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图的定位轴线是建造房屋时砌筑墙身、浇筑柱梁、安装构配件等施工定位的依据。凡是墙、柱、梁或屋架等主要承重构件,都应画出定位轴线,并编号确定其位置。对于非承重的分隔墙、次要的承重构件,可编绘附加轴线,有时也可以不编绘附加轴线,而直接注明其与附近的定位轴线之间的尺寸。《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2017)对定位轴线的规定如下:
(1)定位轴线应用0.25b线宽的单点长画线绘制。
(2)定位轴线应编号,编号应注写在轴线端部的圆内。圆应用0.25b线宽的实线绘制,直径宜为8~10 mm。定位轴线圆的圆心应在定位轴线的延长线上或延长线的折线上。
(3)除较复杂需采用分区编号或圆形、折线形标注外,平面图上定位轴线的编号宜标注在图样的下方及左侧,或在图样的四面标注。横向编号应用阿拉伯数字,从左至右顺序编写;竖向编号应用大写英文字母,从下至上顺序编写。定位轴线的编号顺序如图6-3所示。
(4)英文字母作为轴线编号时,应全部采用大写字母,不应用同一个字母的大小写来区分轴线编号。英文字母I、O、Z不得用作轴线编号。当字母数量不够使用时,可增用双字母或单字母加数字注脚。
图6-3 定位轴线的编号顺序
(5)组合较复杂的平面图中定位轴线可采用分区编号(见图6-4),编号的注写形式应为“分区号-该分区定位轴线编号”,分区号宜采用阿拉伯数字或大写英文字母表示;多子项的平面图中定位轴线可采用子项编号,编号的注写形式为“子项号-该子项定位轴线编号”,子项号采用阿拉伯数字或大写英文字母表示,如“1-1”“1-A”“A-1”“A-2”。当采用分区编号或子项编号,同一根轴线有不止1个编号时,相应编号应同时注明。
图6-4 定位轴线的分区编号
(6)附加定位轴线的编号应以分数形式表示,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两根轴线的附加轴线,应以分母表示前一轴线的编号,分子表示附加轴线的编号,编号宜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写;
②1号轴线或A号轴线之前的附加轴线的分母应以01或0A表示。
(7)一个详图适用于几根轴线时,应同时注明各有关轴线的编号,如图6-5所示。(www.xing528.com)
(8)通用详图中的定位轴线,应只画圆,不注写轴线编号。
(9)圆形与弧形平面图中的定位轴线,其径向轴线应以角度进行定位,其编号宜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从左下角或-90°(若径向轴线很密、角度间隔很小则采用)开始,按逆时针顺序编写,其环向轴线宜用大写英文字母表示,从外向内顺序编写,如图6-6和图6-7所示。
图6-5 详图的轴线编号
圆形与弧形平面图的圆心宜选用大写英文字母编号(I、O、Z除外),有不止1个圆心时,可在字母后加注阿拉伯数字进行区分,如P1、P2、P3。
图6-6 圆形平面图中定位轴线的编号
图6-7 弧形平面图中定位轴线的编号
(10)折线形平面图中定位轴线的编号可按图6-8所示的形式编写。
图6-8 折线形平面图中定位轴线的编号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