡;2004年4月两村合并,新建树桥村,隶属洞桥镇。(www.xing528.com)
近年来,“民主管理”是树桥村扎实推进农村各项事业发展,加速踏上新农村建设道路的重要手段。2001年起,村党支部专门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各村民代表共同参与的文明村创建工作小组,负责各项创建措施的具体落实。同时通过及时召开村三委会,党员、村民代表会议等,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凝聚合力,从而推进村内大小事务在民主公开的前提下有序推进。
经过多方征求意见,树桥村还研究制定了《树桥村创建文明村规划》,有重点地确立了文明村创建工作的具体目标和措施,以及村民应该遵照执行的相关制度,从制度上保证该项工作持续有效开展。同时,该村充分利用墙报、板报等开辟宣传栏目,开展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等宣传活动,通过文明制度上墙、文明宣传标语上墙以及印发文明宣传小册子等途径,形成人人参与文明、宣传文明的良好氛围。
如今,民主管理已经深入树桥村治理的方方面面:在重大事项上,树桥村坚持集体研究,科学决策,实行重大事项党员、村民代表公决制,党务、村务公开制和一年四次财务公开制;在组织制度上,充分尊重党员的民主政治权利,实行民主议事和党内监督制度;在工作制度上,积极组织党员参与经济建设,参与村务管理,让广大党员同志经受锻炼,增长才干,从而较好地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党风带民风,以民风促村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十四五”期间,树桥村将继续发扬民主,努力实现村民自治。同时,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发展木纹石产业;以科技为依托,大力发展绿色产业;以种植业带动养殖业,发展运输业;逐步改善村容村貌,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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